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年前。
关雎宫里的红烛快要燃灭了。
毓秀适时地走上前来,轻扶住我正要落笔的手,柔声道:“娘娘,已经三更了,您早些休息罢,切莫累坏了身子。”
我将毓秀拉到身边,指着画上的木槿花问道:“你看我这画画得可好?”
毓秀只瞄了一眼,立马白了脸色,重重地跪到地上,“毓秀求娘娘不要再画木槿了!娘娘若再画,皇上定饶不了奴婢!”
我看她一眼,慢悠悠道:“你快起来,我受不起你这礼,你可是皇上的人。”
毓秀俯首:“娘娘!”
殿外传来皇上驾到的呼喊,我蹙眉,站着没动。
萧灼的声音传来,“这怎么了,皇后这是为难毓秀了?”
我叹口气,放下笔,挤出一个笑容,转身向萧灼请安,又道:“皇上这顶帽子往臣妾身上一扣,臣妾惶恐啊。”
萧灼挥手示意毓秀退下,然后牵过我的手,放在他的手中把玩:“何事让皇后惶恐?”
“皇上说臣妾为难毓秀,以及,唤臣妾,皇后。”
他哈哈大笑,“皇后说话还是带刺儿。”
“臣妾惶恐。”
“一分真,九分假。皇后当初既然敢来找朕,就别一口一个惶恐,朕听得难受。”
我笑了出来,“皇上,封后大典未过,无伤还不是皇上的皇后呢。”
萧灼双眼微眯,这一般是他发怒的前兆。但我仍是没有退缩地与他对视,我觉得我如今委实是被逼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只得一而再,再而三地破釜沉舟,虽然这破釜沉舟更多地像飞蛾扑火。“凌无伤,朕许过你,封后大典一过,朕会将莫尘放走,而你,要将永安侯的兵符给朕。”
“臣妾明白。”名正言顺不是么,这可是对付帝王最有利的武器。
如今想起,我仍是不知道这次下凡,我唯一一次下凡,到底造成了什么。
下凡历劫这码子事始于我与未然的一次斗酒,很不幸,我是斗输的那个,于是我被未然一脚一踹,占了司命的一个命本,投胎下凡了。
这个凡胎,委实是个苦命,没有名字,从小就是个乞丐的命,托司命的福,本尊神还结结实实地过了几年乞丐的日子,其中感触,本尊神没齿难忘。与我一起生活的老爷爷叫我“小乞儿”。老爷爷死的时候是个雪夜,他颤巍巍地抚摸着我的脸,道:“小乞儿其实有世上最美的一张脸,爷爷希望你,能万世无伤。”
庙外的北风吹得更加凌冽。
多年后,我觉得当年的老爷爷一定是个家道中落的文化人,否则不可能在弥留之际讲出“万世无伤”这么文艺的话来,并且,这句话成了我那一生的信条。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凡人生命的消逝。要知道,神的羽化可是美丽至极的,身体幻化成点点星辉消逝在天地之间,就像一场盛大的终结。可那时那刻,我抱着老爷爷冰凉的身体,看着他的脸一点点变得乌青,只默默无言。
第一次见到莫尘,过程我实在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因为我那时快被大雪冻死了。不过莫尘能在破庙里精准地发现缩在角落里的我,即这种小概率事件如此自然地发生,并且没有经过一番“擦肩而过、失而复得、相爱相杀、最终相拥”的过程,只能说,司命在写命本的时候忒不仔细了。
总之,在我快要冻死的时候,一件大髦披在了我的身上,我的鼻尖充盈着淡淡的檀香,只听得身边有人轻声道:“莫平,带她回府里。”
“小侯爷?”另一个沙哑的声音带着不确定。
那个声音又问我:“小姑娘,你有名字吗?”
“无伤。”我紧紧拽住眼前人的衣襟,嘶声道:“我叫无伤。”
元和十八年,永安侯莫俨收其故友凌坊之女凌无伤为义女,上闻,大喜,特封凌氏容脂郡主。
——《齐国书众女列传》
莫名其妙被收养这件事情委实让我受宠若惊了好一阵,自从我知晓了什么叫通房丫头了之后我就一直担心着自己未来的命运,生怕有一天我就被抓去通房了,于是我见到莫尘就跑。
终于有一天,我被莫尘逮到了。
十五岁的莫尘挑眉看我:“无伤,你跑什么?”
我“哇”的一下就大哭起来。
听完我解释的莫尘好像要晕了:“凌无伤,你再笨点?再笨点?我拿一个郡主通房,我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止住眼泪:“那你不拿我通房了?”
他正色,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无伤,你听好。你是永安侯莫俨的义女,皇上钦赐的容脂郡主,我莫尘的妹妹,这才是你的身份,记住了吗?”
搞清楚身份之后,我又陷入了另一个疑惑中。
这回我跑去问莫尘:“哥哥,为什么你会收我为妹妹,而不是丫头啊?”
“难不成你想当丫头?”莫尘笑着拍我的头。
我拧他大腿:“你说不说?”
他一把抱起我,扛到肩上:“你问咱爹。”
其实这问题很简单,我用五年的时间想得七七八八。莫俨是个任性的老头子,当初一直很想要个女儿,可惜莫尘他娘呜呼得太早,莫俨大半辈子光棍也盼不来个女儿,而我出现的恰恰是时候。
“那为何说我是凌坊之女?”我歪歪斜斜的靠在柱子上,问不远处的莫尘,“嗯?怀瑜?”
莫尘一月前及冠。
莫尘板着个脸,“叫我什么呢?”
我笑了一声后改口,“哥哥……”
深闺生活难免寂寞,特别是莫俨与莫尘从未将我当做闺中女子教养,却让我保持一个闺中女子的作息,委实是让我气闷。于是我在气闷无聊时会直呼莫尘的名字,而莫尘也总是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莫尘轻飘飘地瞄了我一眼,携了书卷在侯府中的晓喻亭中细细,看了会才慢悠悠地回答我的问题,“凌坊乃真隐士,先皇一向敬重。老狐狸若是想寻个理由名正言顺地收养你,凌坊之名再好不过,咱们办事,不就讲究个名正言顺么。”
彼时齐国已是换了天下,先皇嫡子萧灼即位,改年号为亘元。
老狐狸是莫尘对莫俨的称呼,他于此的解释便是作为一代侯爷,兢兢业业铁血戎马大半辈子,现下撂下个永安侯府的大摊子给自己的独子,委实不大厚道。
莫尘大抵近几日比较忙活,于是一口一个“老狐狸”。
我掩嘴噗嗤噗嗤笑。
他白了我一眼,“笑什么?我看你今日闲着没事干,我上次给你的书都看完了?”
“看完了啊。”我道。
“那《凤栖梧》弹得如何?我可记得前几日你还与我哭着说这曲子委实非人。”
我撇撇嘴,“确然是非人。”
他拿着书卷隔空往我脑门上轻轻一弹,笑道:“那是你在琴技上缺了一根筋。去你房里把琴搬出来罢,哥哥我教你。”
晓喻亭乃四年前莫尘差人所造,亭外便是侯府中的半亩荷塘,透过荷塘隐约可见雪白一片的木槿林,亭中燃起了上好的檀香,萦绕于鼻尖,微风拂过,那是莫尘身上常有的好闻味道。
莫尘坐在我身侧,看着我的手在琴弦上艰难移动,慢悠悠道:“指法错了。”
我有些气馁,“昨儿先生都没指出来。”
“你那先生能有你哥哥我厉害?”
“……”
他又敲敲我脑袋,“笨。”
“那你教我啊,”我突然凑上去,看着他的眼睛,轻声道,“你教我弹琴啊,我不用先生了,怀瑜。”
莫俨与莫尘经常与我讲那些朝中的风云变幻,权力更迭。我有时会想,在这权与欲的惊涛骇浪中,我希望莫尘,能万世无伤。
亘元三年,河北突厥部落犯我漠北边界,上命永安侯子尘率十万羽罡骑赴北迎敌,国师晋桦为军师。尘骁勇善战,斩突厥十五万人,俘获突厥特勤数人,大胜而归。上闻之大喜,亲率百官于京城门外迎接凯旋。
——《齐国书诸侯传永安侯列传》
封后大典用的礼服已然是放入关雎宫中好些日子了,我日日倒也眼不见为净,只是随着封后大典的迫近,那正红的礼服与那金光闪闪的凤冠,竟让我生出些烦躁。
这种烦躁竟然像极了莫尘在亘元三年的那一次出征,我那坐立不安的感觉。我那时只觉得莫名心焦,竟是心尖都日日颤抖着,怕莫尘在那刀剑无眼的战场上横生意外。
出现这种感觉的时候我心道不好,我别是喜欢上了自己的哥哥。
我把这感觉说给我的贴身丫鬟阿麦,阿麦听闻后大吃一惊。
“小姐,你怕是喜欢上公子了。”
“那怎么办?”
“阿麦劝小姐断了吧。小姐怕是自小长在闺中,没有见过其他男子,公子又生得一表人才,小姐才会喜欢上他。可无论如何,于外人而言,小姐与公子仍是兄妹。”
我没说话,我想喜欢不喜欢他终究是我的事情,正如同六年前他会不会把我救回家是他的事情一样。我喜欢他不是因为自小到大我身边只有他一个男子,而是在六年前那个冷得刺骨的雪夜,他把我从万丈深渊中拉回人间。所以莫尘他不用知道,他应该永远是我的哥哥。因为莫尘教过我,人生总不可能永远如意。
所以此时此刻的磨人的思念,也是我的事情。
“娘娘,”毓秀推门走入寝室中,手中端着脸盆,“今日封后,娘娘该梳洗了。”
今日的京城一定喜气热闹非凡,而我坐在晓喻亭中,弹琴。
“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