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钱多未必快乐(1 / 2)

乔迁后的“事竟成饭店”外卖营业额一直保持在三四百块一天,堂吃生意有了起色,已经达到四五百一天。

抛去各项费用和发出去的工资、奖金这一个多月的纯利润有四千多块。

其实这么大的饭店平均一天才赚一百几十块钱真的不算多。

饭店的流水账张芳芬自己记,蔬菜、鸡鸭鹅猪肉等等都是小贩送货上门定期结账。

酱油、醋、糖、酒等等半个月批发一次,县酒厂依旧是给出厂价,两个月一结。

只要暗地里实惠,用不着账面上好看,张芳芬记账时已经为少留利润做了准备,因此账面上的纯利润只有六百块钱。

“新风服装箱包厂”账面上的利润也不多,只有一千块,实际赚了多少?只有张芳芬和黄瀚心里有数。

饭店和服装厂的现金流充裕,基本上都是现金往来,账面上不留太多利润比较好操作。

“新风服装箱包厂”生产的“双肩包”、“喇叭裤”和六月份推出的“牛仔衫”基本上都是按照成本价加百分之十二制订账面上的出厂价。

批发价、零售价究竟多少钱,“新风服装箱包厂”管不着,这一部分利润才是大头,可以直接进腰包。

“新风服装箱包厂”已经跟“自强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承包经营,张芳芬又承包了“自强服务公司”。

按理说除了合同规定该上交三水镇的利税、提留的退休金、医疗费统筹,多余部分理所当然属于张芳芬个人所得。

为何还要这样做?

无他,财不外露,免得惹人嫉妒,生出是非。

“新风服装箱包厂”的产品都是发往徐若男沪城的服装店,批发给个体户概不赊账,必须交现钱拿现货。

价格随行就市,用不着出具发票,绝大多数个体户根本用不着发票,自然无账可查。

这就是为什么国营、集体的商店、饭店,小厂绝大多数经营不下去的最主要原因。

管不住,也没法管,真想管起来每一道环节都必须三个人才会起到一点点互相监督的作用。

真这样做了,管理的成本肯定高得离谱,最后的结果就是小单位难堪重负纷纷倒闭。

这两个月,绝大多数“新风服装箱包厂”的女工拿到手的月收入不低于四十块钱,人均产值六百多块一个月。

如果六月底截止,按照出厂价计算,五十天的总产值五万多,暗地里,张芳芬到手的纯利润已经超过三万块。

以“牛仔喇叭裤”这个近期供不应求的产品举例算账,一条的成本价不超过七块钱,加价百分之十几制定的出厂价是八块钱。

这百分之十几的毛利留在账面上发工资、发奖金、缴纳税费、缴纳医疗费、退休金统筹等等。

给徐若男的批发价是十三块钱一条,每一条产生的五块钱差价就可以直接进腰包。

“新风服装箱包厂”生产的产品都是黄瀚制定出厂价,黄瀚刻意让利润率保持均衡,账面上的毛利都不高于百分之十五不低于百分之十。

以八块钱出厂价的“牛仔喇叭裤裤”算账,五万多元的产值就是接近七千条,一条牛仔裤黄瀚家赚五块钱,当然到手三万多块。

黄瀚隔段时间就会把成胜利帮忙从沪城带回的货款交给张芳芬,并且把该交到“新风服装箱包厂”的数额和自己家赚的利润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