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命甚至一点是,朱元璋所确立的这些惩治贪官污吏的法例,居然没有被写进《大明律》,而只是通过他后来编着的《大诰》通告天下。
这就是为什么用如此严酷的惩罚措施却无法禁绝贪污的原因:他是一个人在反腐,而不是大明帝国在反腐。
甚至越反越多。
现在被朱元璋逼问。他有点尴尬,说道,“陛下,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呀!您想,那些贪官污吏的利益基础在什么地方?是权势?还是金钱?”
朱元璋道,“那自然是权势。”
“是啊,权势是贪官们赖以生存的资本,谁不想要呢?既然这样,咱们就从它入手。”
“怎么入手?”
“很简单嘛,有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挑水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
朱元璋眉毛一皱,“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爱钱是人的本性,一味的高压也挡不住人的贪欲。但是人又是有小团体的,虽说朋党之心难消除,但也可以利用,可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互相牵制,互相帮助,相辅相成。”
“你是说?”
“就是专门设计一个机构,来监督百官。”
“这倒是个办法。”朱元璋沉吟片刻,“只是这个机构也参与呢?”
“这也不难,臣说过人都是爱财的。既然要想这个机构不参与贪污,陛下可以从检校里选择,不用给他们品级。而且,可以用破获的案件的脏银的一成作为他们的收入来源。这样做的好处是,既不必花费力气去查找贪污者,还可以不废陛下的一分钱。当然,而且这个机构是临时机构,并不是官员。他们只能依靠陛下。”
“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