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所有这些为弘法利生而兴建的设施,可谓所费不赀,但是我并不因此而特别青睐出手阔绰的财主富豪,反而乐于接受市井小民的微薄捐款,甚至我一向主张“储财于信徒”,拒收信徒们超过经济能力的奉献。一张百万元支票的布施与千人的百元布施,看来似乎价值相等,但是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后者,因为小额的布施能够源源不断,生生不已,不但持续长久,而且可以广结善缘,使大家都有种植福田的机会。
马祖道一禅师创设丛林,以安禅僧;百丈怀海禅师订立清规,巩固僧团。由是宗门益盛,转化无穷,组织与制度对于佛教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只可惜后世佛子不懂得以现代的观点赋予崭新的生命,使得祖师大德的美意创举徒然付诸历史文字,而束之高阁,诚为可叹!
一九六七年,我辟建佛光山,即着手规划组织,订立制度,在当时没有受到重视。多年以后,岛内外的佛教团体、专家学者,却纷纷来山从事研究。后来因为常住人众越来越多,法务也越来越繁,时代更是越来越新,我自知其中需要改进之处仍有许多。还好心平、慈庄、慈惠、慈容、心定等弟子们都能秉持着如履薄冰的态度,时刻注意环境的变迁,经常检讨修订既有的章程计划,使得佛光山永远充满着蓬勃的朝气。
一九九二年,我成立国际佛光会,将在家信徒团结起来,共同为佛教的发展而努力奋斗。我不但办理各种研习营,训练他们各种能力,而且设立奖评制度,鼓励他们讲经说法。这种空前的创举,当然也在教界里引起了争议,有些人认为,这种做法使得千百年来僧伽所掌握的教权释放无余,将会造成不测之乱。但是我却认为,过去佛教主要靠出家人来弘扬发展,固然有其时代的背景因素,然而时至今日,佛教已经传播到全球五大洲,仅凭少数出家人的努力显然不足。再说随着教育的普及,在家众中,才学丰富者也不在少数,大家何不敞开心胸,彼此尊重,相互融和,在一个教主佛陀的感召之下统一起来,在一个人间佛教的信仰之下动员起来?
我不但对于佛教的一切“重新估定价值”,对于其他宗教,乃至民间信仰,我也抱持同等态度。三十年前,云林县妈祖宫想加入佛教会,遭到拒绝,我曾挺身而出,为其说项未成,至今深感遗憾。早年一些神道教团体,用轿子抬着神明,来佛光山礼佛,大雄宝殿的殿主面有难色。我得知后,也谆谆开导徒众:人类都可以拜佛,神明为什么不行呢?在佛世时,天龙八部都是三宝的虔诚弟子、佛教的护法神明,只是这些历史随着时光的流转,久已被人忽略,我觉得现在佛教理应为这些民间信仰定位安身。所以,当吉隆坡的一间天后宫邀我前往主持供佛斋天法会时,我欣然赴约,后来,当地的神道寺庙都与佛教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前云林县佛教会理事长郭庆文先生邀我为妈祖填词写歌时,我也欢喜应允,如今郭先生虽已逝世,多年来我却一直在心中酝酿,未曾稍忘。
虽说生存是众生的权利,但是也不可以一概而论,滥行慈悲。例如放生,本来是一桩美事,然而却往往被商人利用作为赚钱的工具,把飞禽走兽捕了又放,放了又捕,徒然使这些野生动物的身心受尽伤害。尤有甚者,放生的时空不对,也常常影响到生态的发展,乃至祸及人类。多年以前,曾有信徒前来佛光山,将一袋乌龟倒在放生池里,未几,将鱼儿全都咬死。过去,大雄宝殿后面是草地果园,也曾有香客半夜把毒蛇带往放生,危及大众生命安全。还有一些游人来山放生鸟雀,因为翅膀还没长硬,求生技能未臻成熟,一放出笼外,立刻遭到弱肉强食的命运,见之令人心悲!看来对于生权的维护,大家应该“重新估定价值”,最好是能慎之于始,以真正爱生、护生、尊重生命的态度来代替放生的表相行为。
随着时移世迁,过去的一些观念已被“重新估定价值”。例如,过去女子无才便是德,如今女强人却比比皆是;以往女子嫁人讲求门当户对,现在却注重对方的幽默情趣;过去父母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如今也开始强调思想的启迪;以往学校注重升学率的高低,现在也着手关怀生活上的教育。
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有待商榷的现象,都值得我们深思考量,“重新估定价值”。例如,只要孩子不要爹的未婚妈妈、在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下被送出国的小留学生、青年男女一窝蜂“跟着感觉走”的时代潮流等等,如果我们继续任由发展,甚或全盘接受,恐将形成社会的乱源。
经云:“法无定法。”又说:“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我们必须跟着社会的脉搏一起跳动,在思想上有所更新,在行为上与时俱进,然而我们也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不会被眩目的浪花吞噬淹没,尤其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里,我们是进是退,是行是止,更要依靠自己的智慧拣择判断,所以无论什么,都要“重新估定价值”!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