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尚在人间 舞枫秋恋 3872 字 10个月前

滴嗒,滴嗒,滴嗒,滴滴滴……不大不小的雨点敲落在玻璃窗上,在冰凉的坚硬上滑落。\WWW、Qb五。c0М/天是灰色的,在这多雨的城市,我几乎快要遗忘太阳长什么样子。我最讨厌下雨天,因为它总是让人没理由的郁闷。像我那短命的父母,就死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叮咚!」门铃像催命般响了起来。

我挪了挪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沙发里。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门外的不速之客显然比我有耐心多了,认定了屋子里一定有人,毫不放松地残害着我的耳朵。

为了我可怜的门铃不再被魔爪蹂躏,无奈的看了眼桌上显示着八十通未听留言的手机,终于磨磨蹭蹭地走向大门。

「你的坏习惯真该改一改,不要一到陰天就装死好不好?」比我高一厘米的男子,推开我挡住门的身体,大大咧咧的把自己摔进沙发中。脖子和手上带的铁链,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唉!」他夸张的叹口气,拿起桌上的手机大摇其头,「我这么悦耳的声音你竟然一个都不听,真是浪费啊?」

我懒得理他,整个人趴在地上。

「喂,今晚有好料哦!我朋友乐团的首场演出,绝对惊动万教、轰动武林,捧个场吧?」他用脚踩了踩我。

甄言是个摇滚乐的狂爱者,所以他接触的朋友都是些打扮的奇形怪状,类似流氓的人。通常他们走在街上,五米之内是不会有人敢随便靠近的。

我是他众多朋友中唯一的「异类」,没有夸张的染发,没有挂金属的饰物,更没有在任何地方穿环。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格格不入。然而他却很喜欢黏着我,试图把我拉入他的生活中。

我腾的坐起,快速怞走他刚想点燃的烟,「我对那种吵的要死的音乐没兴趣。不要在我家怞烟!」

他无趣的对我摇摇手,「这次一定和之前那些感觉不同啦!是我死党的团耶,还记得以前跟你讲过的,那个叫简宁振的人吗?」

「谁会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学宇,你真冷漠。」他不以为然的把我从地上强拉起来「我不管你有没有兴趣,总之今天你一定要去。」

「喂,放开啦!你这是绑架!那种要人命的音乐会让我想死的!」

他突然回头对我微笑,「我保证从今晚开始,你会爱上它的。」

从来不知道,原来摇滚乐会有如此之多的死忠者。

我被甄言强硬的拉来了闹市的一间酒吧。刚刚暗下来的天色,酒吧还没开始营业。细细的毫毛小雨并不能阻挡门口密密麻麻等候进店的客人。

我皱起眉,这是我从不会接触的地方。

「厉害吧?这些人可都是冲着SADNESE来的。虽然这是他们第一次在酒吧驻唱,不过之前在学校时可拥有不少歌迷哦!」甄言拉着我从后门直接走进酒吧,通过长长的走廊和厨房,他把我带到员工休息室。

弥漫的烟雾让我作呕,密封的小房间内挤了四个大男人。亮皮的紧身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身上各处的穿环。我的眉皱的更紧。

「甄言,你来啦!后面那个是谁啊?」唯一一个理着光头的男子说道,他脖子上的纹身让我一阵头皮发麻。

「我的好朋友。」甄言始终拉着我的手腕,怕我掉头就走。「咦?宁振呢?」

「还没到,昨晚一定又在不知道哪个的床上醉生梦死吧。」说话的是留着及腰长发的Eric。

我知道他,因为他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人。

虽然出席次数少到一双手都数的出来,但因为长了一张迷人的鸟脸,又弹了一手极棒的电子琴,以至于成为学校女生疯狂追逐的对象,每次上学势必造成轰动,连我这种懒得管别人死活的人,都知道有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

他的话让其他几个人发出闷笑。

「学弟,真看不出来你也喜欢摇滚乐。」Eric笑着对我说,可在我的眼里,他的笑容参加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讽刺。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在学校里我是一个怪胎,几乎没有朋友,也懒得与别人交谈,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独行侠,清高自闭的传言也接踵而来。不过他这样的人也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有点让人意外。我把头转向甄言,「我要回去了。」

「别啊,来都来了,听完再走嘛。」

我忍无可忍的板起脸,「我说我要走了!」

这时我身后的门突然被拉开,一个戴着漆黑墨镜的中年人探头进来,「客人已经坐满了,你们,赶快上台!」

众人一起皱起眉头,「老板,我们主唱还没到。」

那个看起来极像大哥的老板,双臂抱在胸前,「我管那么多,总之你们现在就上去,随便弹几首也要把客人给我稳住!」他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扭过身开着刚才那几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个个垂头丧气。

「真是的,宁振在搞什么鬼!」Eric烦躁的挠了把他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

「TEN,怎么办?」其他两人问着一旁沉默不语的光头。

他弯身拿起桌上的两把琴递给他们,「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忽然间,一种恶劣的心理浮现出来,我突然很想看他们出丑的糗样。推了推甄言的肩膀「走吧,出去看看。」

他显然有些惊讶,「你要听他们唱歌?」

我拉出一抹讽刺的笑容,「没有主唱的乐团怎么唱歌?」

不算大的小酒吧里挤满了人,不是普通的吵闹。

甄言似乎和那个老板很熟,拉着我艰难的穿过人山人海,一屁股坐到了老板那一桌。「喂,不是盖的吧?SADNESE魅力不可小观哦!」他对老板说道。

老板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用下巴比了比走上台的四人,「搞砸了今晚,他们就没有明天了。」

很显然的,台下的客人对少了一个人质疑起来。轰的一声像开了锅,比刚刚叫的更凶。

「简宁振哪去啦?我们是来听他唱歌的耶!」

「靠,没有主唱上台,你们还表演个屁啊?」

「叫主唱上台啊!」

台上的几人显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毕竟是没经历过风雨的菜鸟乐团。

我斜眼看了看捂起耳朵的甄言,有点幸灾乐祸。

「不想听的人,现在可以滚出去。」始终戴着墨镜的老板突然站了起来,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让原本吵杂的酒吧整个安静下来。

刚刚起哄的几个人,都低下了头不再出声。

老板很酷地指了指光头TEN,「你们开始。」

像被重新施于信心,四个人笑开颜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在室内响起。台下观众也一改刚刚的不爽,口哨、尖叫声四起。

这种转变是我始料未及的,抱着看好戏的雀悦心理,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我转过头看了看甄言身旁的墨镜老板,更肯定这家伙是。

看了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而无暇顾及我的甄言,我有些气愤地站起来打算离开。

突然一个男子从我身边经过,匆忙之间狠狠把我撞回椅子上。我怒气冲冲的转过头,却看见他长退一跨蹬上舞台,只留下他身上擦的古龙水,淡淡的环绕在鼻息间。

他的出现使观众的尖叫声更高出几倍,台上几人如被灌入了力量振奋了起来,就连我旁边的甄言都吹起口哨来,「宁振!加油!」

我索性靠进椅子里打量起这个迟到大王。半长的金发随意散在颊边,的额头,锐利却勾人的眼睛和红润的嘴。他很白,配上黑色的皮衣增添了一股神秘感。

不可否认的,他的外表非常迷人,够酷够炫,很适合走摇滚路线。

「很抱歉各位。」简宁振低沉略微沙哑的男音在空中响起:「我迟到了。」

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酒吧内的尖叫分贝拔高冲天。接着响起的摇滚乐把所有人带入一种疯狂的境界。

我没有离开,就那么坐在那里。没有随着疯狂喊叫,亦没有被他们的歌或是音乐吸引的如痴如醉。说真的,他们唱的什么、弹的什么我都不懂,也提不起一点兴趣。

甄言比刚刚还兴奋,甚至拉起我的手像其他人一样晃动起来。

我只觉得丢人。甩开他的手,腾的站了起来,冲他喊道:「我回去了。」

「别走啊,结束一起回去!」甄言急忙站起来拉住我。

「不想听,和其他吵死人的乐团有什么不一样?」我瞪着他。

话音刚落,震耳的音乐突然停了下来。灯光调暗,Eric柔和的电子琴声悠扬奏起。整个酒吧内又回复寂静。每个人都侧儿聆听。

简宁振优雅的声音随着电子琴轻轻唱起——

让我抱紧你,爱不需要太多理由。

当你哭泣伤心的时候,我希望在旁守候。

那些不快乐的过往让它随风逐流,

当一起已成往事我们黯然回首,

那些爱过笑过的片断会深刻在心头;

让我抱紧你,爱有时也会天长地久。

最后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后,另外三人的鼓声、吉他和贝斯猛然奏入,为表演带来最终的。

所有的人,无一不被他征服。

我像被雷劈中,动弹不得。

那低沉优美的歌声,在我脑海中挥散不去……

「铃!」期盼已久的下课钟声终于响起,我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

开始入冬了,寒风吹得骨头都快散了架。即使身上穿了厚重的大衣,仍是难抵风寒。

平日的我一定是往家里冲,可是到了今天,再大的风雪都不能阻挡我前去「暗天使」酒吧的决心。自从上个星期在那里听了SADNESE的首场演出后,我和所有人一样不能自己,彻底的被征服。之后每天晚自习后,都一定要去听听他们的音乐。

然而让我更感兴趣的,还是简宁振这个人。

托甄言的福,一周来我和SADNESE的几个团员打的滚瓜烂熟。在多方面的接触后,更被简宁振深深吸引。

室外的寒冷并没有让酒吧的生意减少,自从有SADNESE驻唱后,这里几乎每晚爆满。因为晚自习的关系,每次我来到时已经到了他们演唱的尾声。紧盯着台上的人唱完最后一曲走下台后,我也穿过人群挤到吧台前。?

「学宇,你来啦。」正在调酒的TEN爇情的招呼着我。

他是SADNESE的鼓手,同时也是团长。虽然有一副非善类的外表,再加上脖后的蝎子纹身让他看起来更不像好人,但其实他是最有亲和力的一个。

我喜欢和他聊天,像和哥哥讲话一样,让人可以敞开心胸,倾尽所有。

Eric递过来一杯深红色的酒,「尝尝看这个,TEN的新发明。」

宁振身旁的人正好离开,我见机坐了上去。

他用右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白稚的脸上留下陰影。相处这个星期以来,我仍然没琢磨透他这个人。有时他会呱噪到让人恨不得把他的嘴封上,有时候却又静的一声不吭。

我喝了口手里的酒,继续抬头偷看他。

突然间,他睁开了戴着灰色隐形眼镜的眸子,直直看着我。我慌乱的整个坐直,尴尬的举起酒杯到他面前,「你……要不要喝?」

他不置可否的接过酒杯,在我刚刚喝过的地方轻吮了一口,「嗯,不错。」

「TEN,这东西叫什么?」他转过头大声问。

TEN习惯性地摸摸自己的光头,「就叫Angel-sTear吧。」

「好名字。」宁振淡淡地道,又把杯子还给我。「今晚有什么活动?」

「这里太吵了,不如找个安静的地方喝到天亮吧!」说话的是有着火红短发的贝斯手阿超,他是团里最小的成员,只有十七岁。

「直接说你想来我家不就得了!」吉他手KC捶了阿超一拳,耳朵上整排的耳环随着动作发出响声。

KC和TEN合租了一套房子,是他们的聚集地加练习室,我有幸也被带进去几次。

我挨近桌子拿起酒杯,小心翼翼地在刚刚简宁振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

「好啦,就这么决定了,还是回家喝酒的好。」Eric拨拨头发,他的一举一动都非常优雅,有时候我会想,他没有做女人真是可惜。

TEN好笑的打了他肚子一下,「拜托,那是我家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