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争气,不要生气(2 / 2)

往事百语① 周远廉 1812 字 6个月前

由于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我立下誓愿:日后我一定要普门大开,广接来者。结果,二十年以后我实现了愿望,先后在台北设立“普门精舍”、“普门寺”。我教导所有的徒众都必须善待信徒香客,直到现在,佛光山的每个分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一餐必须多设两桌流水席,方便来者用斋。对于前来挂单的出家人,则一律供养五百元车资。在现代社会里,虽然清茶淡饭、杯水车薪也许不算什么,但是自信一颗诚挚的心意却是无价的。

后来,我在佛光山开办中学、幼稚园,乃至佛教杂志,也都以“普门”为名,凡此都是取其“普门示现”之意,希望徒众都能效法“普门大士”的精神,接引广大的众生。

我常常在静夜里回忆往事,想到当年的一些同道们在生活的压力和人情的难堪之下,愤而另作打算,如今不少人潦倒落魄,心中真是不胜感慨!

(至此我坚信,所谓的“争气”,并不是争一时的情绪,而是争千秋大业;所谓的“争气”,更不是求一己之私利,而是求众生之福祉。)

也就因为这一份为教为众的认知,时时在心湖里激荡起澎湃的浪花,我一生从来不因眼前的挫折阻挠而怨天尤人,或失望退缩。

过了两年,我受聘担任第一届台湾佛教讲习会的教务主任。当时民风保守,一些人又担心我的观念太新,会把学生“带坏”,讲习会从新竹搬到台北后,就不再请我教书。甚至后来圆融尼师创办东山佛学院时请我教书,也终因道源长老的反对而作罢。

我想到与其和他们争论,倒不如自己到别处去争气,所以,我决定暂时放下文教工作,勇敢地面对大众,走上社会弘法的道路。

我并不为个人的荣辱得失感到生气,只是目睹教界的短视近利,不免感到遗憾。为了佛教的发展,为了众生的福祉,我只有另辟天地,自我争气。

“路遥知马力,疾风知劲草。”当年大家嗤之以鼻的“人间佛教”理念,如今已成为教界趋之若鹜的目标。这十年来,我马不停蹄地应各地信众请求,在五大洲巡回弘法,甚至世界各地的佛教团体也经常邀请我参加相关的活动。

我以自己的坚持与努力证明了:当我们遭逢横逆时,既不需要哀求怜悯,更不需要愤怒抗争。以愿心为动能,我们一样可以逆流而上;化悲愤为力量,我们依然能够拨云见日。

只要自己肯争气,我们尽可以不卑不亢,择善固执,因为自助而后人助,辛苦的血汗不会白流,大众的肯定终将为我们的努力作最佳的证明。

政治的导向与观念的偏差,往往也使得弘法工作的推展备增困难,最明显的例子,如三十年前的台湾,只准耶教人士四处传教,对于佛教的弘法活动却不予认同,即使自己出钱制作电视节目,也遭有关单位驳回,说和尚不可上电视。有一回,我问他们:“连续剧中不是常有和尚出现吗?”所得到的答案竟然是:“那是假和尚,可以说法,真和尚不可以说法。”令人啼笑皆非。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扭转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与似是而非的观念!”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终于在一九七九年首开先例,制作台湾佛教史上第一个弘法节目。此后,由“甘露”到“信心门”,由佛经讲座到“星云禅话”,由“每日一偈”到“星云法语”,我游走三家电视台,非但邀约不断,而且从过去自掏腰包的自制,到现在电视台自愿出钱的内制。应观众要求而将节目内容付诸文字,所出版的书籍也受到外界出版商的喜好,纷纷前来洽商,希望我能给予他们出版的权利,想到佛法能借此普遍流传,我也都欣然应允。

目睹社会人士对佛教的观感,渐渐由排斥转为接受,由肯定到进一步地赞许时,心中最欣喜的莫过于为佛教争得了发展的空间。

我不但在弘法上努力开拓天地,还积极兴办文教事业、慈善事业,而且都先后获得台湾当局的表扬和肯定。我之所以费尽心力擘画各种佛教事业,固然主要是为了广利众生,另一方面也是想替教界争一口气,改变大众对佛教的误解与否定。

建寺安僧本来是好事,但也麻烦。佛光山一九六七年开山,经过十年的申请,至一九七六年才拿到寺庙登记,福山寺也是历经八年的奋斗,才成为合法的道场;圆福寺则因为地方财税单位主管的刁难,险些被充公拍卖,靠着慈惠过去同事的帮忙,暂缓查封的时间,才在千钧一发中拯救出来。

披览圣典,翻阅教史,诸佛菩萨的不为恶魔所扰,历代祖师的不被乱世所惑,不也是“争气,而不生气”的最佳例子吗?他们基于“不忍圣教衰,不忍众生苦”的慈心悲愿,将全副身心抛洒于生命的时空里,往往所争回的,不仅仅是佛教事业的振兴开展,更是千万人法身慧命的亘古长新。我虽自愧有所不足,但常思追随效法。

反观今日的社会,心中不免感慨万千!一些人为了争取私利,而不惜争狠斗胜,他们即使赢得了一时的胜利,却往往输掉了一生的幸福;即使自己获得了富贵荣华,却危害社会,贻祸子孙。还有一些人在困境当头的时候,不但一筹莫展,反而自暴自弃,徒然使亲者恨仇者快,遑论对国家社会的贡献了。

(一九九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