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上海女主持(其实这章也不算推理吧,难度★)(1 / 2)

陈枫呆呆地望着陆辛禾,再次被迷倒。

她化淡妆,穿白色职场装的样子实在太美,知性的味道让人把持不住。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制服诱惑……

陆辛禾:“你愣着干嘛?不准备帮本姑娘一下吗?”

温柔的声音把陈枫拉回到了现实世界。

陈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摄像机送回去吧。”

陆辛禾:“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说着,陈枫附身,收起三脚架和摄像机,肩扛一个,手提一个。他万万没想到,这东西居然会这么沉。他差点被摄像机压倒。他没想到,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居然就这么虚了。

陈枫很费力地抬着摄像机行走,好奇纤弱的陆辛禾到底是怎么把这东西抬过来的。

“陆同学,这么沉的摄像机,你是怎么抬过来的啊?”

陆辛禾:“不是我抬过来的,是一个男生。他总是问我在吗?问我有空吗?还总是赶在我要睡觉和洗澡的时候和我聊天。”

陈枫明白了,那位可怜的男生可能真是不知道。所谓女神有三宝:睡了,呵呵,去洗澡。

心疼了一下那个男生,陈枫又说:“你可真得好好谢谢那个男生了,这东西好沉啊。”

陆辛禾:“其实我很不想他帮我的……他最近总是缠着我,我说要做新闻节目,他就凑上来帮我扛机器,甩都甩不掉……”

陈枫非常同情这位舔狗同学,同时意识到那句至理名言十分正确舔狗不得hoe。

“其实,他也是好心吧……”

陆辛禾不以为然,她撅着嘴巴说:“我看啊,是没安好心才对!”

陈枫感觉到有点,自己现在难道也被她当做了舔狗?

“你说的我都不敢给你搬了。”他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子。

意识到气氛不对,陆辛禾忙解释:“你不一样啊,你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他是胡搅蛮缠。不一样的,不一样的。”

陈枫默默扛摄影机,低头赶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明明做了一样的事情,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一个成了没安好心的黄鼠狼,做人的差距啊……

“对了,陆同学,你住哪里啊?”

“博园!博园一楼!”

“啊?!!!”听到她住博园,陈枫吓得差点把摄像机摔到地上。博园是距离南湖大道最远的宿舍区,这还不把人活活累死。

陈枫心里嘀咕:握草,比苦力还惨。嘴上却不敢说啥。

陆辛禾也觉得确实有点太远了,不太好意思。她突然抱着陈枫的肩膀,撒了个娇:“求求你嘛,麻烦你啦”

撒娇是女人想要犯规和不劳而获的最大法宝,陈枫败了。

被她的纤纤玉指一摸,全身像是触电了一样。不仅没有疲惫感,反而干劲十足,走起路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

陈枫:“对了,陆同学,你是哪里人啊?听口音听不出来。”

陆辛禾莞尔一笑:“无司上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