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是一根别着一颗珍珠的木簪子,那颗珍珠温润晶莹,在这夜色里仿佛一颗夜明珠,微微泛着光。
有了这么美好的珍珠,和它搭配的木簪的颜色是红棕,虽然并不是什么名贵的木头,但是那打磨的颜色和光滑度,还有那簪子尾部上的精细雕刻,无一不彰显出了它的极度雅致。
卫菁菁欢喜极了,也感动极了,更觉得惊喜极了。
她把木簪握在手里,面对着陆征,携着笑意,“谢谢你,我好喜欢。”
岂止是好喜欢,她在现代时就喜欢收藏各种首饰,不求名贵,只在乎质地和首饰本身的样式和精细度。
陆征的这一根,和她在大老远去山里找老手艺人做出来的簪子有得一拼。
问题是那人用的是白银,金属的可塑性强,又本身带着光泽,而且因为金属本身的硬度,原本就可以在基础上做更加精细的雕饰。
陆征仅仅用木头,就能达到差不多的效果,这样的手艺,她发现她是真的捡到宝了。
而且书里写的陆征的发家生意也并不是靠自己的技术,而是通过小生意的积累。
这人到底是有多少她不知道的?他除了做饭到底还有什么做不好的?
陆征的心里也得意极了,要不是为了看见她这副惊艳的样子,他也不会这么晚才回来。
天知道他自从有了这个念头起,自己在山上找了多久的合适的木头,又淘汰了多少的失败品。
好在她喜欢。
他轻轻拿过她手里的簪子,绕到她的后头,轻轻松开她用一个卡子卡住的头发。
乌发如瀑布一样散了下来,浓密又顺滑,是茉莉花香的味道。
“陆征?”卫菁菁带着疑惑唤了他一句。
陆征没有回答她,但是她能感受到他的大头握住了自己的头发,然后扣上簪子轻轻一旋,她的头发就被那支簪子牢牢地固定住了。
“去看看。”他的声音又轻又淡,但是她对他也算得上了解。
她知道陆征现在是开心的。
卫菁菁拉着他的手快步进了房间,飞快地点上了煤油灯,端端正正地坐在了镜子前。
正着看只能看见簪子的一角,她把头侧来测去,满意的唇角都要咧到后脑勺去了。
“真好看呀!我爱死你了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