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有些不耐烦,他最讨厌女人哭了。
“谁来跟我说一说,我是谁?是谁把你们捆在这儿的?”
少女们一听,各个大眼瞪小眼,好像没听明白。
“总不会是我吧?”
楚歌指了指自己,心里有些犯嘀咕。
按理说从身上的衣着来看,“自己”应该是个捕快。
可既然是捕快,为什么要看守这些被捆得严严实实的妙龄少女呢?
他的目光从少女们的身上扫过,看着都像是良家,可怎么感觉有些怕他?
莫非都是一些父母绝症,弟弟读书的失足少女?
“行了,别嚎了!想让我放了你们,那就跟我讲讲,我是谁,职业、年龄、家庭情况我都要。还有,这里是哪儿?”
一听会放了她们,终于有胆大的女孩儿开口了。
“楚……楚爷,你……你失忆了?”
楚爷?
楚歌确定了第一件事,原主也姓楚。
“少废话,说正经的。”
“你……你叫楚歌,县城的捕快,二十来岁,是赵捕头的小舅子……”
许是这些介绍终于触动了记忆的开关,一段段并不属于地球楚歌的记忆在他的脑中快速复苏。
楚歌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到供桌上,努力消化这些记忆,一个并不伟岸的形象在脑中逐渐清晰起来。
“楚爷,别……别把我们卖给牙子,行吗?求求你放了我们吧,求求你……”
“停!”
楚歌直接打断。
他已经知道了。
原主楚歌,一十九岁。
父母早亡,留有薄产,由姐姐楚韵儿抚养长大,待之如子,也正因溺爱太过,原主早年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早早便告别了单纯。
后与帮派中人结识,不学无术,胡作非为。
姐姐不忍,时值姐夫赵阔晋升捕头,便缠着老公使出三板斧,软硬纠缠之下,才得以让姐夫捏着鼻子帮安排了原主破格进入衙门,成为肇县县城的一名捕快,见习的。
月俸一两银子半石米。
“嘶……还真是个捕快,有个扶弟魔的姐姐感觉可真好啊,但……这些女孩子又是怎么回事儿?”
楚歌皱着眉头继续回忆,很快就弄明白了。
原主是个赌鬼,在赌坊逢赌必输,却屡败屡战,终于欠下高额赌债,不敢向姐姐伸手,怕被姐夫知道把自己的双手剁了喂狗,于是铤而走险,答应(大概率是被算计了)帮派中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合伙拐卖少女,以此还债。
这七名少女,就是他昨个儿和帮派同伙连夜骗掳来的,今日傍晚便是和牙行的交易之期。
“娘的!我虽是个烂人,但前世从不做坏事。拐卖少女,这具身体真特么禽兽不如!”
楚歌恼火地给了自己一巴掌,他生平最恨两种人,人贩子和村霸,可怎就偏偏穿越到了这么个杂碎身上。
活该你特娘的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