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福建陷入到了一种奇特的状态中。
海上倭寇带来的风暴愈演愈烈,陆地上的倭寇却逐渐被扑灭。
十月份是台风登陆,海上风高浪大的月份,按照以往倭寇入侵的规律,到了十月份的时候倭寇都会返回倭国。
但是今年“鹿大王”却好像在东南沿海“住”下来了,十月份依然顶着风浪劫掠船只。
“倭寇”肆掠海疆,福建的海卫都不敢出海,但是总有些不信邪的海商出海。
特别是几个平日里和倭寇勾勾搭搭的海商家族,他们仗着自己有“路子”,想要乘着这个海路断绝的时候,悄悄发一笔横财。
可结果是,他们这些家族的船无一例外的都被“倭寇”劫掠了。
鹿大王标志性的蜈丸号和具足大铠一出现在海上,这些航行速度不快的商船根本不敢抵抗,只能乖乖的升起白旗投降。
不过“鹿大王”似乎改变了风格,“她”抢劫商船不杀人,只抢船抢货。
只要是乖乖投降的海商,“鹿大王”不会杀人,只会让原本的船员坐上小船拉到岸边,让他们自己上岸求生。
就算是遇到抵抗的,“鹿大王”也不会屠杀船员,态度比之前温和了不少。
可是对待人命温和了,对待财物就一改之前和福建部分海商的默契。
只要是被“鹿大王”抢劫的船只,船和货全部都抢走,一点情面都不讲,一点余地都不谈。
甚至有的船长提出多交赎金,请求放回他们的船,“鹿大王”也严词拒绝,贯彻抢光货物抢光船的“二光”政策,完全不留任何余地。
一时之间,鹿大王凶名炽烈。
这些自以为能在倭寇面前说的上话的海商都被劫了,别的海商更不敢下海了。
福建海上贸易禁绝。
如果洪武皇帝活过来,恐怕要惊叹自己“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命令,竟然在一个“倭寇”的震慑下达成了。
海上的“鹿大王”横行海疆,但是陆地上的倭寇们却开始土崩瓦解。
果然和苏泽所判断的那样,这些陆地上的倭寇离开了海上的支援,就成了无根之萍无源之水。
进攻沙县的倭寇久攻不下,决定放弃攻打沙县,转过去劫掠乡里。
可等到这些倭寇准备去祸害乡里的时候,就遇到了大明朝战斗力最强的军事组织——“家丁”。
沙县的乡绅带领的“家丁”们,不仅仅击溃了倭寇的袭击,还反过来追击倭寇几十里,将为首的真倭逼出了沙县。
福建一向是民风彪悍的,背山陈氏就敢于和长宁卫这样的军卫械斗。
若是倭寇攻城,那这些乡绅可以不管,县官喊破喉咙,也没人愿意救援县城。
可倭寇攻打城外的庄子,那就是侵犯到他们的利益了。
各县大族惊人的团结一致,爆发出了不俗的战斗力。
而方知府也听从了女儿的建议,改变了对倭作战的思路。
方知府从想办法派官兵围剿的老思路,改成了悬赏各地乡勇杀倭领赏。
一具真倭的首级外加一把倭刀,送到知府衙门可以换二十两银子!
除了首级之外还要附加倭刀作为斩杀倭寇的凭证,自然是为了防止有人杀害百姓冒充倭寇领赏。
颁布了这条命令之后,延平府各地义军乡勇团练更是打了鸡血一样,侵入延平府的真倭被围猎追杀,很快延平府内的倭乱就平定了。
什么,这笔钱谁出?
当时不肯出战的延平卫出了,谁让延平卫打不过倭寇,不出人出血,那就只能出银子了。
不过于指挥使也不算亏本,方知府还是将一些斩获算在了于指挥使的头上,这让延平卫也在兵部和福建都司衙门那边大出风头。
于指挥使准备继续运作一下,让于宗远明年参加武举考试,要是能考中武举人,那于宗远就也能得到世职了,到时候于指挥使再运作一下,给二儿子弄点军功,让于家这一门开枝散叶,要是分出两个将门出来,也是光宗耀祖了。
咱们福建的俞大猷,之前也不过是世袭千户,现在不也是浙江副总兵了吗?
不就是掏钱吗?于指挥使也想通了,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该花的钱就要花!
等到十月份的时候,各府县陆地上的倭乱基本平息,陆地上的道路也重新恢复通畅。
只是海路还处于完全断绝的状态,只可惜海战这种事情,不是靠着赏钱和士兵的勇敢就能有用的,福建的乡绅豪强再有钱有势,也不可能私自建造战船,组建舰队,他们是真的打不过“鹿大王”啊!
和县城的交通恢复之后,南平县内又重新回复了安宁,海瑞就派人来通知苏泽,十月中再进城读书。
随着各地路上交通的恢复,倭乱时期都没有停刊的《拍案惊奇》,销售迎来了更进一步的增长。
增长的原因自然是《拍案惊奇》开始卖到外县去了。
之所以《拍案惊奇》能够卖的这么快,还要感谢方知府的夫人李氏。
李氏对于苏泽的《牡丹亭》非常欣赏,对于连载《牡丹亭》的《拍案惊奇》更喜欢。
李夫人虽然有一个进士丈夫,一个举人弟弟,但是平生不爱阳春白雪,就爱下里巴人。
李夫人不仅仅爱看戏,还爱排戏。
她从女儿手上抢过来的诗社,变成了夫人们的戏曲社。
李夫人干脆自己在戏曲社拍戏唱戏。
戏子虽然是贱业,但是夫人小姐们排戏又不演出赚钱,就是一个玩票娱乐,自然谈不上什么贵贱。
听说那位松江府来的拓湖先生,有时候也会扮上戏装上台唱几句,也没人说他有辱士风啊。
可是唱戏要置办行头,还要雇佣乐队,原本方如兰好不容易筹措的经费,已经所剩无几了。
在府衙的林显扬知道了这件事,立刻派人通知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