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浪荡子的臣服 金吉 2907 字 9个月前

石阶小径藏在红砖墙、黑瓦顶,门廊前与阳台上种着大片茴香的咖啡馆之后,拾级而上,会看到左手边另一栋墙面、窗棂都漆成白色,却有着深绿色屋顶的SPA芳疗馆,屋子前红色的台阶铺满了槴子花,是那棵立于门边,彷佛迎客侍者的矮栀子树上落下的。Www。QΒ五。cOm/

他并不常到这里来,却知道芳疗馆的老板是个美人——当然喽,他浪荡天涯、纵情四海,每到一处地方落脚暂留,最先熟识的都是美人窝,此刻芳疗馆似乎没客人,但他也不急着进去打招呼叙旧,因为他此行的目的不在此,也没心情。

再往上,那层层叠叠的房舍古朴的像村姑,毫无招览游客的明媚与活泼趣味,也许有人就爱这种平淡的魅力,但绝不会是他,他有点不能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走进来,然后看中那栋房子……遁着记忆的轨迹,左弯右拐,然后那栋有着小小的前院、灰色的三层楼房映入眼廉,慵懒的阳光没被周围的房舍截断分割,满院子的花花草草于是长得特别美好,不知为什么,看着那一大片生气盎然,迎风摇泄的花朵,黑恕宥胸口竟然隐隐泛疼,眼眶微热。

真是见鬼了。

他对自己道,不把这奇怪的反应放在心上,然后推开那道不怎么牢靠的铁门,门内,原本趴在屋檐下打瞌睡的笨狗大概吃的太饱,眼皮掀了掀,看清来人后,闭上眼继续睡牠的。

「养这种笨狗有什么用?」黑恕宥没好气地瞪了那竟然呼噜大睡的大黄狗一眼,「你是不是变胖了啊?」以前这贱狗好像没那么肿,大概是吃饱睡,睡饱吃的关系。

他走进院子,却怔怔地盯着那摆在屋檐下,盛开如牡丹的蓝紫色花朵,就在门廊前,跟其它争奇斗艳的玫瑰摆在一起,也许是因为她花形持别大,花色又诡丽无比,所以他第一眼就看见她。

他记得这种花叫什么来着?第一次看到时觉得很新奇,他甚至跟那女人讨教了栽种的方法,想移株几朵回去养。

她说这不是牡丹,这种盛开时大如电脑光碟,花朵颜色暧昧似蓝又似紫的花朵,有一个美丽而充满秘密的名字,叫做……屋子里传来一股香味,打断他的沈思。

好香啊!

他像闻到饭菜香的流浪狗,那阵阵飘香像狗炼一样把他牵引着,于是他就这么厚脸皮又大剌剌地推开纱门,走进屋里。

不过这本来就是他的房子啊!没什么厚不厚脸皮吧?他替自己辩解道,更加肆无忌惮地直奔厨房,肚子也毫不客气地咕噜噜叫了起来。

「在煮午餐啊?」他口水都要流下来了!真糟糕,什么时后他变的这么没形像了?简直就像个嘴馋的小鬼头嘛!

他认得这个味道,她卤的肉燥真是人间美味,光是淋在白饭上,他就可以吃掉好几碗,跟这比起来,这一年以来他吃的那些高级餐厅的料理,简直就是猪饲料!

那背对着厨房入口的身影似乎顿了一下,然后才缓缓转过身来。

「你……」不知为什么,一股热气从他脖子冒上来,盯着压在她脸上那碍事的眼镜,还有她脑后一丝不苟的马尾,忽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像做错事一样,呆站着等着受罚?他明明什么也没做欸!

女人镜片后的眸子瞅着他半晌,看不出有什么情绪起伏,她转身把肉燥端上桌,要去拿碗筷时,黑恕宥肚子的咕噜声让她停下动作。

「你要吃吗?」嗓音温温的,就像他记忆里那样,但似乎又有些不同。

「要。」他点头,希望嘴角没有滴出口水来。

女人也没多说什么,在桌上多摆了一付筷子和盛了满满白饭的碗,然后就坐了下来,黑恕宥自然也跟着坐下,本来还有一点迟疑,但那一桌子都是他爱吃的菜!麻油炒川七、白菜鲁、冰豆腐沾蒜泥酱油膏、金针排骨汤,再配上他最爱的、她的独门鲁肉臊,口水简直要流满地,立刻把白饭淋上满满的肉臊,呼噜噜地就吃了起来。

盈满口里的香味,大概只有感动与泫然欲泣足以形容,被安抚的胃甚至舒服的再吃下十碗饭都没问题。

对桌的女人却和他相反,动筷子少,只给自己盛了半碗饭,镜片后的眸子偶尔瞅着他,然后垂下眼,若无其事地吃着饭。

吃到碗底朝天,盘底也朝天,他才想起他的正事,抬起头,却见女人已吃饱准备离开。

「那个……」他出声喊她,「丁小姐……」“姐”字喊的虚弱,明明过去喊的顺口极了,现在这三个字在他嘴里却别扭得教他无力。

有鬼有鬼,一定有鬼!黑恕宥心里警铃大响,紧盯着女人的反应。

她却冷冷地瞅着他,像等着他开口,瞅的黑恕宥觉得自己额上冒出一堆冷汗来。

「你、你……」破纪录,他黑恕宥长这么大,没在女人面前口吃过,「你吃这么少,是不是我把你的份吃光了?」说完,连他自己都羞愧了起来。

「电锅里还有饭,够你吃了。」她却道。

「哦。」原来还有饭,那他可以再多吃一碗白饭淋肉臊吗?想到这就很开心啊!不过这明明就不是重点,「你要工作,碗盘我来洗就好。」他明明就不是要讲这句话啊!见鬼了!更糟的是这句话打他嘴里说出,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而且也是再自然不过的对白。

但是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洗过碗耶!自然个屁!

女人点点头,头也不回地走出厨房,留下还有话想说,却偏又不知该说什么的黑恕宥。

怪怪的。

可是倒底那里怪,他又说不上来。盯着桌上的肉臊,从小到大受过最严苛餐桌礼仪教育的黑恕宥,立刻把其它事全抛到九霄云外,满心喜悦地起身再去把碗填满白饭,然后回座淋上香喷喷的肉臊,继续埋头吃了起来。

好吃,太好吃了!要他吃一辈子他都愿意!把电锅里的饭吃个一干二净,黑恕宥满足地瘫在椅子上打个饱嗝,然后起身俐落地收拾碗盘。

当他把白磁碗盘洗得亮晶晶,甚至还细心地把水渍擦拭干净时,他才恍然想起一件事。

他明明记得,那女人因为工作的关系,从来没煮过饭,至少每回他在这里小住时,他从没见她下厨……举起亮晶晶到可以拿来当镜子的盘子,意识到这是从来没洗过碗的自己的杰作时,黑恕宥以他爷爷的名义发誓——虽然他老人家翘辫子很久了,无从反对他这个不肖孙子的后知后觉——这个女人,丁夏君,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跟他的失忆脱不了关系。

午后的阳光从厨房窗口洒进来,在白磁盘边缘闪了闪,闪得他眼睛眯了起来,彷佛在嘲笑着他的这个结论,根本是废话。

那个女人,名字叫做丁夏君。

说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啊!有点复杂,但也不是太复杂,大概就像丁夏君和笨狗的关系一样……黑恕宥伸出大脚把笨狗挤进客厅的狗头推出门外。

「出去!」不对,别开玩笑了,这样一来岂不是指他像笨狗?黑恕宥眯起眼,把笨狗赶出他的地盘。

确切来说,这整栋房子都是他的地盘。

就像稍早他的怀疑一样,黑恕宥不知道自己那年是吃错什么药,本来有意在台北购置房产的他,莫名其妙走进彷佛迷宫般的巷道,瞬间像把台北城的繁华遗落在身后。

他原来中意的地点是在市区的精华地段,作为他的「秘密基地」,他向来也不会忘记便利性,从以前就认为自己不适合隐士般的生活。但他却不知那根筋错乱,立刻跟屋主买下这栋楼房。

当时那位屋主因为准备离开台湾到异地游学,原来只打算出租房子,黑恕宥出了这附近房价将近两倍的钱,还是将房子买到手。

后来黑恕宥才知道,屋主原本以经答应将房子租给丁夏君,那天她拎着所有家当打算搬进来时,才知道屋主换人了,而没良心的前屋主拿了她的保证金早已落跑走人。

能怎么办呢?丁夏君当时根本没别的落脚处,全身家当带在身上,着实狼狈,黑恕宥可不是个会眼睁睁看女孩子落难的男人——女人都是需要被保护与疼惜的,这一向是他的座右铭,于是他提供了交换条件,让丁夏君照样能搬进来,住在二楼。

所以,这是他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