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送国书的公主(1 / 2)

夏殿青葛石 任秋溟 1378 字 6个月前

三公主叶鸾嫁往斯特帝国。

这一事件由曦彻的一纸国书而起,国书被交到了兰叶之皇的手中,此时倘若兰叶之皇一言否决,那么便没有之后的事了。

当然,如果兰叶之皇当即应允,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多事了。

然而那位皇帝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而是将国书内容在议会厅中公布。

也只有兰叶独特的政体可以出现这种情况,兰叶之皇认为这是关乎国运的决策,所以不希望一家独断,所以让帝国议会代为审议。

原本这是皇族的事情,但是皇族表示置身事外,十人议会自然也不会插手这种左右为难的浑水,所以交由帝国议会审议讨论表决之后。

很干脆的,帝国议会高票通过了曦彻的提婚。

这或许是民主制度天生的软弱性,当权力被分散地掌握在了许多人手中的时候,看起来更像是集体智慧,但是无形中,为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的权益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三公主之贤天下皆知,但是斯特帝王同样年轻而强大,丝毫不会辱没自己这位幽夜公主以降最杰出的公主殿下。

两家联姻,结成秦晋之好,那么兵戈不起,战乱远离,兰叶的人民在数千年的混乱征伐之后,刚刚享受了百年的漫长和平,谁也不想卷入和一个帝国的战争。

在这件事情上,个人的意愿,反而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

而理所当然的,公正贤明的公主殿下也表示支持议会的决定。

如果这样,原本应该风风光光做一番盛大的宣传,然后举国欢庆一个月来庆祝公主的大婚,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高层的权衡并不会改变大多数人的感官。

近卫军团公然拦截公主车驾破坏行程的举动,只是这波巨大浪潮中翻起的浪花。

叶鸾什么都很合适,唯独年龄不合适。

她十八未满,如果放在普通人家乃至于小贵族,那么这样的年龄已经足够出嫁为人妻母,但是对于帝国公主而言并不合适。

帝国律法,女子十五岁可以订婚,二十二岁方可成婚,叶鸾若要是和曦彻只是订婚倒也罢了。

但是斯特帝国的法律更加直接。

女子十三岁订婚,十八岁可成婚,所以曦彻这封国书的意味才真正体现出来。

兰叶此时有两位未婚的嫡系公主,以斯特的逻辑来看,那么兰叶如果答应婚事,那么要么三公主叶鸾出嫁,要么四公主叶青与曦彻订婚。

这就是叶青那句王八蛋出口的深层原因。

所以摆在兰叶帝国的两条路,嫁还是不嫁,这不是一个问题。

嫁哪一个,才是问题所在。

然后曦彻令人无法抗拒的皇帝攻势才刚刚到来。

作为婚约的条件,他再次洋洋洒洒开出了一整张的堪称卖国的利益条件,作为这一切的交换,要么在冬季结束之前把三公主送过来完婚,要么和四公主订婚。

兰叶方面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大国尊严,想要以本国国情来推诿一番。

曦彻轻轻抖了抖他的卖国条约。

兰叶方面干净利落地趴下来跪舔。

当皇族放弃了主导权,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时候,在国家利益面前,帝国议会谦卑地简直低到了泥土里。

十八岁的公主连订婚都未曾直接前往斯特嫁给对方的帝王,这样的消息,即使是再厚脸皮的官僚,也不好意思公告天下。

用一句最直白而诛心的话来说,那便是皇族抛弃了叶鸾,然后帝国议会转手就把叶鸾给卖了。

以家国大义的名分。

叶鸾多么聪慧的女子,她一切了然于胸,但是她无能为力。

就像那一夜自以为无所不能的叶青面对母亲逐渐冰冷的身体一样无能为力。

这便是近卫军团之所以擅自出动阻拦叶鸾的原因。

因本心而动,不愿公主如此出嫁。

所以——才会有叶青与叶鸾的那番谈话。

那么长的姐妹对谈,其实总结起来只有一句对话。

“让我帮帮你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