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路西反复强调,你不能哭的,眼泪会污染伤口,影响愈合的。
身体上伤口拆线,要是腿部,2、3个星期拆线;如果是腹部,则是7天到10天拆线;颜面部,则是5天之内。
腿,背部肌肉拉力大,伤口拆线时间就要延长,免得伤口裂开。而颜面部,重点是不能留下缝线的痕迹,更加不能留下线孔,所以要尽早拆线。
“我想见见刘牧樵。”佘金花想见刘牧樵。
“他,很忙,很可能没有时间见你。”
易路西自己要见刘牧樵经常都需要凭运气,有时候预约好了,最后因为有事,刘牧樵又忙别的事去了。
果然,易路西问了一下黄主任,黄主任说,他去法院了。
去法院?
刘牧樵亲自去法院干嘛?
易路西想不通。
医院里的官司根本就不需要他出面,难道他有自己的官司?即便是他自己吃官司了,他有律师啊!
易路西想不通,孙涛听到之后也吃了一惊,刘牧樵你自己去法庭应诉?什么意思嘛?
此时,刘牧樵确实是去了法院。
前几天他接到传票,邱律师告了刘牧樵,说他干预医疗事故鉴定,他成了被告。
刘牧樵本来可以派律师去的,他用不着亲自到庭,但他决定,自己出面会比较好。
上次,邱律师父亲脑出血医疗事故省级鉴定,他们输了。他一怒之下,又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刘牧樵和熊本吉都成了被告。
邱律师是有韧性的,走医学鉴定途径失利之后,他又走司法程序,这也是合规的。
医疗纠纷,或者说医疗事故处理有3条途径,第一条是协商,医院和患者方协商,可以在主管部门牵头下,也可以双方友好协商;第二条途径就是医学鉴定,这条途径是鼓励的,也是最科学,最公平的;第三条途径则是司法途径,也是最终的途径。
邱律师是三条途径都要走到底,从最初的协商,到医学鉴定,最后还是走上了司法途径。
“我只有两点可以说明的。”
轮到刘牧樵发言,他只准备说两点,废话一句也不想讲。
“第一点,邱律师父亲的病并没有达到治疗终结的阶段,是邱律师自己为了打官司而放弃治疗。即使是现在,患者的病,也不是治疗终结,还可以治疗。既然不是终结,就没有伤情等级评定一说。没有评定伤害等级,就不能受理这件官司。第二点,医学鉴定有学术方面的讨论与争论,我可以也有权利阐明我的观点,其他鉴定专家接不接受我的观点,完全是人家的自由。我是在邱律师的鉴定之前,并且是专家抽签之前讨论有关学术问题,这完全是我的自由,也是我的权力,与邱律师这个鉴定没有关系。我多话不说,就说这么多,请法官,审判长考虑和采纳。”
刘牧樵提前离场了。
他不准备再发言,更不会在法庭上辩论,你采纳也行,不采纳也行,反正我刘牧樵不会再来了。
他有律师,今后出场都是律师的事。
熊本吉也没有出场,他连律师都没有请,因为,他相信刘牧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