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犯净行尼:侵犯比丘尼。
10、一阐提:是指没有善根的人,也就是我们一般讲心里面充满邪恶,念念都与邪知见、十恶业相应,这样的人就是一阐提。起心动念、言语造作,无不是邪恶,所以说他没有善根。
11、违犯了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条例,象十恶的极恶,应受凌迟、斩头、绞刑、枪毙等罪刑。这些鬼犯在先前各殿的地狱中受了各种苦刑后,才押送到本殿(第九殿)受刑。
12、纵火焚烧房屋,毁掉了他人的财产和生命。
13、建立迷惑他人的思想、理论、方法或团体组织,或者制造使人心识神智迷幻或者控制他人意识的药物,如安非他命、吗啡、大麻、蛊毒、摇头丸、可卡因、海洛因、鸦片等。
14、专门帮人堕胎的人。
15、专门诱惑少男、少女性犯罪,伤害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身心,或者强暴未成年的少女。
16、绘制黄色下流的图画、书籍,拍摄黄色下流的影视片,扰乱人们清净的心灵;导致读书人没有心思学习,修行人退失慈悲心;致使他人因此造成疾病、人人不安于正道伦理道德。
17、炼制有害于社会的违禁药物,例如:各种使人失去听觉、语言能力和自制能力的毒药或者是堕胎药。
若即劈板毁稿焚方息念不传邪术者准免各苦即交第十殿发放往生人道
附:陆游(公元1125年11月13日—公元1210年1月26日),字务观,号放翁,越州山阴(今绍兴)人,尚书右丞陆佃之孙,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宋孝宗即位后,赐陆游进士出身,因坚持抗金遭主和派排斥。宋光宗继位后,升为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不久因“嘲咏风月”罢官归居故里。嘉泰二年(1202年),入京主持编修孝宗、光宗《两朝实录》和《三朝史》,官至宝章阁待制。嘉定二年(1210年)去世,留绝笔《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