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迹象显示,和周小平、严静宇相熟的凶手,似乎是为了劫财,才将他二人杀害。而周小平临死前的举动,似乎在暗示警方,凶手就是这个叫于海波的人。
警方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三个新鲜烟头,将它们搜集起来以后,连同周小平和严静宇的dn检测样本一同寄去了最高公安部门。
同时,“枪击案”被发现后,在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中,周小平和严静宇的家属虽然都对他们的社会关系一问三不知,并未就此提供有效信息,但在他们二人和于海波的档案中,警方却有了新的发现:这三人曾属于“狱友”关系。
严静宇入狱的原因无需过多陈述,周小平、于海波入狱则分别是因为盗窃和故意伤人。
于海波脑子灵光,身体底子好,学起武术来又快又好,给教练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教练现在回忆起来还忍不住夸他有天赋。
按照于海波的成长速度,顶多再过两三个月就能出师,参加拳击比赛,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却发生了意外,让于海波的一生彻底断送。
在一次常规的校内比武上,师兄故意挑衅于海波,恶语相向,于海波怒不可遏,二人随即爆发矛盾。
习武之人,能动手就尽量不动嘴。
于海波只想给对方一个教训,却没想到自己出手太重,一记重拳砸在对方头部,不但把对方打进医院,还让对方脑部神经严重受创,成了一名“智障”。
于海波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拳之威会有这么大,在看着天价医药费和诊断结果时,就彻底懵了。要他赔钱肯定是没有的,就是因为家里穷,他才会想要习武赚钱。
赔不起钱那就只能坐牢了。
教练在惋惜过后,无意间给警方提供了一条十分有价值的线索:于海波在武校期间,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也是学武的,但是在另一所武校,这人戴着个眼罩,是个“独眼龙”,所以教练记忆犹新。
负责走访调查的警员立即精神一振,拿出郝仁的照片,教练一看就十分肯定地表示:就是他。
种种线索信息汇总后,胡志生立即对“枪击案”得出新的结论:于海波很可能就是此案凶犯,不但如此,他还很可能就是“锰矿大劫案”的主犯,也就是郝义所说的“操哥”。因为于海波是“锰矿大劫案”5名嫌犯中,唯一一个和其他4名嫌犯有交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存在纠集成立这一犯罪组织客观条件的人。
而周小平极可能就是“锰矿大劫案”的第5名嫌犯。
于海波杀害周小平和严静宇极可能不是为了劫财,而是为了灭口,灭口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三人之间是狱友关系,周小平和严静宇二人见过于海波的脸,或者说他们对于海波的底线一清二楚,为了保全自己,于海波才会对二人痛下杀手。
锰矿被劫的现金有一百五十多万,郝义分得的赃款有三十多万。郝义把自己的赃款分别存放在三个寺庙的骨灰盒里,警方按照他的交代,在将赃款一一取出来时,不得不感叹郝义窝藏赃款的“奇思妙想”。当然,这是题外话。
重要的是,郝义交代,他们抢劫完锰矿后,就在车上分赃完毕,四个人对分得的赃款都很满意,将车辆处理干净后就分道扬镳,并不存在“分赃不均”的问题或隐患。
在那个年代,将近四十万的现金,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巨款。如果于海波就是“锰矿大劫案”的主犯,他手里有这样一笔巨款,肯定不会为了一枚戒指、一条项链和两个钱包里的一点小钱就杀人灭口。
所以,于海波杀害周小平和严静宇,大概率就是为了保全自己。郝义在周小平和严静宇被害前落网,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惊动了于海波,让他产生了将剩余二人灭口的想法和行为。郝义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于海波的脸,但周小平和严静宇却恰恰相反。
不难想象出,在郝义被捕后,“操哥”于海波就将周小平和严静宇约到这个地方,三人碰面,各自抽完了一支烟后,于海波却突然发难,开枪杀人。
为了扰乱警方视线,于海波在杀人以后故意将二人身上的财物都搜刮一空,还故意将钱包丢在尸体旁边,营造出“谋财害命”的假象。
但于海波离开以后,周小平却突然醒了过来,他睁眼看到地上自己的钱包,在弥留之际突然想起里面有一张于海波的名片,于是就灵光一闪,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从钱包里翻出这张名片,特意在名片上留下一枚血指纹,为警方留下线索。
你不仁就别怪老子不义,反正老子要死了,那就在临死之前拉上你于海波这个垫背的。
此外,周小平和严静宇的尸体被发现时,他们的头部并没有戴着头套,这是因为他们三人之间本身就很熟,所以见面时再戴个头套就明显是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