“有不少的脚印。”他叫道,“不过,这些都是工人的脚印,这些脚印是似乎有我们要找的那个黑影的足迹。但被沉重肥十大的皮靴覆盖了。”
他叫我沿着桥的南瑞,小溪的沼泽地里寻找那个黑影的痕迹,他自己则在北岸寻觅。我们边走边喊,把找到的结果告诉对方。火柴的亮光,一会儿闪烁,一会儿泥灭。我们在小溪两旁仔细搜索,拉弗尔斯点燃了一根雪茄,雪茄轻柔的香味也勾起了我的嗜好。
“邦迪,这儿有些可疑的地方,你没有发觉吗?”我刚要回答,他拍了一下我的背。
“你没有听见响声吗?”他小声地问道。
“没有。”我否认地答道,我的十毛十骨悚然了。
这时,我们已从小溪的两旁,汇合到木桥上。突然他用力猛踢桥上的一块木板,这时,我听到了一声窒息的呻十吟声。还未等我开口,他从桥的栏杆上跳下来,停立在沼泽地里。一根在桥底下燃十烧着火柴的光亮,使我第一次看清桥的木板有多么的薄。我依稀听出了从木板里发出的呻十吟声。拉弗尔斯不寒而栗,手里点亮的火柴也熄灭了。
“你怎么啦?”我喊道。
蓦地我双脚不稳,要往下栽。我赶紧十抓住栏杆,但由于我的身十体太重,摔倒在冰冷的溪水里。我似乎感到木桥塌了下来,木桥的木板全都砸在我的身上,我又喊了起来。拉弗尔斯被狠狠地揍了一拳,不知被打到哪儿去了。过了半响,他颤巍巍地掀起身十子,点燃了另一根火柴,嘴里不停地骂着。
“桥呢?”我问道。
“飞了!象沙发椅那样飞走了。”
他踩着我的身十子,上了岸。他在岸边,镇定自若地观赏者月光和漆黑的树林。
寒冷和恐惧使我浑身发十抖,我沿着沼泽地爬上岸来。吃力地喘着气,好象已经离开了人间。我走到拉弗尔斯的身旁,他和我一样痛苦地吸着气。
“出了什么事?”
“出了什么事!邦迪。这家伙象变魔术似的会改头换面,变什么象什么,它会变成标致的女人,也会变成天真烂漫的小孩,不管它是什么东西,我们必须抓住他的尾巴,然后杀死它。”
“你说什么呀!”我谅骇地问道。
“邦迪,上帝是最好的证人。我在桥下擦火柴时,看见一只褐色的眼睛瞧着我,这只眼睛镶在一块最厚的木板里。不远的地方,仿佛有两片嘴唇和一只不成形的耳朵。显然,还没有完全变好,或许,它暂时伸出一只眼睛和耳朵,了解周围发生的情况。如果它五官齐全,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你在说疯话?”我说道。
“我没有发疯。其实,你和我一样都看到它了。邦迪,这座住宅可以颠来倒去,他可以控制他的细胞,他的器官……把它们塑成坚如钢,软如棉。它可以变成十人,也可以变成一件东西,例如一张沙发椅,和真正的沙发椅毫无二致。难怪麦克齐和身强力壮的霍姆斯都找不到菲利莫尔。也许警察在搜查时,他们正坐在他身上呢。遗憾的是他们在翻箱倒柜时,却没有用折刀在沙发椅上划几道口。我断定他们在那儿望洋兴叹,不知所措呢。”
他停顿片刻后继续说道:“谁是菲利莫尔?没有人见过。或许他附在别人的身上,用在墓碑上或者报纸上已亡人的名字来顶替。不管怎么说,我你都走过那座桥,一座我们感觉得到的桥,一座我们的靴子踩上去时发出呻十吟的桥。”
简直难以令人置信,但我们不得不信。
拉弗尔斯预言,那个“菲利莫尔”将跑到梅德瓦列,或者步行到那儿。
“他从那儿坐上出租汽车,然后在附近的火车站登上火车,将在迷宫似的伦敦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最糟糕的是我们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更谈不上查访他了。他也许是一个女人,一头大马,或者是一个小孩,也可能是一棵树,或者什么不为人注意的东西。”
他沉思了片刻。
“其实,”他继续说道,“他也有一定的局限十性十。他即使能把自己拉长成一张薄纸,但作为一种物质,‘他’就具有物理的特十性十,必须按物理的规律办事。它既然是一种具有一定数量的物质,它就有体积的形式。我想这种物质不仅可以拉长,同样也可以缩短。也许‘他’能拉得很长,可是缩得并不短。”
以后的事实证明,拉弗尔斯说的道理是对的,但也有说错的地方。那种物质也能缩得很短。
“拉弗尔斯,他是从哪儿来的?”
“这是一个奥秘,也许霍姆斯侦探,”拉弗尔斯笑着说道,“或者某位天文学家能揭开这个秘密。我想它不是一个原始种族,它可能来自火星,或者更远的星球。在一九四八年的十月,肯定是在十月份,邦迪,你还记得吗,各报都登载了一条星球落在离多佛不到八公里的窄长地带!不是说是一艘飞船运载着一名来自有智慧生物的蓝色天体的星际旅客吗?由于缺乏燃料,也可能由于大气层摩十擦起火不幸失事。我们所看到的火焰可能是大功率的火箭,它的推进器喷十射的火焰……”
我在一九二四年写的这段回忆,至今记忆犹新。我对拉弗尔斯的丰富想象力和推理能力敬佩得五体投地。这件事发生在一八九五年,比H·G·威尔斯发表的《星际战争》还早三年,在许多年后,儒勒·凡尔纳才写出富有远见的浩瀚巨著。但在他们的作品中,从未提及来自其它遥远星球的智慧生物的渗透和侵略。我的这种观点将会引起世人的混乱,它是拉弗尔斯从人们认为微不足道的现象中推断出来的。因此,我要成为现今社会的科幻作家。
“一个天体的坠十落能和菲利莫尔的出没无常连系在一起吗?在今年一月,菲利莫尔向一名珠宝商出卖了他第一块宝玉,以后每月一次,一共十交十给珠宝商五件珠宝石,好象都是青玉。这些青玉,从伊莎多拉之死,我们可以说那不是青玉……邦迪,那是虫十卵十!”
“你在跟我外玩笑!”我惊讶地说道。
”万变不离其宗’,这个至理名言,把我的想法确切表达出来了。象菲利莫尔这类种族,他的最初形成阶段便是很象一块不透明的青玉,里面的营养物质被吸收和吞十食后,便破壳而出,最后连它们的外壳都被自己吞噬掉。”
我张口结舌地听着。
“它们从壳里出来后,躲藏在一个窟窿里,或者一个洞十穴十里,开始活动它们的身十子。它们以吃甲虫为生,稍许长大后,就吃老鼠。邦迪,以后它们吃什么呢?狗,刚出生的婴儿,接着……”
“够了,拉弗尔斯。”我恐惧地说道,“你的想象太可怕了!”
“邦迪,这不是什么想象,是合乎逻辑的推理。直到现在,我认为‘他’只产过一个十卵十,就是伊莎多拉的那块育玉,‘他’至今仍为非作歹,消遥法外。在三十天里,‘他’还要产一个十卵十。我们要找到‘他’所产的十卵十,把‘他’们统统杀死。不过,我们首先要抓住那个产十卵十的‘他’。”
我十陰十郁地点了点头。
“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具有聪慧的天资,非儿的适应能力,至少可以这样说,‘他’有惊人的模仿能力。‘他’在一个月里,便能讲纯正的英语,对我们的风俗十习十惯了如指掌。邦迪,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我们这儿生活多年的成千上万的法国人和美洲人,至今他们还不能很好地掌握我们的语言,我们的特征和我们的风俗十习十惯。我们有些英国人对此大惑不解,难道他们那么笨?”
“拉弗尔斯,”我不满地说道,“你说的什么呀!”
“当然,一个人应该了解自己。我亲十爱十的朋友,我大言不惭地对你说,我是一个自诩高雅的人。如果你是一个英国人,你无愧地自命为一个不同凡响的人。难道我说的不对?有人生来高人一等,我们大家心里都很清楚。”
“你说的是‘他。’?”我顺口说道。
“是‘他’,‘他’会感到恐惧的。‘他’知道我们已经发现了‘他’,正在追踪‘他’,至少,我是那么做的。如果‘他’了解我们,‘他’就会懂得我们不是听命于当局的,我们不需要任何合法证十件,就能对别人的私生活进行调查。”
“‘他’对此一窍不通,‘他’会在附近弄到一张去某一个地点的车票,尽快逃出国外。这个地点,我想大概是多佛,也可能是另一个地方。”
在梅德瓦列的出租汽车站,拉弗尔斯向几名司机打听‘他’的行踪。一个司机说他看见一个模样象女人的人,或许正是我们要找的‘他’。拉弗尔斯往司机手里寒了一张一英镑的钞票,司机才眉开眼笑地把前后经过向我们叙述了一番。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大约有五十岁,他对她很眼熟,但他矢口否认从前见过她。
拉弗尔斯要他把她的面貌特征详述一遍。
“谢谢您的协助。”拉弗尔斯向我挤了挤眼,最后说道。
司机走后,我要拉弗尔斯把这些细节作一次分析。
“‘他’,或者女人化的‘他’,都有我们熟悉的某些共同特征,万变不离其宗嘛!”拉弗尔斯分析道,“我们找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我们在去伦敦的车上,我说道:“我不明白‘他’是怎样乔装打扮的,‘他’从哪儿弄来的女人服饰和手提包的?钱又是从哪儿搞来的呢?”
”他,是一条变色龙,一条超级变色龙。‘他’有高超绝伦的自我控制能力,‘他’的女人服饰只是自身的一部份罢了。”
“那么,钱呢?”我执拗地问道,“他靠卖所谓‘青玉’赖以为生,实际上他想把十卵十扩散到各地。‘他’在变成一个女人时,随身不是还带着一个手提包吗?总不能说手提包是他自身的一部份吧。”
“这些钱,大概是从别的地方弄来的。”他答道。
我们在圣詹姆斯帕克下了车,步行到拉弗尔斯在阿尔巴尼的家。我们喝了一杯看门人端来的清凉饮料,然后我们便开始化妆,按上假须,戴上一副平光镜,换上干净的衣服。我们把旧十毛十毯卷好,并准备了一只小手提箱。拉弗尔斯还戴上一只特制的戒指,在戒指里有一把弹簧刀。刀虽小,却很锋利。这把刀是拉弗尔斯在卡莫拉的一次潜逃中获得的。(在《最后的笑声》一文中有详细的描写)。他说他靠了这把刀,才从科尔巴西公爵恶魔似的刽子手机器人手里逃了出来。
我们上了出租汽车,用不了几分钟,就到了查村克罗斯月台,等待开往多佛的火车。
过了半响,我们已在车厢里十抽十上烟,喝着拉弗尔斯带来的白兰地。
突然,他问道:“邦迪,我们不要运用推论和归纳给我们的直觉锦上添花。推论和归纳往往把我们引向歧途,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在驶往多佛的火车上。”
“警察也是那么想的。”我从车厢上的玻璃小窗往外眺望,随口答道,“大概直觉把他们都引到这儿来了吧。”
拉弗尔斯抬眼时,恰巧看见了霍姆斯的鹰钓鼻子,和他的朋友,一个医生和善的脸。一会儿,麦肯齐探长跟着他们后面走了过来。
“我不明白,怎么会……”拉弗尔斯呐呐地说道,“霍姆斯,一条最灵敏的狗,大概嗅到了一股什么味。莫非他也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你只要把部份真相告诉那些芒特斯特雷特来的狗,他们会把你当作疯子,可是他们自己却把事情真相隐瞒了起来。”
火车进站之前,拉弗尔斯伸了个懒腰,打了一个响指,我从未见过他那样没十精十打彩。
“邦迪,”他对我说道,“今天,也许就是今天!每个月的三十一日,菲利莫尔去东恩德出售珠宅,千真万确!‘他’不是每三十天产一个十卵十吗?今天‘他’该产十卵十了。‘他’象母鸡那样在鸡窝里毫不费力地产十卵十吗?还是象我们的产妇似的疼痛,烦燥不安?‘他’一瞬间就产完十卵十,还是要耽搁一,二个小时?”
我们下了火车,拉弗尔斯向车站的搬运夫,看门人和其他在铁路上工作的人打听。他真是红运高照,居然碰上一个了解实情的旅客。那位旅客怀疑一名身材高大女人的行踪:她一个人占居了车厢的一套房间,当火车进站后,从车厢的房间里出来的竟是一个男人,女人却不翼而飞了。
拉弗尔斯低声细语地说道:“也许,‘他’去饭店产十卵十了。”
我们奔出车站,租了一辆出租汽车。我们刚离开时,瞧见霍姆斯和沃森正向和我们十交十谈过的那位旅客询问呢!
我们首先走进了离车站最近的一家饭店,这家饭店面对着海港。我们在那儿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在利伯普尔大街的布灵顿饭店,在多佛卡斯尔饭店和克利尔伦塞大街的普拉塞饭店都一无所获。但在金斯赫德饭店,招待对我们说,有一个和我们描绘相似的男人曾在这儿登记住宿,他脸色苍白,痛苦万分,仿佛昨晚喝醉了似的。可是五分钟后又离开了。
我们刚离开金斯赫德饭店,霍姆斯、沃森和麦肯齐便接踵而来。霍姆斯对我们扫了一眼,他的目光,不由得使我打了一个寒噤,我可以肯定他不仅在旅馆里发现了我们,他们在火车上早就注意上我们了,也许我们探问过的人把我们询问的情况都吐露给他们了。
拉弗尔斯叫了一辆汽车,要司机把我们带往港口。
汽车刚要驶近普罗梅纳达码头时,拉弗尔斯喃哺地说道:“邦迪,或许我估计错了。”他懊悔地说道,“菲利莫尔回老家了。
我半信半疑地问道:“回火星,还是其它什么星球?”
“‘他’这次出走的目的是要回到‘他’在地球上的飞船。飞船可能在这一望无垠的海面下,在二十五英寻深的地峡里。‘他’将象电子潜艇那样潜入海底,在海底的飞船里躲上一个时期。‘他’一面在那儿休憩,一面让目前对他的追踪热潮慢慢地冷却下来。”
“‘他’怎么能忍受海底二十五英寻的海水压力?”我疑惑地问道。
“‘他’可能变成一条鱼。”拉弗尔斯有点不耐烦池答道。
“也许是吧。”
拉费尔斯急忙喊司机降低车速,这时,一个大腹便便,满脸红光,鼻子象一只红辣椒,身材高大的男人和我们迎面相遇,这个人就是饭店招待描述的那个人,他的绛紫色的手提包,正是饭店招待所说的那只手提包。
我们的汽车掉过头朝他开去。他瞧了我们一眼,脸白得象蜡似的,拔腿就跑。
他怎么会认出我们的呢?我不知道。他只在月光下,见过我们一面,那时我们穿着一身黑色的伪装,现在我们就着假十胡十须和眼镜,他居然把我们认出来了。或许他具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器官,他能在沥青上辨别我们的气味,他能嗅出香味,人味,汗津津的马的气味,还有漂浮在海面上的各种垃圾发出的气味。
总之,他把我们认出来了。我们继续追赶他。
他逗留在地球上的时间并不多。他奔向私人码头,解下了船绳,跳上了一条小船,娴熟地划动小船,宛如一名训练有素的赛艇运动员。
我们站在码头边上,既惊奇,又害怕。
手提包在他的右脚下溶化,六十秒钟后,手提包不见了,我们只看见那只天鹅绒的手提包。
“手提包里大概有在旅馆以排的十卵十吧。”我思索着想道。
过后不久,我们也划桨,向他追去。在岸边,船主向我们高叫,还挥舞着拳头。在船主的喊声中,夹杂着其它的叫喊声。我掉头向后望去,瞧见了麦肯齐、沃森和霍姆斯与船主站在一起,但他们之间并不说话。他们迅疾跑向汽车,一溜烟似地离开了。
“他们去寻找警艇。”拉弗尔斯说道,“找一条摩托艇,或者快速汽艇。现在风很大,那条小艇已经走得很远了,恐怕他们抓不到他。”
菲利莫尔的出走就是要上那条船,那是一条单桅船,长约十二米,船头和船尾都有一条绳索,船上一并俱全……我真要感谢拉弗尔斯告诉我关于海上的知识。我实在太无知了,不过,在海面上晃荡的玩意儿,对我有什么用处呢!不如给我一匹结实的马,让我在大地上奔驰呢!
菲利莫尔不愧是一名杰出的划手,他的高大身躯就令人生畏,但我们步步紧十逼十,缓慢地在追赶他。当我们接近他的船“阿里西亚”号的时候,两船的距离只差几米。我们的船头撞到他的船尾时,我和拉弗尔斯仰天跌倒在船上,桨也从我们手上脱了出去。我们坐了起来,迅速地沿着船梯上去,拉弗尔斯走在我的前头,我真害怕有一个铁钩,或者海员使用的工具给他一锤。后来,拉弗尔斯坦率地对我说,他也害怕菲利莫尔把他的脑浆打了出来。菲利莫尔一心一意地在船上寻找他的海员,顾不得和我们纠缠了。
我说的所谓海员,其实是他本人一分为三。这时,他正躺在甲板上,衣服和身上应有之物都在慢慢地融化。
他手无寸铁地躺在那儿,我们正好趁机下手。不幸,我们紧张过度未能得手。我开始恶心,后来在船舷旁大口地吐了起来。在这关健时刻,拉弗尔斯沉着镇定,一个箭步扑了过去,那头怪物在甲板上已分成三个躯体。
在拉弗尔斯背后的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不许动!”
拉弗尔斯一动不动地站住,我抬起被泪水模糊了的眼睛,呆望着出现在我面前的老海员。我们上这条船时,并没有发现他,显然他是在船舱里。黑十洞十洞的左轮手十槍槍口对准我们。
三个小海员,这是菲利莫尔的化身,他们的身高还不及我的腰,他们的模样和老海员毫厘不差,只是个儿没有老海员高。身着海魂衫,头戴蓝白飘带的水手帽,双耳挂着耳环,穿着短裤,打着赤脚。他们在船上四处奔忙:起锚,升帆。一会儿,船便驶过了普罗梅纳达码头。
老海员把手十槍十交十给一个小水手,他亲自掌舵。在我们身后,一股浓烟直向我们扑来。
十分钟后,另一名小水手掌舵。老海员和一名小水手把我们押到船舱内。小水手手持左轮手十槍,老海员把我们双手反绑,把我的脚和十床十腿捆在一起。
“无十耻的叛徒!”我骂道,双眼死死地盯着他。“你背叛了我们人类!你还有一点人味吗?”
老海员清了清嘶哑的嗓子,用手捋了一下十胡十须。
“人类?亲十爱十的先生。你是说和国会里的先生,肥胖的银行家和曼彻斯特的老板们平起平坐?在我们这个时代,钱比人类更高贵。无论那个大地主,大纺织厂老板,当他们酩酊大醉的的喉,也不会给你一个子儿的。人类给了我什么呢?害了肺病的双亲和象酒鬼似的兄弟。”
我不再作声,对这种冷酷无情的人讲理无异于对牛弹琴。他检查了一遍,看到我们被结结实实地捆住了,才和小水手扬长而去。
“菲利莫尔,一下子变成三个人。”拉弗尔斯思索着说道,“他们三个人的智慧各占菲利莫尔大脑智慧的三分之一,我们还有一线希望。我戒指里的小刀,将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十五分钟后,拉弗尔斯已割断了绳索,我也自十由了。我们走进了紧挨船舱的窄小厨房,厨房和船舱是相通的。在厨房里,我们拿了一把大的切菜刀和一只平底锅。
我们等了好一会儿,终于一个小水手下入了船舱。拉弗尔斯举起平底锅猛然一击,正好打在小水手的脑袋上,他一声不吭地倒了下去,我吓得浑身打哆嗦,拉弗尔斯却不顾一切地用双手扼住他的喉咙直到小水手死去,他才松手。
“邦迪,现在不是十温十文尔雅的时候。”他从小水手的口袋里搜出一块青玉,气恼地笑着说,“如果菲利莫尔把‘他’的十卵十洒在世界各地,人类将永久不得安宁。我们不能犹豫,不能手软。我们已经消灭了‘他’的三分之—,我们看看是否能摧毁‘他’剩下的三分之二了。”
他把青玉放入口袋里。我们小心翼翼地向外探出身十子,然后悄悄地离开了船舱,来到了船尾。两个小水手按舵手的命令,更确切地说他们照老海员的指示行十事,“他们对船上的作业,也许一窍不通吧。”我庆幸地想道。
“你瞧,”拉弗尔斯告戒我道,“天上万里晴空,却飘来了几朵乌云,多不相称。我们的船竟向乌云驶去。”
一个小水手十操十纵着一个小盒子,这个盒子非常象拉弗尔斯的烟盒,只是盒上有两个旋转的小环。拉弗尔斯断定这个盒子是通讯仪器,用它和在深海地峡里的宇宙飞船取得联系。海底的飞船有一条伸向海面的管子,从管子里面放出人工乌云。
他的解释难以使我信服,但我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那时,当然啰,还没有人懂得电子科学,也不知道赫兹试验为何物,第二年马可尼才申请对无线电电线的专利。菲利莫尔不带导线的仪器,在一九二四年是非常先进的。
“一旦乌云飘浮在我们头上,我们就动手。”拉弗尔斯毅然决然地说道。
过了半响。几朵恶魔似的乌云把我们十十团十十十团十十围住,寒冷、潮十湿的气流刮在我们的脸上。我们几乎难以辨认在忙碌中的两名小水手。我们沿着甲板往前爬,爬到船舱的转角处朝驾驶室里窥视,没有看见老海员,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在舵旁。
拉弗尔斯又回到船舱里,他叫我紧紧地盯着那两名小水手。拉弗尔斯不在我的身边,我心里就发慌。
他从船舱里回来后对我说道:“老海员已打开了底舱,水从舱口里涌十入,船很快就要沉下去。”
“他在哪儿?”
“我用平地锅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大概不行了吧。”
正在这时,两名小水手到处寻找老海员和另一名小水手,并把一只小艇放入水中,看起来,船将要沉入海底。当小艇接触到水面时,他们仿佛看见了一只狐狸,象母鸡似的咯哈地叫唤。他们都跳上了小艇。由于他们动作轻捷,小艇只被推开了二柞的距离。我们也跟着跳上了小艇,但都摔了一跤。我们赶紧爬起来,船已倾斜,缓慢地住下沉,小艇系在船上起重机的绳索也已松开了,要不也被船拖入海底。
一个象巨龟似的圆形东西,在我们船舷旁露出海面,小艇顿时左右摇晃。海水打入小艇,我们全身都被打湿了。两名小水手手持匕首向我们十逼十来。飞船侧舷的一扇舱门洞十口,我们的小艇,随同流入舱门的海水一起,被飞船吞噬了。飞船的底部仍处在海水中。
船进入飞船后,舷门即刻关闭。飞船向海底驶去。我们在一个灯火通明的金属舱内,和机智灵活的小水手展开了搏斗。最后,两名小水手跳到飞船的金属平台上,一个小水手揿了一下墙上的按钮,另一扇金属门刹时打开。我们也紧跟着跳上了平台。如果他们从我们手中逃脱,他们将会用更厉害的武器对付我们,到那时,我们就危在旦夕了。
拉弗尔斯甩起平底锅,把一名小水手打出平台,我用刀砍伤了另一个小水手。
被打出平台的小水手用一种奇特的语言高声喊叫,被打伤的另一小水手猛然向他跳去,扑在他的身上,几秒钟后,两者又合二而一了。这是一个绝望的举动,企图卷土重来。但两个三分之一溶合在一起,需要一些时间,这次,我们再不会被这种可怕的情景吓住了。我们跳了过去,抓住正在溶合的躯体,但它依然在它的一端伸出有剧毒的触角,蓝色的眼睛也在头顶上长了出来,和我们在伊莎多拉的火柴盒只见到的一模一样,只是它的身十体少了三分之—,这个三分之一就是被我们在船上杀死的那个小水手。它的触角也不象以前那样长了,但我们仍然无法接近它。
我们远离它的躯体,用刀砍它的触角,用平底锅砸它。它虽然失去了两个爪,身上流着血,但还是演变成形,它忽地站了起来,我们的优势急转直下。
拉弗尔斯大吼一声,奔向小艇。我瞧见他神色紧张,又听见他高喊一声:“邦迪,帮我一把!”
我朝他跑去。
“邦迪,把小艇推过去,撞死它。”
“小艇太沉了。”我说道。
我抓住船舷,他猛推船头。我觉得五脏六腑,在我的全身力气的冲击下,都要破裂了。我们还是推动了在宇宙飞船平台上湿十漉十漉的小艇。
我们推的速度并不很快,但‘他“已经感到死在临头了。
拉弗尔斯离开船头,乘“他”不备,用平底锅猛击“他”的头部,“他’跌倒在地,失去了知觉。
拉弗尔斯走到船的另一侧舷。我们站在“份”的身旁,但与致人于死地的触角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们抬起小艇的船头,但抬得不很高,因为小艇太沉了。我们把小艇砸下去的时候,“他”丧失了六根触角。这次,我们要砸“他”的躯体,但“他”挥舞触角,使我们无法接近。我们又都跳上小艇,把小艇当作我们的护身符,用刀向舞动的触角砍去。
“他”伸出触角,抓住船舷,我们用刀把它的触角砍断,或者用平底锅把“他”的触角砸烂。
一种绿色的血液从伤口中冒了出来,眼睛里的蓝光也消失了,绿色的血液变成凝结的紫十红十色血块了,从伤口里还冒出一种令人恶心的腐烂十十尸十十体的臭味。
我们从小艇上下来,站在飞船的平台上,目睹着这一场从未见过的场面……
我们在飞船里呆了数天,研究飞船的指挥系统。在控制台上的每个按钮都标有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文字说明。拉弗尔斯,才智过人的拉弗尔斯,居然找到了飞船升向海面的按钮,他还谙熟地打开了侧舷的小门。
我们在飞船里又吃又喝。飞船里的食品是供给老海员的,有些食品似乎还有毒的,我们碰也没敢碰一下。
三天后,浓雾不见了,小艇又回到海面上。我们观望着打开了舷门的飞船,徐徐地向海底沉没。这艘飞船,我知道它还在海底。
我们不打算向当局报告‘他’的下场,也不告诉他们有关飞船的情况。我们不想由于我们的狂十热的十爱十国主义行动,招致入狱。当然,也有可能赦免我们。但据拉弗尔斯的分析,当局为了对此事保持沉默,将会判处我们死刑。
拉弗尔斯也曾想过,飞船见有些仪器,如果掌握在大英帝国手里,将能在世界上保持称霸的地位,但谁能料到我们打开飞船后,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们更没有想到二十三年后爆发了一次世界大战,我们大部青年在战分中丧了命,我们的大英帝国成了二流的国家。
我们上了岸后,便回到了伦敦。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偷窃和消灭青玉十卵十的行动。其个有一个十卵十已孵化成虫,躲藏在墙壁里,在它还未来得及逃跑时,拉弗尔斯付之一炬,它就葬身十子烈火之中。
盗窃价值连城的青玉,并把它化为齑粉,这叫我们心痛,但我们必须这样做,世界才能得以拯救。
霍姆斯洞察了达件事的真相?也许他早有觉察。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很少能逃过他那老鹰般的眼睛,和他那才智出众的头脑。他曾向他忠实朋友沃森讲述过许多有关这类的案件,但是沃森医生在他写的一本名为“索尼桥的悬案”一文中说道,霍姆斯在整个事件中遭到了三次失败。
第一次是菲利莫尔声称回房取伞,去后再也没露面;第二次是在行将就木的伊莎多拉家里,他没有进一步追究在火柴盒里的昆虫,这是一种我们科学还无法解释的昆虫;最后一次是闪闪发光的“阿里西亚”号船起锚向海中浓雾驶去,这条船,连船上的人员再也没有回来,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