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步(这一次,导播拍的,是她和...)(2 / 2)

私奔 鹿灵 3095 字 6个月前

并且这两个字,还是由她觉得永远会庇护自己的舅舅说出口的。

她指甲陷进肉里,紧紧拉着书包带,掌心被自己掐出血痕。

她觉得自己像只动物园的猴子,被人品头论足、指指点点,还伴随各种嫌恶的目光。

一股脑地把所有东西装进书包,万雅迫不及待地想要逃。

可刚走出教室,就像老鼠过街一般,讨论声愈加猛烈。人言如同刀子,剖开她的皮肤,疼得皮开肉绽。

她恨恨瞪过去一眼,态势却愈演愈烈。

“瞪人干什么!你自己做的还不让别人说了啊!”

“现在这样就别拽了吧,又没资本,你知道偷卷子多招人烦吗,心里没点数。”

……

蓦地,拐角处却突然撞上宋嘉茉,人群中口风骤然一变,语气天差地别。

“嚯,宋嘉茉?”

“我直接自信嗨老婆。”

“还是喜欢你的主持,李天王口音太严重了。”

“现在才回去啊?会不会太晚了,要不坐我家车?”

“你他妈有病吧哈哈哈哈,陈赐马上赶来杀死你。”

……

万雅以为方才已经是最难堪,到这一刻才知道——

这么强烈的对比,才是狠狠将她十几年的自尊和高傲,一同撕个粉碎。

头重脚轻,世界仿佛都在旋转,万雅加快速度跑出校门,无颜面对家里的人,她挂掉手中电话,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跨坐上一辆摩托车。

司机正要问去哪,被她打断:“先开走!随便去哪里!先走!”

司机透过后视镜,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镜中的人头发散乱,形容狼狈,精致的内眼线花了大半,恨恨地闭上眼睛,输得一败涂地。

她最在意的便是自己的高傲、体面和自尊,但最终得到的,却是落魄与耻笑。

最想要的东西从手中失去,最在乎的一切,也早就荡然无存。

很快,引擎的发动声响彻街道,又在下一秒消失无踪。

空荡的马路上,尹冰露长长地叹息一声:“终于清静了。”

……

等宋嘉茉回到家,尹冰露还在跟她说这事儿。

矿泉水:【她抽屉里好像还有东西没拿走呢,估计是没心思清了,我觉得她可能要用余生来治愈这一天,爽死谁了?!】

矿泉水:【那信就是她写的,她走了,你也可以安心去上播音课了,谁会闲到关心社长到底出不出去学习啊?就她没事干也不愿意找个牢坐,天天发疯。】

说到这里,再不过一两个月,她就要去集训了。

宋嘉茉正在出神间,门被人敲了一下。

她下床,拉开房门,问道:“有什么事吗?”

陈昆:“阿姨炖了银耳汤,给你盛了一碗。”

“噢,”少女小声应着,“好的。”

陈昆颔首,转身时,看到她的柜子上,摆着一个熟悉的纸袋。

这纸袋曾在陈赐的房间里,但不过多时,还是辗转回到了她的手边。

日子一天天地从指间流走。

她还有两个月集训,但陈赐只有一个月就要高考。

家里进入了绝对安静的状态,虽然陈赐并不需要,但他们还是尽可能地,为他留出了最好的学习空间。

宋嘉茉连排骨都不和他抢了,为这事儿,没少被他笑过。

六月七号,陈赐高考的日子。

那天是个艳阳天,她趴在窗台上,看着鼎盛的日光,莫名就觉得,他应该会考得很好。

掐着点,等到最后一门考完,她跳下椅子,问沙发上的大伯:“您要去接陈赐吗?”

“我这有点事。”

“好的,那我先去啦。”

“嗯。”

在她离开后不久,陈昆叹息一声,拨通了司机的电话。

不过多时,少女所坐的那辆公交后,跟上了一辆蓝白色的出租车。

她顺利接到陈赐,难得狗腿地要帮他拿东西,陈赐做了个假动作,又收回。

“干什么?”

她笑吟吟地:“帮哥哥拿东西呀。”

见她半晌没再说别的,他挑眉:“怎么不问我考得怎么样?”

“你肯定考得很好。”少女回过身,朝他粲然一笑,“心电感应。”

“那你要不要感应一下,我接下来想去哪里?”

“肃大。”她说。

陈赐微微一顿,旋即笑着揉揉她耳垂。

“挺准,”他像是换了个想法,道,“再猜?”

她有点不乐意了,嘟囔:“我又不是神婆。”

但是没过几分钟,又一脸了然地凑近:“我知道了,你现在在想,天气真的好热啊,妹妹来接我辛苦了,给她买一杯多肉葡萄吧。”

“……”

顺利获得一杯多肉葡萄,宋嘉茉小口抿着沙冰,跟他走进肃大的校园。

每个大学都会有标志性建筑,肃大的门口坐落着一尊雕像,在阳光下的投影,很像一个人拿着手捧花。

因此得了个浪漫的别名,叫捧花路。

宋嘉茉低头说:“我考过来的那天,你也要拿手捧花来接我哦。”

陈赐抬眼:“我干脆雇个八抬大轿——”

“干嘛,来娶我?”

她完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才觉得不对,咳嗽两声,又换成了别的话题。

远处的侧门很热闹,她花了大半天才走过去,隔着马路眺望某处:“怎么这么多人,演唱会吗?”

又突然想起些什么,点开热搜一看,果不其然——

宋嘉茉:“今天还有沈景泽的演唱会??”

陈赐:“喜欢?”

“喜欢啊。”

他本就觉得她应该感兴趣,但这一刻听到她说喜欢,又不是很爽。

少年低低磨了磨牙,修长手指间夹着两张门票,在她面前晃了晃。

“这样呢,有没有更喜欢?”

“你还买票啦?”

宋嘉茉眼睛一亮,转瞬间,将这些联系起来,好像也不是特别意外。

她故作姿态,轻咳两声:“这就是你请我去看演唱会的态度?”

陈赐眯眼:“公主赏个脸,一起去看?”

她轻轻抿了抿唇角。

“勉强同意。”

从这里走到体育馆门口,耗时二十分钟。

排队入场,耗时三十分钟。

这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某人的情绪,随时间的推移而恶化。

终于,在她催促检票时,陈赐蹙眉低问:“你是喜欢歌还是喜欢人?”

她笑眯眯:“喜欢人。”

“……”

陈赐:“走了。”

“诶,别别别——”

她故意惹他,最后又只能自己去哄。

哄了从电梯到三楼的一路,这哥的眉心才慢慢舒展开来。

其实她也只是之前听人说过,后来就去搜了一下,算是沈景泽半个颜粉和歌粉,入坑作是他的《朝颜》,很浪漫,听说是写给女朋友的。

这场很巧,他唱的开场曲就是《朝颜》。

宋嘉茉落座,感觉有些冷,找陈赐要了本书压住裙子。

玩乐队出身,沈景泽很会热场,后面的吉他手也嗨到不行,几首歌结束之后,场馆的灯却突然亮了。

宋嘉茉抬头看了眼:“结束了吗?”

“不是,”陈赐低声,“互动。”

她没搞懂互动是什么,正想问,忽然看到摄像机对准了观众,开始移动起来。

最后在某对情侣身上定格,大家见怪不怪了,起哄地喊着:“接吻!接吻!接吻!”

宋嘉茉:“玩这么野的吗?”

“这不很正常?”陈赐道,“球赛也会这样,被拍到同框的人要接吻。”

她想了想,说,“那你别去看球赛了。”

陈赐笑:“我带你一起去不就行了?”

宋嘉茉:“那会被发现的——”

可话音没落,她一抬头,看到大屏幕上两张熟悉的脸。

——这一次,导播拍的,是她和陈赐。

那一瞬间,仿佛海水漫过耳朵,耳边安静而沸腾,汹涌却克制,反应能力被剥夺,理智一同被吞没。

她木然地眨了眨眼。

直到旁边的所有人都开始起哄:“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少女耳根通红,拿起压着裙子的书本,遮住大半张脸,朝他凑近,正想问这要怎么办啊——

抬头对上他似笑非笑的视线,所有的话,却都说不出来了。

陈赐笑着低下头,鼻尖与她的轻蹭,然后微微偏转过脸,压住她的嘴唇。

她被动地感受着他的手指穿过自己发间,感受着他微微用力,让她配合他的角度,感受着他的指腹摩挲耳后,以及他胸腔里传来的,压抑的低笑。

为什么接吻还要笑啊。

好像有很长很热烈的尖叫声,可她听不到了。

摄像头的打光灯亮得刺眼,但这是一个被书遮住的吻。

他们在人尽皆知的转播屏下,可他们的吻躲在这里。

他的嘴唇是温热的,有薄荷和葡萄的味道,她手指紧紧攥着书本,心跳像是被偷跑。

在万众瞩目又无人知晓的这一刻,他探出舌尖,撬开了她的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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