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彩蛋·“边衅”68(2 / 2)

像是简英等人这样,将之前条约中已经写过的事情在这时候再度拉出来想要进行一番保证,很难说会起到什么效果。到底是莺莺国舰队对于央洲的担忧表示理解,并且保证不会违背条约内容呢;还是说莺莺国舰队进一步判断出了央洲的深切恐惧和软弱无力,并以此为判断基础,在日后对央洲进行更进一步的掳掠呢……</P>

那么,新的名词就是那个“国家主权”了。</P>

“自卫权,平等权,管辖权,独立权……所以,这也是莺莺国,或者说是议洲那边搞出来的内容和观念吗?”他自语道,这几个词都不难理解,从字面上就可以想到不少内容,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隐藏含义。</P>

如果把这几个词代入到前面的几个条款之中的话,那么第三条,莺莺国的船只不能驶入没有开放的口岸,这应该就属于是央洲的“国家主权”了;第四条,央洲自己构筑自己的海防工程,也属于央洲自己的权力。</P>

——如果按照这什么国家主权理论来讲的话,理论上,条约没有给莺莺国相关权限,那么莺莺国就不应该越过权限,这是央洲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放在实际情况中,好像也不能保证。</P>

……不对,既然这样,那么简英如果知道这几个概念的话,那他向莺莺国舰队追问这些内容的意义就没有那么大。如果莺莺国愿意遵守什么国家主权的问题,那就不会越权;如果不愿意遵守,那央洲有没有办法,靠的也不是有没有条约,而是自己的军事力量。</P>

【第七条内容,是关于在海中洲和鼓岛驻扎的莺莺国军队的行为方面的。简英认为,虽然莺莺国军队被允许暂时驻扎在了这两个地方,但他们也不能抢掠百姓,也不能阻拦央洲的船只,甚至向他们抽税。】</P>

【第八条和第九条内容,则是两个在后续影响极为深远、深刻且长久的条款。】</P>

【首先是第八条,这一条是关乎着莺莺国人与央洲百姓相处的问题,也就是之前刘玉汶在信件中表示了深切担忧的问题:如果双方发生了冲突,那么该朝廷该怎么处理?】</P>

【简英表示,双方来往,那么这种事情恐怕难以避免。因此,通过查阅之前的案例,他发现这种情况的处置方式也已经有过先例。比如,前前任皇帝在位时期,佛国人曾经有过此事,便是前前任皇帝下令将其带回本国,自行处置;皇帝在位时期,也有过一次莺莺国人的案例,也是让莺莺国自己惩处。】</P>

【因此,他认为,之后的莺莺国人与央洲百姓发生冲突的事件,也可以效仿先例,定下章程,莺莺国人交给莺莺国自己去处理,央洲百姓则由央洲自己处理,大家各自处理各自的人。这样就能够减少许多冲突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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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多么天才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