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以手上现在的视频、照片要挟尚彪,让他要么花二三十万买下这些东西,要么我们就把这些东西发给他老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很可能会选择花钱消灾。
当然,他花了钱以后,你也不能真的把视频、照片的原始影像都给他,都得留下备份,之后就可以继续和志杰完成你们之间的协议。这样一来,志杰的几万块钱你照样能拿到手。
最后,你按照我的要求和布置,和他重新拍摄一些视频,只要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可以让你不在视频中露脸,我个人可以给你30万作为酬谢。
当然,我也事先声明,这些视频我到时候可能会发到网上去。
你只要不向尚彪过多透露你的个人信息,比如你自己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成之后,你拿着钱从虎山县消失,即便警方通过尚彪知道你的长相,也没法把你从十四亿人口中找出来。
据我所知,这种事即便有警方介入,但是不涉及命案,并且尚彪也是咎由自取,警方很可能不会因此大动干戈,穷追不舍。
况且,尚彪报警的可能性不大。***、猥亵他的确够不着,但他出轨却是事实,如果报警就只会让警方坐实他出轨,这不摆明了告诉他自己老婆,他在外面乱来了嘛。
当然,不管是从尚彪那儿搞钱,还是完成和志杰的协议,都得等我想要的视频被拍出来了再说。
只有这样,你在完成我的任务,并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虎山后,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被志杰和尚彪上门找麻烦。
这是因为万一志杰发现你和尚彪有交易,尚彪也发现你还留了备份,并且这个备份莫名其妙到了他老婆手里,志杰和尚彪是不是都有可能来找你要个说法?尤其是尚彪,上门找你麻烦的可能性很大。
反正,你一切都听我的安排,我保证你赚大钱,如何?
李芳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之后,常威和李芳又有过多次见面,都是在商量具体的作案细节。李芳也对自己偷拍的几个视频很不满,因为她在视频里面不小心露了脸。
李芳在和尚彪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前,常威要李芳想办法让尚彪买些胶带和尼龙绳,还要她各留一半放在尚彪的车上,说晚点他来给她拍些被绑的视频,而胶带和尼龙绳就会成为尚彪对她实施绑架的作案工具。
网民们都有着超强的观察力和联想力,他们如果看到你身上的胶带和尼龙绳,再看到尚彪的车上也有这些东西,肯定会浮想联翩,这比任何诬陷、构陷都更具说服力。
还嘱咐李芳别忘了事后给安全套打结,说他准备拿这些东西去留个dna数据样本,以备万一,让尚彪百口难辩。
李芳都一一照做,然后等着常威上门。她想告诉他,她已经和穆志杰谈好尾款价钱了,想问清楚,她什么时候能开始和穆志杰之间的交易。
但她这回等来的是自己的死亡。
常威说,在最后一次见面时,李芳除了问了上述问题,还突然提出来说要加钱。理由是常威给她的30万,是作为她和尚彪上床,并且偷偷拍下视
频的酬劳,事先并没有说好这笔钱当中有她应该对此保密的费用。
换句话说,酬劳是酬劳,封口费是封口费,你常威得加钱作为封口费,不然她就会告诉尚彪。
常威问她想要多少,她说要五千,并且必须现在就给,还得是现金。
钱多钱少无所谓,关键是李芳的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让常威很恼火,而且现在这年头,谁还会在身上带现金?这就意味着常威还得来回跑一趟银行。
因此,常威一怒之下,就把李芳给捂死了,随后刻意布置了杀人现场误导警方怀疑尚彪。
在清理现场时,常威翻出了李芳的身份证,这才知道这娘们的真名叫宋智英。但他并没有多想,却无意间记住了这个名字。
杨峰和欧阳却认为,常威的这一说法站不住脚。
常威答应事成后给宋智英30万元,就算宋智英临时起了贪心,想要加钱,也应该不止只要五千,要个三五八万的才更合常理。
常威指示宋智英让尚彪买来尼龙绳和胶带,并且在尚彪的车上和她家里都各自留了一部分。还有最先嘱咐穆志杰帮他物色一名「外地」年轻女子作为包养对象,有意对穆志杰隐瞒自己和宋智英的交往沟通等。
这些都表明常威「杀人嫁祸」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存在,甚或在和宋智英见面之前就已经在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