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兰克小组还没被武装分子背刺之前,沙坡上的李正和姜诚之间已经爆发了一场争论。
争论的核心是——该不该帮一把高卢鸡。
按照交战规则,是不能插手这次冲突的,更不能偏帮高卢鸡的伞兵小队。
可是,当李正在瞄镜中看见几名武装分子翻出院墙,朝着弗兰克小分队的背后摸去的时候,他有些着急了。
虽然高卢鸡并不招人喜欢,可问题是他也不愿意看到这些家伙被人当靶子一样打成筛子。
于是他将情况汇报给了前指,而韩江元则命令李正继续观察,如果没有威胁到平民,不许开枪。
“不许开枪”这四个字的确令人灼心。
姜诚认为韩副指挥长说得没错,自己是维和部队成员,不是他们高卢鸡的盟友部队,不能贸然从插手。
而李正则认为,眼睁睁看着一支小分队被团灭,心理关很难过去。
“他们怎么还不快点!”
李正转了枪口,观察了一下高卢鸡的援兵。
援兵还在路上,其实双方的距离并不远,大约3分钟左右能够到达。
可惜战机不会等人。
3分钟,那些武装分子可能已经完成偷袭,最终高卢鸡的人赶到弗兰克小组的位置时候恐怕看到的只能是一堆尸体。
而且,现在最令他担心的并不是高卢鸡的小分队,是被倒霉地阻拦在两拨人马中间的布玛。
可怜的布玛一直蜷缩在土墙后头,也许是担心被武装分子发现之后引来攻击,哪怕子弹嗖嗖在头上飞过,他仍旧一声不吭。
这小子!
李正感觉布玛是真冷静。
能做到这样的小孩子,不容易。
这也更坚定了要救布玛的决心。
毕竟,布玛不光和自己有缘分,和整个pla维和营也有缘分,他读书都是大家资助的,怎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可能会被流弹击中身亡?
只是这该死的交战法则里可没说什么叫做“平民受到威胁后可以采取保护手段,适当使用武力”这句话里的意思。
太笼统了。
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屁布玛被打死,才算是“受到”威胁?
李正毕竟是念法律的。
他明白一个道理,越是模糊的规则越容易产生弹性,执行起来的空间就越大。
“布玛是平民。”
李正忽然喃喃说道。
一旁的姜诚愣了一下,问道:“你说什么?”
李正说:“布玛是平民。”
他转过托看着姜诚,姜诚也呆呆地看着李正。
良久,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李正又说:“如果平民,又受到威胁,意味着我可以在他受到攻击之前就采取手段保护他,对不对?”
姜诚可没读法律,他只是个赶鸟的,所以愣愣地点了点头。
“你打算狙击那些武装分子?”
李正想了想,摇头道:“不,我没那么蠢。”
说完,他打开通讯频道。
“c1呼叫洞洞妖,布玛目前生命受到威胁,我请求以保护平民安全的理由马上采取武力,情况很危急,武装分子已经绕到弗兰克小分队背后,双方一旦开火,会危及布玛的安全。”
频道里没有马上传来韩江元的回复。
忽然,张建的声音在频道里响了起来。
“c2同意c1的看法,我愿意配合c1。”
所有人都在竖起耳朵,等着韩江元最后的回复。
终于,在十多秒的沉默后,韩江元似乎下定了决心:“可以,但你只能自行前出,目前村里的态势相当敏感,如果贸然开枪,法外会错把你当做目标,我们和高卢人的频道不相通,无法及时通知,如果支援,你自己决定,我会立即派人过去支援你。”
“明白。”
李正立即放下狙击枪,将他交给姜诚,从姜诚的手里取过那只95-1自动步枪,又拿了三个弹匣,起身如同豹子一样从沙坡上往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