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用力到了极处,才能“能所”和“情见”都消灭,本有的真心才会显现出来。因此古代将极力用功的人称作“死木头人”,使后来的道风辉映古今,其利益皆在“极”这一个字啊!
又今人多尚空谈,不务实践。劝修净业,当理事并进,而尤须以事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终日事持,即终日理持。
另外,现在的人多爱空谈,不务实践。劝修净业的人,应当理和事并进,而尤其必须以事为修持的方向。为何呢?因为明理的人,全事就是理。终日事持,也就是终日理持。
若理事未能大明,一闻理持,便觉此义深妙。兼合自己懒惰懈怠,畏于劳烦持念之情,遂执理废事。既废于事,理亦只成空谈矣。
如果理和事还没有完全明白的人,一听到理持,便觉得这义理很深妙。而且很符合自己懒惰懈怠畏惧于疲劳麻烦持念佛号的习性,于是执着理持而废除事行。既然废除了事行,理持也只成空谈了。
愿阁下以圆人全事即理,为一切人劝,则利益大矣。
愿阁下你以圆融无碍之人的全事即理,来劝导一切人,这个利益就很大了啊!复范古农居士书二
中阴者,即识神也。非识神化为中阴,即俗所谓灵魂者。
中阴,就是识神。不是识神化为中阴身,也就是世俗人所说的灵魂。
言中阴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投生等,不可泥执。中阴之死生,乃即彼无明心中,所现之生灭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论也。
说到中阴身七天一个死生,七七四十九天必定投生等等,不可拘泥执着。中阴身的死生,这是就他无明的心中,所显现的生灭相来说的,不可以呆板当作世间人的死生相来相提并论。
中阴受生,疾则一弹指顷,即向三途六道中去,迟则或至七七并过七七日等。初死之人,能令相识者,或见于昼夜。与人相接,或有言论。
中阴身受生,快的话,在一弹指顷,就向三途六道当中去了,慢的话,或者要等到七七四十九天,甚至过了七七四十九天等等。刚刚死的人,能够令熟悉认识的人,有时在白天夜晚见到他。与人相迎交接,有时有所言论。
此不独中阴为然。即已受生善恶道中,亦能于相识亲故之前,一为现形。此虽本人意念所现,其权实操于主造化之神只。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灭,及善恶果报不虚耳。否则阳间人不知阴间事。则人死形既朽灭,神亦飘散之瞽论,必至群相附和。
这种情况不只是中阴身如此。即使已经在善恶道中受生,也能够在相互熟识的亲友故交之前,一为现形。这虽然是他本人的意念所现,这个权力实际操持在主宰造化的神只手中。想要以此彰显指示人死神明不灭,以及善恶果报不是虚假啊!否则,阳间人不知阴间事。那么人死后,身形既然朽坏消失,神魂也随之飘散的盲论瞎说,必然导致群起而相互附和。
而举世之人,同陷于无因无果,无有来生后世之邪见深坑。将见善者则亦不加惕厉以修德,恶者便欲穷凶极欲以造恶矣。虽有佛言,无由证明,谁肯信受。
从而使举世之人,共同陷于无因无果,无有来生后世的邪见深坑。将要行善的人,也不再警惕激励自己来行善积德;作恶的人,就想要穷凶极欲来造作恶事了。虽然有佛的言语,但没办法证明,谁肯相信接受。
由其有现形相示等,足征佛语无妄,果报分明。不但善者益趋于善,即恶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而亦不至十分决烈。
由于现在有死去的人现出形相示现等等,足以验证佛语无妄,果报分明。不但使善人更加努力积极行善,就是恶人的心也被这些因果报应等情理所折伏,而不至十分决绝暴烈。
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故有亡者现身于人世,阳人主刑于幽冥等。皆所以辅弼佛法,翼赞治道。其理甚微,其关系甚大。此种事古今载籍甚多。然皆未明言其权之所自,并其事之关系之利益耳。
天地鬼神,想要人们明白知道这件事。所以才有亡人现身于人世,活人在幽冥阴间主管刑罚等等。这都是来辅助佛法,辅佐治世之道。这个道理很幽微,这个关系非常重大。这种事在古今的书籍上记载很多。然而都没有明白说清这个权力来自哪里,以及这些事情关系到的利益罢了。
中阴虽离身躯,依旧仍有身躯之情见在。既有身躯之情见,固须衣食而为资养。以凡夫业障深重,不知五蕴本空,仍与世人无异。
中阴虽然离开身躯,依旧还有身躯的情见在。既然有身躯的情见,就必须有衣食来加以资养。因为凡夫业障深重,不知道五蕴本空,在中阴身时的情想还是与世间的人没有什么差异。
若是具大智慧人,则当下脱体无依。五蕴空而诸苦消灭,一真显而万德圆彰矣。其境界虽不必定同,不妨各随各人之情见为资具。
如果是具有大智慧的人,进入中阴身之后则能当下脱离躯体,无所依着。见五蕴皆空而诸苦消灭,一真显现而万德圆彰啊!这个境界虽然不必定都相同,不妨随着其人的情见来为他准备资生用具。
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与衣之心。其大小长短,岂能恰恰合宜。然承生人之情见,并彼亡人之情见,便适相为宜。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之大义矣。
例如焚烧冥衣,以活着的人来说,只取他送衣的心。这个衣服的大小长短,哪能恰恰合适。然而承着活人的情见,以及那个亡人的情见,就刚好合适了。由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的大义了。
死之已后,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名为中阴。若已受生于六道中,则不名中阴。其附人说苦乐事者,皆其神识作用耳。
死了以后,还没有受生在六道之中,名为中阴。如果已经受生在六道中,就不名中阴。有附着人体诉说苦乐之事的,都是他们的神识作用罢了。
投生必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是受胎时,即已神识住于胎中。生时每有亲见其人之入母室者,乃系有父母交媾时,代为受胎。迨其胎成,本识方来,代识随去也。
投生必定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在受胎的时侯,神识就已经住在胎中。出生的时候,每每有人亲眼见到这个人进入到母亲内室的,这种情况是在父母交媾时,代识来受胎。等到这个胎儿长成,本识才来受生,代识随即离去。
欲海回狂,卷三第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有此问。原答颇不中理,光为之改正,当查阅之。
《欲海回狂》,第三卷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经有这个提问。原来的回答很不合理,我加以改正了,应当去查阅。
原答云,譬如鸡卵,有有雄者,有无雄者。未有识托之胎,如卵之无雄者也。不知卵之无雄者,即令鸡孵,亦不生子,何可为喻。
原答说:“譬如鸡蛋,有受过精的,有没有受过精的。没有神识前来托入的胎,如同没有受精的鸡蛋一样”。他不知道鸡蛋没有受精,即便让母鸡来孵,也不会孵出小鸡,怎可以此来作为比喻。
光只期理明,不避僭越。故为居士陈其所以。圆泽之母怀孕三年。殆即此种情事耳。此约常途通论。须知众生业力不可思议。如净业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现净土。恶业深重者,人卧病而神婴罚于幽冥。命虽未尽,识已投生。迨至将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体。此理固亦非全无也。当以有代为受胎者,为常途多分耳。
我只期望将这个道理说明白,不避讳有超越本份的嫌疑。所以为居士你陈述其中的所以然。圆泽禅师的母亲怀孕三年。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吧!这是就常途通论来说的。必须知道众生业力不可思议。例如净业已经成就的人,色身还没有死而神识显现在净土。恶业深重的人,人卧病在床而神识受罚在幽冥。寿命虽然还没有尽,神识已经去投生了。等到将要受生,方才全体心神附在受生的胎体之上。这个道理固然是有但很少出现。应当以有代为受胎的代识,做为常规多数的情况。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众生虽迷,其业力不思议处,正是心力不思议处,亦是诸佛神通道力不思议处。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众生虽然在迷,其业力不可思议的地方,正是心力不可思议的地方,也是诸佛神通道力不可思议的地方。
光近十余年,目力不堪为用,故于经论不能广引以证。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见,以取罪戾也。
我近十多年来,眼睛不好,不能承受过多地使用,所以对于经论,不能广泛引用来加以证明。然而这个道理,并非随便出自我的主观臆见,来自取罪过的。
死生,众生之大事。因果,教化之大权。愿阁下不惜广长舌,以因果报应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盘之一助。则法门幸甚,众生幸甚。
死生,是众生的大事。因果,是教化的根本。愿阁下你不惜广长舌,以因果报应作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盘的一个助力。那么法门和众生就太幸运了!复吴希真居士书一
念佛一法,约有四种。所谓持名,观像,观想,实相。
念佛法门大略有四种念佛方法,所谓持名念佛、观相念佛、观想念佛、实相念佛。
就四法中,唯持名一法,摄机最普,下手最易,不致或起魔事。
这四种念佛方法中,只有持名念佛这个方法,统摄的根机最普遍,修行下手最容易,不至于着魔。
如欲作观,必须熟读观经。深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及心净佛现,境非外来。唯心所现,不生取着。既不取着,则境益深妙,心益精一。
如果想作观想,必须先熟读《观经》。深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的道理。以及内心清净则佛境现前,这些境界不是从心外来的,全体只是心的变现,内心不生执着。既然心不取相执着,那么境界更加深妙殊胜,心也会更加精诚专一。
能如是,则观想之益,殊非小小。如观境不熟,理路不清。以躁妄心,急欲境现。此则全体是妄,与佛与心,皆不相应,即伏魔胎。
能这样去做,则观想的利益确实不小。如果观想的境界不熟悉,理路不清晰。凭借躁动妄想的心急切地希望境界现前。这样做心和境全体是虚妄,与佛与真心都不相应,就会埋伏下魔胎。
因兹妄欲见境,心益躁妄,必致惹起多生怨家,现作境界。既最初因地不真,何能知其魔业所现。遂大生欢喜,情不自安。则魔即附体,丧心病狂。纵令活佛现身救度,亦末如之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