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其实是狗的一种。
或者说,狗,其实是狼的一种。
总之,简单来说,狗肉如何烹饪,狼肉同样如何烹饪。
所谓五畜,便是牛,犬,羊,猪,鸡。
在狗彻底成为宠物,成为人类的朋友之前,其实不需要给狗太高的地位,以及在饥饿的时候,即使面前是一头大熊猫,我们也大可以剥了它的皮来取暖,吃了它的肉来充饥。
因为这并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者单纯地炫耀以至于获利。
而是单纯地为了活下去。
薛铃虽然没有做过狗肉,因为相对于鸡鸭羊牛这些牲畜,狗并不是非常经济的肉食来源。
但是没有吃过猪肉,但是见过猪跑就行了。
尽管说彭雪莲坚持说远来是客,不让薛铃动手,但是事实上薛铃一连串的扒皮剔骨操作让所有人看得眼睛有点发直。
毕竟这样一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大小姐,处理起来食材竟然比很多老厨师还要老道细致。
四条狼腿架火烤起来,撒上盐巴佐料,不多时便喷香四溢。狼肋排切成小块,锅里下好底油之后,等油热再下姜片,大料几颗,葱段蒜瓣翻炒出香味然后加入肋排大火翻炒,将水分炒进后炒出肉油,再倒入料酒翻炒,随后加入生抽老抽,翻炒片刻后再加盐巴调味。
等到翻炒出香味之后加入开水以及炖肉料,再用小火炖一个时辰,一顿香喷喷的炖排骨就可以出锅了。
事实上江流家的调料并不齐全,除了盐巴还有一些之外, 生抽老抽一律都已经见底。
不过还好方别给薛铃准备了百宝囊,里面别的东西不多,倒是这些调味佐料一应俱全,虽然没有米面,但是五个人先将四条狼腿烤了吃,然后再等炖排骨出锅,又是大家一起一顿大快朵颐。
谁都没有想到看似平平无奇的薛铃,竟然有如此出众的厨艺,就连薛铃自己都有点不意思——毕竟自己出风头竟然是靠厨艺出的风头,这让薛大金刚稍微有点不自在。
不过好吃就够了。
五个人一头狼,虽然狼肉说实话不多,但是还是够五个人饱餐一顿。
这一顿饭算是吃得其乐融融,等到酒足饭饱之际,盛君千才再向江石楠打听关于天不老的消息。
一听天不老这三个字,江石楠随即正色起来:“两位恩公也是为了天不老而来?”
“也?”薛铃注意到了这个也字。
虽然这一路上,已经知道天不老在嵩县这边已经接近一个传说,但是对于江石楠这个资深的采药人来说,一个也字意味着很多。
“是的。”江石楠点了点头:“俺在山里采药的时候,几乎每隔几个月都会有人向俺打听天不老的消息。”
“那么老伯听说过或者见过天不老吗?”盛君千在一旁问道。
江石楠有些为难地摇了摇头:“听说肯定听说过,但是天不老究竟长什么样,我也从来没有见过。”
“毕竟那些客人口中所说的天不老根本就不是一样东西,俺在山里也采药几十年了,基本上所有的药物都认识,也不知道什么是天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