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说她快要疯掉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的声音是轻轻的,但看得出她脸上肌肉战栗、牙关咬紧。她说,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女儿,父母也还活着,她真的决定去山上修行。她提到一个相熟的女人,在老家的一座山上修了庙堂。她想如果自己跟了去,她应该会同意。二姐说话时神情异常认真。她认为自己是个受人耻笑的女人,是家里的耻辱,是村里人饭后的谈资。我说,不要把别人的话当真,这没有什么。我说,内心强大一些,就会对别人的说法无所谓。
我问她为什么跟姐夫离婚。她说姐夫赌博,天生是个赌徒。她说,那时我们在乡下生活,建房子时欠了一屁股债。我为了挣钱还债,跑到市里来做生意,结果接二连三折本。你姐夫留在村里,我不在家,也没有人管他。他本来没责任心,又吃不得苦,受不得罪。也难怪,他是个儿子,跟你哥哥一个样,从小父母心疼得不得了,农活也干不开。不知道受了谁的蛊惑,你姐夫每天晚上跑出去赌,旧债未清,又添上一身新债。这样的日子还要怎么过下去,我只能跟他离婚。二姐说,她不想再谈姐夫了,他已经过去了,她不想跟他复婚,太令人失望了。我说,那个男人,今天下午见过的,不怎么样。一个男人,要想抛妻别子,跟另外一个女人重组家庭,十分困难。男人可以不爱一个女人,但要离婚,不会轻易做到。那个男人,看样子很难。二姐说她知道,她没有对他抱着希望,但她没有别的男人,只有他。她说,可以不结婚,就这样过下去,她也无所谓。
第二天,我陪二姐去医院看病。医生说她必须吃药,不然会控制不住情绪,真的要疯掉。疯掉之后,就只能送到疯人院去了。医生给她开了三种药,让她每天晚上睡觉前吃。回到住所之后,二姐按照医生的嘱咐吃了药,然后跟我说了一会儿话。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说像行尸走肉,像踩在棉花上。一切空空的感觉,抓不牢靠的感觉。那样的感觉,整个世界像是一片空白。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没有做声。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面对二姐,我发现自己常常无言可诉。
大学毕业后,我在广州总共待了四年。差不多每半年回一趟家,看望家人。每次离家重回广州,从火车站走出来,那样的情境,记忆中好像皆是一个样子。
那个城市从不下雪,也没有松涛。关于松涛的记忆,源于一次回家过春节,我跟着父母去姑父家走亲戚。我们走在山间的小道上,泥泞的小径。父母在前,我在后。走路时我忍不住抬头望了望两旁的群山。就在几百米开外的样子,在我头上的山顶,我看见一整片松树林,沉浸在浓雾之下,飘渺得如同仙境。那种美,我从未见过,美得异常不真切。我的心中随之涌起一种别样的情感,我发现自己整个儿属于这里。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让自己的内心感到宁静祥和,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我的人生,因为出生在这样的山村,就永远与这里不可分割了。贫穷,大自然的美,父亲的爱抚,母亲的绝望,它们连在一起,永恒地留在我的记忆之中,在这一刻哗啦啦全打开了。我的记忆之闸顷刻之间打开,我的情感之门轰然打开,我再也回不去了。我的整个心灵,我的全部情感,从此之后只能与此地维系,永远离不开这里了。也因此,对于我,城市的生活,只是一段流落的旅程。在那里,我永远不可能找到真正的归宿地。
那一次,我从二姐那里回来,重新回到广州,他来火车站接我。那是一个清晨,天还没有亮透,四周是青灰色的烟蒙。我从出站口走出来,隔着几米的栏杆,他站在栏杆之外的人群中向我挥手。他见到我时眼睛顿时一亮,情绪很好,但看上去有些疲惫。我的心中一下子暖和起来,走过去,把箱子杆递给他,牵起他的另外一只手,觉得那手熟悉而温暖。那温暖静静流淌在我的身体之内,驱赶清晨里所有的寒意。那青色已经慢慢消逝,天空转而发白,亮堂起来。
我追问他怎么看上去有些疲惫。他说没有什么,是担心早上起不来,接车迟到了,所以一直睡不安稳。我听他这样说,吃吃笑了,笑他太可爱了。
他问我二姐怎么样。我“唉”了一声,说能怎么样呢!人生落到那样的境地,还能好到哪里去。我说要是换了我,只怕已经活不下去了,早就死了。她那样的情境,让人无法想象。他说,人生真是不容易啊,为什么活着就这么难?是啊,这么难,人生就是苦难的代名词,我对此深有体会,也早已相信。在我的家中,我还没有看到不用受苦就可以活下去的人呢!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之中苦苦挣扎,像绵绵不断的苦役。幸福是天边的云彩,光耀夺目,却离我们这么远,永远也够不着。我说,要是哪一天什么也不用愁,不用愁有没有钱吃饭,不用愁生不生病,不用愁家里人是否要自杀,我觉得生活就是真正的幸福了,让人满意了。但这样的生活只是奢望,永远不会拥有。活着,就是苦难,连幸福的影子也摸不着。
我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开车。他的神情是哀伤的,不知道是为我的话,还是为他自己。他的神色一直是这样。如果我想起他来,便是一张哀伤的脸,眉头微微锁着。但我的话让他看起来脸色更为凝重,让人不忍心看上一眼。他告诉我,他从来怀疑人世间真的有幸福存在,快乐也不会持久。忧伤是人生的基调,快乐只是一场虚幻。如果快乐可以拥有,也不会真的持续下去,很快就会中断。他对人生是彻底彷徨了,也无意去追寻,即便此时我就在他的身旁。我说,不说这些了,说得再多也没有用,只会徒增伤悲。他问我饿了没有,要不要先去喝早茶。我没有感到饿,他就直接带我去一个地方。
车子在马路上奔驰,一直往西而去。两边的树木慢慢多起来,没有多久,我们驶进了群山之中。那是一个村庄,在城市的边缘。只是几十分钟的路程,这就是农村和城市的距离。车子开进一条山间公路,有些崎岖,弯弯扭扭。精明的农民在山上建起楼房、餐馆、健身场所,招揽来城里的许多客人。有人在路边拦车,示意我们进他的农庄里去。他微微犹豫了一下,顺着那人的意思去做了。
这是一处不错的场所。前面是湖,后面是山,红顶白墙的房子有着欧洲乡间别墅的格调。我们决定就此安歇下来,在这里度过闲暇的一天。他要了三楼的一个面向湖水的房间,在顶楼。拉开厚厚的窗帘,打开玻璃窗,整个风景便在我们眼前了。宁静、祥和,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美好得有些不太真实。我说,这儿真美,有一点诗意了。
他上来抱我:你不想我吗?我说轻点,不要惊醒这里的山雀,转身紧紧搂住他。我们闭起眼睛,拥抱着彼此。一定要有这样的拥抱,不能缺少这样的拥抱。拥抱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哪怕隔着层层衣衫,依然能感受得到,温暖的力量从对方身上发出,经过身躯的传递,到达自己的心灵。一定有某样东西在流动,是一种流体,可以顺利从他的身体流到我的身体,然后又折回。这种流体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时才会产生,独独一个人,它就消失了。这种流体如同血液,在我们两个人的身躯不停周转。它是无形的,也没有气味,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流淌着。这种东西叫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那就是爱。在我们身上流淌的,就是那种神秘的爱,难以言传的爱意。当它出现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我们的身躯也不再可见,整个世界都停止不转了。一切万物、生灵,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那无形的,无可比拟的流体,构成了那一刻唯一的本质的存在。那是真实可感的,需要我们用心灵之目去注视它,用肉眼看不到它的形状。肉眼所看到的,常常不那么真实。只有心灵所感受到的,才能明确知道它的性质。一旦我们打开心灵之目,我们就可以如此确定,它已经在那里了。
他坐在那里,看着我。他闭起眼睛,看着我。他用他的心灵之目注视着我。我身上所拥有的稀少气质,绝望之中的乐观态度,困苦之间的唯美浪漫,不仅打动了他的心灵,更能撩起他的欲望。只要他看上我一眼,甚至于只要他在电话里听我讲话,听到我的声音,或是看到我写下的文字,他的体内,便会涌起对我身体不可抑制的渴望。那种隐藏在血肉深处的能量瞬间就会升腾起来。他说他真是受不了我,他不敢想我。又说他如此思念我,因为想我快要死掉了。他把我扔到床上去,不停撕咬我的身体。他此时变成了一匹野狼,具有野狼的本性,但他自己不知道这一点。他把我带到那遥远的天际,带入到某种巅峰之中。
我们在那个地方打发时光,真是太适合不过了。那确实是这样一个地方,可以让你忘掉尘世的烦忧,完全投入自己,忘却自己的存在。在凡尘中寻找一方净土,让被浸染的性灵安歇片刻。我喜欢那样的感觉,为此着迷。在极乐和疲乏之间,寻找身体和性灵的淋漓尽致。
他送给我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要我写满它。我问他写什么。他说随便写什么都可以,只要是我写的就行。那我到别的书上摘抄一些句子写上去行吗?不行,必须是你写的。那我就写你的名字,写满一本行吗?他说可以。
他要我现在就写一首诗,我感到有些为难。他在这里,我写不出来。他说不行,你必须写,我去洗澡。我只好伏案而作,勉强找了些节奏,凑着写了几个段落。他沐浴出来了,水灵灵的很有诱惑力,我又要了他。然后偎在他的怀里,给他念我写的诗。我说,我不能了,只能写到这个样子。想要更好的,得等我诗兴来了再写,一定会让他满意。他听了我的句子,已经觉得很好。其实他不大懂得该如何鉴赏一首诗歌。只是因为是我为他而作,他就非常高兴。宝贝似的要我再多写一些,快快把那个本子写完。我愉快地笑了,为他这样轻易就可以满足。
我们去山间散步,那里的空气散发着竹子的味道。其实不是竹林,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是竹子的味道。小时候常在竹子林里奔跑,爬上竹子树上的尖梢。把几株竹子的枝叶绑在一起,小孩子在那里荡秋千。在茂密的青青竹叶之间,回荡着孩子们的快乐,那是永远不可能再次拥有的童年。
我怀念童年里那样的快乐。在树林里,我放声歌唱。像云雀那样,在阳光下歌唱。欢乐的歌声,犹如美妙的天籁,轻响在广袤的天空之下。天空是一片纯净的湛蓝,没有任何的杂质。在云雀的生命里,歌声是不可缺少的。只要有一抹阳光,它就会引吭高歌。每一个充满险境的黑夜,狗、鸢和鹰隼随时可以夺取云雀的生命。危险无时无刻不在,但这有什么要紧。当新的一天来到,它依然会出现在天空之下,高唱欢悦的颂歌,庆祝生命的依在,生命的美好。
我要他背我,他照办了。我爬上他的后背,他厚实的背部,宽阔得可以容下我的整个身体。我再次想起父亲,想起童年时期的那些情境。我从他背上跳下来,他转身抱起我,不停转着圈子。我痴痴地笑,笑声在山间飘荡。飞起来了,我飞起来了,我唱起那歌谣。就像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早上,我无法停止歌唱。心儿像天空的小鸟,越飞越高。
这是一个奇迹。在那样贫穷的一个寨子里,在那样一个年代,还没有出过大学生,连高中生也十分少见。我竟然考上了大学。这真是一场奇迹,父母一直这样认为。那个暑假,我考上大学之后的那个暑假,家里充满着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煮早饭的时候,母亲在漆黑的灶台前歌唱,唱多年前的老歌。歌声在柴火的熊熊燃烧中飘绕,随着浓烟飘飞出烟囱。声音里传透着母亲难以抑制的快乐,那是一场新的拯救。把她从对哥哥失败的教育中拯救出来,从对儿子的绝望中拯救出来。因为有了我,这个女儿这么争气,母亲感到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她后来不再自杀了,不再发疯病了。面对哥哥的自杀行径,她还是哭,但不再求死了。她有了新的依靠,那是彻夜黑暗中留存的最后一丝光亮。没有这丝光亮,母亲必死无疑。
关于这些事情,关于我的过去,我很少跟他谈起。他也不愿意把自己家里的事情告诉我。我们总是在回避那些让人不愉快的话题,不愿意去触及太多的悲伤。悲伤已经写在我们的脸上,融入我们的体内,在举手投足之间,我们就可以知晓对方所处的情境。我们可以读懂对方的全部表情,那些表情里的隐语。因此不需要再谈及这些了,一切已经清晰可见。
他不再转圈了,把我放下来。我问他累不累,他说你很轻,累不着我。我笑起来了。我知道他愿意看着我笑,就尽量笑给他看。我依偎在他身旁,久久微笑着。我们静静地靠在一起,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没有言语。我后来给他写了很多首情诗,写在那个暗红封皮的笔记本上,放在一个秘密的场所,等写满了再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