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盟主(1 / 2)

兵王的都市生活 夏圣歌 5043 字 10个月前

李杰见识到这三人不是一般的高手,之前和默索尼尼过过招,老远一种强大的压迫袭击过来。也就这时候默索民尼的目光投了过来,可是还是和另外两人说,“同时我们来这座侧城,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告诉城主,这件事关系到我们三家发展。“

默索尼尼眼中有了一丝歉意,“为了与城主长期合作,我们金莲特地选了一件礼物送给城主,这是我们联盟首领的心意。“

默索尼尼说完,中央的女人拿出随身带的红皮箱子,于是拿出了一件用锦黄色包裹的东西,女人小心翼翼的把这件礼物放在大理石桌面上。

李杰揭开了布,拿出一把枪,是把口径有45厘米的手枪。

这把枪特别就在于,李杰刚碰到枪柄,手因为骤冷就放回了盒子里,再看了一眼,这把枪的弹膛清晰可见。

“这把枪是盟主送给莫依依小姐。“默索尼尼早打听莫依的喜好,看来是有备而来,李杰心底开始敲鼓。司空辽在一边对李杰使个眼色,“你快去把这礼物带入依依小姐那里,再告诉城主,有客人来城里。“

李杰点了头,捧着装冰枪的盒子向走廊走去。走了有十几米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马尔德迎面走过来,但是他没有发现李杰。

可是李杰的雷劈了过去,因为他看见马尔德手里有一个箱子,而李杰非常轻易探出箱子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些现金。

雷分散的落在马尔德身上,马尔德猛力的翻身要躲避雷劈,但是没有用,此时他才发现周围之所以红通通的一片,进入了李杰的空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开启空间,马尔德没有逃出空间,这雷太熟悉了,他很快认出了那是李杰狠狠的骂了一句,“我记得你,你在哪学的这种邪术?“

接着是一个速度极快的圆东西打在他的胸口里,他不确定是枪,因为根本不像是把枪,想是快厚的玻璃片,很快他的血管网络在黑夜中变的荧蓝,碰的一声摔死在地板上。

空间外还是异常安静,所以看似不过是个普通的走廊。

那道空间光在最后一刻,闪烁了一下,默索尼尼便意识到,有人在周围开空间,但是这道空间并不完美。五秒不到的时间,所有都安静起来。

李杰数着箱里的一堆钱,一堆的美金,匆忙的离开走廊,走到一处欧式的花园,他把晕过去的马尔德绑在一棵树上。

他还不想杀了他,这一枪已经让马尔德所以得能源没法启动。

在花园的建筑拐角处,等他刚转身,马尔德突然瞳孔收缩,眼中血红起来。

接着是一串金属声音,像是某个设备,某架机器被打开。

哐的一声,氤氲的光线出现在他头顶,像团雾越来越清楚。

是个只有巴掌大的晶体湖,能把晶体湖逼出体外,这果然是把好枪。

只要拿了马尔德的能源湖,他就是必死无疑,李杰本来并不想杀他的,但是谁让他认出了他,晶体湖对李杰并没有多大作用,他并不能转化能源,只是又轰出一道像鱼游走的雷,轰了一次还是纹丝不动,于是干脆能源开的最大,雷直接轰了过去,轰隆一声晶体湖突然收缩成点,掀起到狂劣的圆形旋风,之后把马尔德爆的一点不剩。这把枪太万能,金莲能舍得把他送给流沙,一定有他的缺陷,找了很久,李杰在装枪的盒底部找了个遍,只找到一张完全看不懂的英文说明书。

这种英文说明文说不定莫依能看的懂,不远处便传来一群女孩嬉笑的声音。有两三个穿的裙子少女走过草坪。

李杰并没有找到在这群女孩中发现莫依依,女孩中有个抱着一只卷毛的小狗。

“你瞒着叔叔来这里,说不定回去要被骂。“一边眼睛圆圆的偏瘦女孩,身边站着个穿绿衣服女孩,是依依。

李杰想着逃走嘛,必须要够点资金的,那点美元说不定事后有很大的帮助。

有身影闪现出来,那人舔了下嘴巴突然出现用手拦住莫依依。李杰依稀听到,依依拼命喊了一声,“莫文渊,你是什么意思?不要以为你和白孔才是亲戚,就为占我便宜,怎么说我也是一城的公主。“

“什么是占你便宜?“莫文渊脸色一沉,一巴掌打在依依的脸上,“老子给你脸不要脸,你不就是给人干的吗,以为多纯洁,你说莫痕当初是怎么干你的?“

莫文渊边说,脸皮厚的继续拉住她的手。陪伴莫依依身后的侍女也是愣住了,像木桩一样杵在花岗石装饰建筑后找援兵迈脚的能力都没。

李杰突然闪现而过,像头猛虎一拳打在莫文渊的脸上,这厮手里还抱着个酒瓶,说不定是戒酒撞胆,跑进公主的住处。

惊的气莫文渊手中酒水洒出来,退后两步,右手摔碎酒杯,骂了两声,“你让莫痕糟蹋,干脆让我糟蹋好了。“

转头一看是张熟悉的愤怒到极点的脸,酒还没醒,看见李杰,莫文渊摇晃下身体,便被吓的魂飞魄散,,“莫痕,你起死回生了?“

“对,我就是莫痕,我怎么舍得死,可惜命太硬死不了。“李杰突然勒住莫文渊的脖子,手如鹰爪一样刚劲有力,又是一拳过去,莫文渊的颧骨顿时碎成了三半。莫文渊也是被外力打的落在不远处口吐了一口血水,“好,你很有种。我会回来的。“莫文渊刚一转身,向花岗石后跑去,很快消失在树从里。

想到莫痕丢下她孤身一人,依依已是毁天灭地,还好李杰是兄长先稳住了依依。

“莫痕不要离开我。“莫依依崩溃的李杰的手。看着双眼通红的依依,李杰一时心软的说,“对,我是莫痕,我一直在这里不会离开你。“

“能不离开我就好。“依依靠在李杰的身上,像是快要飞走的飞蛾。李杰突然听到,附近还是有人的,也就是此时那瘦脸女孩怒火突然凶神恶煞走过来,和之前甜美容貌完全两样,左手扇向依依的脸“你这狐狸精,难怪上次他写一首情诗活像写金瓶梅一样原来是给你的,臭婊子,妄我还把你当自己人连我的夫君都抢,真是不要脸。“

刚抬手打过去,依依像是心脏被掏空一样,连发动冰神的能力都没有,否则这等弱小之普通人,怎么能动的了流沙城的公主。

李杰便拦住那瘦脸疯婆,纨绔的笑了笑,嘿,这变脸还真快,估计这女人就是莫文渊的老婆,“莫文渊都滚了,你还想在这做婊子?“

“你?“瘦女人嘴角颤抖脸色发青,看四周除了陪来的家丁,也就没能撑场面的人。莫文渊这只缩头乌龟早就跑了。

现在依依有难,事后莫剑良能和白柳州沟通一下,这是表面上大家一定不会撕破脸,依依还能继续在流沙城生活,不过这次李杰打了莫文渊,说不定莫文渊怀恨在心顶多找他算账,找莫剑良调节成了关键之关键。

刚向城心的中央走去,依依突然停下脚步再也不愿向前走。

“莫剑良并不是我亲生父亲,对我有养育之恩,为了上位,白家权利是越来越盛,白柳州还算是个正人君子,白孔才这小人连和莫文渊来要挟,莫文渊明明妻妾成群有婚约还向城主提亲,白孔才从中作梗把’好’话说尽,一个小时前白孔才还来我的住处提到这件事,一定是他把我的行踪暴露给了莫文渊。“

这么多年养育之恩,莫剑良也不会不讲人情把莫依依给买了,而且莫剑良也不像是那种人,但是莫剑良对莫痕很是有意见的。

莫依依也不知道脑海又想到什么,惊慌失措的突然推开李杰,“莫痕,你说要带我离开流沙城,可是没有,你在骗我。“

“好,别冲动,你现在就带你离开流沙城。“顺着原路,李杰和依依走去一片金黄的沙漠。

走了有几个时辰连口水都没有,嗓子像冒了烟一样,嘴巴开始结起厚的死去的表皮。

很快便到了防御的附近。冲来防御,流沙城的人一定会发觉。更何况他李杰现在还没有能力能冲来这种有血脉的防御,依依状况并不是太好的,只能趴在他背上睡着了。

他走了十几步,那双运动鞋的鞋子里满是沙子,“我说,我不是莫痕,你还迷糊?你睡着了吗?“

但是不是已经不重要,他现在就是,于是他走到一块沙丘里,发现沙丘后有间简易的房子,可是房子塌了,找半天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依依睡的很香,他能听到她的吐气声,微弱的,热热的……

他在房子里躲了半天,凌晨过后,依依第二天突然不见了??沙漠是干燥的,让人移不动一步。风沙越是盛起的,李杰顶着一头干燥的骄阳。

沙子进了裤里,连手掌心的纹路也积着一层细沙。

细沙越积累的多,在他的视线外宛如掀起细沙帘子,一个人红粉明艳的身影站在这大自然缔造的帘中。

是依依,他激动的跨了一步,到了依依的面前,他活像个不动规矩的幼稚的人,出现了她的面前。

“你一早去哪?“他的笑,像个野孩子呵,好比头顶上的那轮像银盘的太阳,这沙漠大海,不是一个太阳,可惜有了两了太阳,可是他的手碰到她的肩膀,冷,冷的像从小掉落冬天街道边的河水里。

“依依,你在干什么?“李杰像去温暖她,生怕沙漠公主嫌弃他这个冒名顶替的,这片温暖很快被她眼神泼凉了。

“我在看星星。我妈妈说,看不见了方向,迷了路,只要找到北极星,顺着最亮的方向总能走到城里。“

“大白天怎么会有星辰?但是我是不能回城里。“

“出城能去哪里,莫痕去哪我去哪。“莫依依只是平静的盯着眼前,从怀里拿出一只精准的石英表,表链条上刻着依和痕,是莫依依和莫痕的名字最后一个字。

突然沙面里出现一个兽骨,像一个牛头,牛头上有一颗明晃晃的宝石。

李杰捡起牛头,戴在头上,想逗美女的笑,但是她还是不快乐的。

人要是失去了真正的快乐,活在不是疲倦,更多是痛苦,聪明的人是会从痛苦中寻找快乐,固执的人是会从快乐寻找痛苦。

莫依依坐在一边一块石头上,“出去必须等我休息好了,我才能打开防护的门,但是打开的同时,甚至能惊动白孔才莫渊,和莫剑良。“

李杰猜测打开门的那一刻必须出去,否则容易被人埋伏,依依还没说完,李杰站起身,风沙后他仿佛看见一片绿的地皮。

依依又昏昏沉沉躺在石块上睡去,李杰也不想叫醒她,像前面的绿光走去。

很快水声有了,风终于混合的是泥土味,而不全是干燥的风沙。树林枝条摩挲发出嘈杂的声音,在龙卷风刮起的沙漠中寻找一条能解渴的绿洲,是难的。

李杰刚进入这片绿洲,映入眼前是一片瓜地,圆滚的,李杰也是饥肠辘辘了,用手敲了敲瓜,瓜发出沉闷熟透声音,连忙从地上的瓜藤下摘了两只西瓜。

顺着原路,去莫依依在的地方,沙漠没有瓜农,李杰用力掰开野生的瓜。

依依嘤的哼了一声,虚弱的说道,“李大哥,你这些西瓜从哪里找到的?“

“离有一千米的地方有个不错的绿州。“李杰话刚说完,把手里的瓜扔过去,一个亮光出现依依头顶上,瓜没有落在依依的手上,沙面突然跳出一只幽绿眼睛的骷髅。只骷髅闻到这些西瓜,忍不住也饥肠辘辘,但是他现在并不想吃瓜,想吃的是血。

这事还没完,他便看见一个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突然在绿洲,那人确是黑家的人。

(小白棒棒的,快七月过生日的那天,在过道的梧桐树边捡了一只卷毛的白狗,于是抱回家,发现它体力不支,生命危在旦夕,于是给它起了个能延缓它生命的名字,叫白彩虹,希望它像彩虹一样有个精彩灿烂的一生,可以像星辰月亮一样能把它可爱明媚的光照亮天空,也希望它能拥有恒星的寿命,还有和能克服一切的困难的平,淡,与不慌。

黎明一个人站在窗外,窗外是道美丽的浅的彩虹,他把他那本没看完的世界名著放在了膝盖上认真的去着,一边还摆着一盆花瓶,是黑色圆底瓷身的十厘米左右高的小花瓶,上面插着一朵翠绿的芋花,青白色带点珠的蕊,他总是那么的安静着看着眼前的彩虹,小白狗会常常跳在他的膝盖上,或者出了门,灰喜鹊常会飞到芋花的附近,把花叼走了嘛,于是白狗就拼命的挥动他的小爪子,跳跃再抡起,灰喜鹊总是会第一取胜。

盘旋了两圈,睁大黑黑的眼珠儿一脸鄙夷的看着小白狗,汪汪汪,小白狗愤怒的叫着,不公平,不公平,他无声的叫着,他会前爪伸到黎明的课桌椅子上再用他的前足支撑住他整个肉嘟嘟的小身体,再跳在台灯边,那时黎明还不在家两小动物也是肆无忌惮了。

星期天黎明准备去s市买电动车,骑着他的两轮车,把小白狗扔到车框边,路过一家画展看见一个披着长发,半裸着腰身的女人的侧面,完美的曲线,下身便是平静无波的水面,连小白狗也开始看懂了她的美。画展出来的人是他的朋友,一个叫小文的人,那时候他们从同一个美术高中毕业,黎明因为家里原因放弃艺术系选择了医学,导致了他现在与理想总是越走越远。但目前的生活并不让他烦恼,因为每次有种念头的时候,他常告诉自己,在什么位置做好自己的事。

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在上学的有一天,外面下着淅沥如牛毛的雨水,他一个人背着书包撑着一把雨伞,遇到过去的高中同学,她叫余新秀,她是和他一起暑期打工的女学生之一,所以一群人上了车,他很快认出了是她,于是慷慨的把伞借了过去跑到保安处摸了一把雨伞,回到家里他很像在把脑海里的余新秀画出来,可是他画不出来,因为自从他上了医学院后,已经有两年没有画画了。

但是出现在面前的宣传画不是别人真的是余新秀,曾经他有听说过余新秀可能有男朋友,从小文画出来的画来看,前男十之是小文了,这小崽子瞒着他,和班里红着发紫的柠檬妹妹有关联,柠檬妹妹是戏称,意思是不食人间烟火,清新自然,恰恰那时余新秀就是这样的清秀,不过听说她去了国外,后来又找了一个像酒桶一样胖的富二代,因为余新秀的家庭也是完美到不能再完美了,是珠联璧合的走势……

有一次,黎明从学校图书馆回来的路上,看见一位打伞的女孩,那把伞是蓝的,余新秀的衣服上面有一些草绿的只有一片花瓣的花,不像花更像叶子,有十几朵落在她的裙子上,显的更是明媚动人,时不时还有其他男生偷偷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