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1 / 2)

“知识就是知识,无论什么时候,知识都不会迷人眼目引人堕落。”

“只有知识带来的力量才会!”

果子飘在庞宇脑袋前面,两只大眼睛盯着庞宇的脸,问道:“莫尼酱,你会因为力量而迷失吗?”

“摸爬滚打历尽艰辛,你还记得是为了什么吗?”

庞宇嘬着烟屁,默然不语。

是啊,我是为了什么呢?

裹着杂草在桥洞里瑟瑟发抖,是为了什么?

拖着编织袋,顶着众人异样的目光,在臭气熏天的垃圾桶里翻翻捡捡,是为了什么?

守在饭店后门,拎着半块砖头,跟那些龇牙咧嘴的野狗对峙,又是为了什么?

扔掉烟屁,重新点燃一只香烟,庞宇的眼神逐渐空洞。

对了,那时候的我,胸中有一口气。

虽然血没了,但我的灵魂依旧高贵,贵不可言。

因为我相信龙就是龙,即便离群索居,被困在小水泡子里,那也是龙。

因为我相信,只要我的脊梁还是直的,只要我还活着,那就一定有一飞冲天的那一刻!

所以再苦,再累,再冷,再饿,我也没有乞讨过。

因为我不需要怜悯,更不需要同情,我只需要活下去。

然后不停的积蓄力量,直到冲破那个小水泡子。

我做到了。

凭借着胸中那口气,我冲破了那个小小的水泡子。

可之后呢?

挥舞的钞票遮住了我的眼睛,轰鸣的马屁充塞了我的耳朵,纸醉金迷的生活堵住了我的嘴巴。

然后那口气就消失了,我开始归于平凡。

即使后来发现了小狸,我想的最多的还是活下去。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天真的期待过金手指——我甚至把果子当成了我的金手指!

我因为有了“金手指”而沾沾自喜。

我驱逐德诺,掌控雄兵连,在确定自己不会死的情况下开发这具身体的潜能。

我甚至把这个宇宙当成了囊中之物,把自己下一阶段的目标定成了称霸宇宙!

为此,我甚至还想要打压收服葛小伦,这个原本应该是猪脚的人。

这还是我吗?

原来。。。

我早就迷失了啊!

那真正的我,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柴米油盐酱醋茶,老婆孩子热炕头?

还是站于高山之巅,战天斗地奋力一搏?

瞳孔逐渐聚合,空洞的眼神慢慢有了神采。

我是龙,龙就应该呼风唤雨,翱翔于九天之上!

龙就应该堂皇正大,携雷霆之势,威服四海!

阴谋诡计什么的,跟我八字不合!

“哈哈哈!”

庞宇扔掉烟头,放声大笑,眼中闪烁着从未出现过的神采。

小狸看呆了,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老哥。

冷也看呆了,她从庞宇身上看到了七千年前那个凯莎女王的影子。

果子扑到庞宇脸上,用力蹭了两下道:“恭喜莫尼酱!”

“谢谢你了,果子!”

庞宇把果子扒拉下来,用两根手指揉着她的脑袋,笑道:“如果不是你,我恐怕这辈子都找不回曾经的那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