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四年,六月癸未。
“兄弟们都来烤烤火。”
“这雨浇得真大,大家都暖暖身子,一会儿还得去摇家村,把犯人捉拿归案。”衙役头目拧开身上挂着的葫芦,闷了一口酒。
“下这么大的雨还要出去,头儿,这人是什么来路?”有衙役好奇。
“就是,莫非人是从山里下来,在村里烧杀抢劫?”
“不会扒了哪家寡妇门吧?”有人不正经地猜测。
“或者是为非作歹,恶贯满盈,活该天诛地灭?”一个文秀气质的衙役冒出来,神色紧张。
“去你的吧。”其他人不屑哄笑,“犯这么大事还轮得到咱们抓?”
姓王的衙役班头拧了拧被大雨浇湿的衣角。
觉着用处不大,又把外衣脱下来,拧了拧,抖开支在架子上烤火。
火光一跳一跳,班头面色有些凝重。
“这些,他都干了。”
“啊?”衙役们呆滞。
……
……
仿佛是要补足去年的旱灾一样,这场雨淅淅沥沥下了一个月。监牢里茅草都带着潮气,到处都弥漫着湿漉漉发霉的臭味,混合着屎尿和脚臭的味道,层次丰富,身处其中,熏得人辣眼睛。
这是李浔在监牢里待的第二天。
不过,这里不是余杭县县衙,也不是州府,更不是两浙路提刑司,而是远在八百公里外的汴京。
开封府,刑部大牢。
根据浙西提刑司的判定,杀人劫财应该斩首。作为地方十分具有代表性的犯人,又是死刑犯,他被押送到刑部复审。
其中李浔的种种争取,先略过不说。
他现在落脚的地方是个四人间牢房,狭小逼仄,味道恶臭。来的时候其中一个犯人被狱卒带走,说是提审,还没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