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捉虫(1 / 2)

要解除诅咒,其实有许多种办法。

一种是直接把施咒人干掉,没有人操控,蛊虫会渐渐失去生命力,咒印也会自动消散。

只不过这样因为蛊虫的“尸体”仍然留在体内,产生的后遗症会有点严重。

一种就是对症下药,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蛊虫,可以以驱逐、毁坏甚至诱导等方式,将其弄出体外。

然后就很容易对付了,对中咒者的身体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还有一种,则叫做“以毒攻毒”,那便是以雷霆手段,直接攻击在中咒者体内的蛊虫。

但这也可能起到反效果,加入蛊虫与受咒者已经到了休戚相关的程度,那可能最后就是虫死人亡。

施梓选择的,自然是第二种。

实际上,这几种方法都与蛊虫直接相关,因为诅咒本身便是通过蛊虫在起作用。

在一个人身上下咒,实际上就是种下了蛊虫的幼虫,然后靠着“母虫”远程操控。

这种诅咒一般情况下在中咒者死后,蛊虫无法再吸取生命力补给,自然也就活不长了。

但蛊虫是可以离体存活一段时间的,所以如果不能及时压制的话,那蛊虫便有可能转移到附近的活人身上。

李世民不知道是通过什么,判断出十一皇子李简的死不对劲,然后误打误撞的请来了各寺庙的高僧,将那蛊虫暂时压制住,才避免这蛊虫再去残害他人。

但那些高僧们大概还想尽力挽救死者,故而以佛法渡之,反倒让那蛊虫得以苟延残喘。

让他们这样继续下去,那蛊虫在尸体里起码还能存活好几天。

但这场法事不可能再持续好几天,李世民也不会允许,迟早得入土为安,到那时蛊虫势必会转移到第一个触碰尸体之人。

而且吸取完一个人生命力的蛊虫,是具备自己成为“母虫”的条件的,也就是说同样会生成幼虫,然后就能将这诅咒扩散开来。

到那时候,这皇宫中可就真得大乱了。

正是因为想到这一些,施梓才会果断选择出手帮忙。

虽然他知道李世民有天命庇护,不会有什么事,但他的皇子、嫔妃们可未必有那么好命了。

就像是眼前这位只比那李简大一些的十皇子,他的母亲便是那位燕贤妃,同样为李世民育有两子。

相比于李简,李世民对于这李嚣的态度显然还要看重许多,尤其在其母亲与兄长面前,更得表现出慈父的一面,在一旁紧紧地盯着施梓“做法”,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其他人则是好奇又畏惧的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只有燕贤妃被长子扶着站在凳子旁边,想要说什么,却又担心会打扰到那“野狗道长”。

施梓一边“做法”,一边还在自行解说:“此种诅咒,名为噬心蛊,乃是由某人的本命蛊虫,产生幼虫之后通过饮食置入人的体内,在其体内吸食生命精气,渐渐发育……”

其实在他看来,用这种诅咒的人,法术实在算不上高明,寻常仙人都不屑于用上。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正是因为唐皇的身份,所以许多仙家手段反倒不能随便用,因为可能闹太大了引起注意。

尤其是诅咒这种东西,是要涉及到因果的,那样不仅容易被其他仙人感知察觉,对自己也有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