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胜义谛与有为法
如今我已明悟,一切色声香味触法,岂不皆为我见闻觉知之延展?一切见闻觉知岂不皆因我心而明了?一切之明了岂不皆由我分辨?譬如我知自身为人,此知晓自然由心而觉,我言说知晓之时亦明了未知,然究竟是谁分辨了知晓与未知?岂非我耶?故言我乃唯一真理实相,为所有明了之根本。
圣人具高智,将引领吾等寻得最终明了之那个明了本身,名为胜义谛法。然脱离一切色声香味触法,见闻觉知亦不复存在,无所明之对象,明了亦无从寻觅。故言有为法方能抵达胜义谛,然那个明了超脱一切相,独立于一切法之外,此乃我之真性。
圣人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此即其理。
故而明了,以我为根本,实无有一法可说,我之明了及所明之物,本无需言语,我于生活中时时处处皆在运用。
然为引领迷惑之人寻得那个明了,我不得不用言语界定我之所明,进而成就一切法。
故言,实无一言可说却能成就一切法,此谓之法性。识得法性,方能随性自在之法,此谓之性法。
然我往昔不明,将圣人所定义之名词视作我之根本,谈心说性、谈真说妙,此谓之相法。
此二者,缺一不可,且相辅相成。有大根器者,无需相法,自能明悟我之真性,然我愚钝,障蔽已深,非借圣人指引之阶梯不能抵达。
第三十七篇:觉和明
圣人常言,性净妙明,本妙明性,即我真性。我常思索,此“明”即明白之意,非为念头。如用餐时明白自身在进食,发怒时明白自身在动怒,即便入睡亦明白自身在安睡,了了分明,清晰不昧。
见闻觉知想思忆,一旦成念,念念相续,方误认一切世界为真实,反倒遮蔽本觉实相,使人妄生颠倒。实则一切所明之处,当处发生,亦当处断灭,故所明者方为念。然明白本身超脱一切相,亘古恒存,有念即明,无念亦明。
念自何处来?念乃我心执取而生,因执取,我真性方明白此执取,进而确立所明,依我执取之愿,故色声香味触法皆因心之执取而有,实则为真我明性妄立。
真性之明白所妄立的首个概念,乃是对自身空无之妄念,于如此空寂湛然之觉中,便有别于觉之念产生。真性本明性于辨别此明白时,反倒有了迷惑之假象,一念无明之知见遂生,名为晦。而后分辨念之差异,进而确立差异之概念,因差异概念而确立相同概念,差异与相同既立,便有了无差异、不相同之概念。随后因相同概念确立空间,于妙无湛然之觉中便有昧暗之相想,晦昧为空,昧空暗中,明结昧暗成色,故光映暗中方能显色。内附生摇,震动意起,于是风便产生,有风轮遂立出世界。
我问圣言,念起性觉,性觉必明。当作何解?答曰:我之真性有一体两面,觉为内在,明为表象,觉乃明之内驱力。
譬如我观花而明花,忽念及等人,自明其想,而后有人唤我,自明其声,种种境转皆因觉在先,而后方明。吾等常丢三落四,正因觉此则失彼。
我问圣言,那觉与不觉,依何驱动?答曰:觉乃我性本恒存,为一非二。我问:离一切相法,觉或不觉?答曰:既言为一,非有不觉。此觉我性本寂常湛然,所明空昧,昧空成暗,所明妄立之一切概念,无妙明之灵性,皆为死性,故言昧,即为假象,而后结暗成色,念念相续,以迷积迷。
问:念起即觉,何以能了?答曰:无论觉于何处,皆我觉性为一,实乃我之真性,清净本然,岂有不了?
即觉即明,我亦明了觉转境迁,念念相续,我将觉之此般明白称为觉知,此为真知,非意根之知晓,乃佛之知见,非颠倒见。
寻常凡人皆能感知所明,反倒忽视藏于所明背后之觉,遂遗失真知,妄入诸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