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永乐(6)(2 / 2)

择喜 人良喜 1401 字 11个月前

江至叹了一口气,本来觉得孙未央毕竟是李择喜曾经许诺会拥护为皇后的人,爱屋及乌没错,但是现在看来,孙未央没必要护了,这周宛湄也留不得了。

周宛湄抬手俯下身子,面色无比阴寒瘆人,正要逼近江至身侧,江至折扇一扬,便没了踪影,一跃到周宛湄身后,一双修长的手指捏住周宛湄的喉咙,长甲刺入脖颈。

“好歹是个厉鬼,没听说过掏人心脏,是狐族才能干的事情吗?”

周宛湄一怔,觉得异样,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你是狐仙?!”

“我可不是。”江至一笑,长甲又刺入几分,一把拎起周宛湄的肉身,敛眸打量着周宛湄的面孔:“我说呢,原来你和那个淑妃倒是几分相似,所以开始打那个女人的主意?”

周宛湄脖颈被刺痛入骨,面部疼的扭曲,她魂魄本早就破碎,依靠着肉身方才可以留在人间,靠着吸食他人魂魄方才养成元神,她离不开这具肉身,肉身死了她也必死无疑,见败下阵来,眼前的人定是来头不小,立马收了嚣张的气焰。

“这位大人,放我一马,他日定无以为报。”

“你拿她的血,做什么。”

周宛湄欲伸手去掰开江至固住自己脖子的手,江至见状,指甲刺入脖颈血肉之中,狐族独有的寒气渗入周宛湄僵硬的血肉之中,全身刺痛的难以动弹,周宛湄便松开了手,只得让江至操控着。

“我”周宛湄咬着干裂的嘴唇缓缓的吐出几个字:“我恨恨恨她”

都是李择喜,毁了她的一生,害得她沦为厉鬼,留在地府再也无法重见天日。

她在地府的每一天,都想把李择喜生吞活剥,可天不尽人意,先是有一个能夺鬼怪妖兽性命的长生地刺客,又有一个是天寒黑狼族长独子的江未寒,现在又有一个不知出处的狐狸,凭什么李择喜总是有人在帮她,而她,却要苦守地狱,凭什么,不公平。

她也要李择喜受到惩罚!

“杀了我李择喜也不会好过“

江至凑上周宛湄的耳侧,面色融于黑暗之中,低声道:“我不会让你死的那么舒坦。”

“你你不敢的”周宛湄笑出声,江至却转过身看向她,如今周宛湄看清了江至的模样,男子眉眼如画,俊美天资,绝非狐仙出生,白色狐尾,周宛湄大惊。

“江至!”

周宛湄猛的瞪大眼睛,喉中腥涩,吐出一口污血,低头看向自己的腹部,正在溢出鲜血,染红了白衣,过了足尖,融于地面。

晦暗之中,狐火跃动,附着在周宛湄的发间,满满侵蚀,血肉在火光之中蜷缩成焦土一般的模样,周宛湄痛的歇斯底里的咆哮着,伸手捂住扭曲变形的面庞,在一阵阵哀嚎声中,火光熄灭,只剩下白骨和焦肉留在京华宫的外院之上。

江至居高临下,眸中阴寒的看着周宛湄的尸骨。

站在李择喜对面的,就是他的敌人。

无论是谁。

回首之际,见红袍黑发的女子双手抱胸倚在宫门边,头也靠着宫门,眯着双眸打量着江至,眼中满是不悦。

李择喜闻言勾起嘴角,眉梢一扬,但没有笑意。

“狐狸?不解释一下吗?”

江至闻言倒是笑了。

“那看来需要解释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