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在嘉世战队是叶修挡住了他的路,甚至连嘉世战队都解散了。
加入了轮回战队,以为从此可以一飞冲天,结果还是叶修挡住了他的去路!
叶修就像一座泰山,落在他的眼前,让他的前路一片黑暗。
想要走出光明,他必须要跨过这座大山。
休息了一会儿后,擂台赛开始了。
擂台赛第一个,江波涛安排了孙翔上场,而段煜则安排了叶修。
看到叶修,孙翔眼中充满着斗志,他要在今天,彻底翻越叶修这座大山!
但是,他能如愿吗?叶修愿意让他翻越自己吗?
很显然,叶修不会轻易的让别人跨越,特别是孙翔这个从他手中抢走一叶之秋的家伙。
面对一叶之秋的时候,叶修的斗志比面对任何人都要强烈。
毕竟那个账号,是伴随了他10年的账号,是他注入了青春的账号。
所以这一场,叶修打得格外激烈,和孙翔两人一起彪手速,都把手速飙到了600+。
双方的实力如今已经相差不大,叶修的状态也的确大不如从前。 想想第九赛季的时候,叶修操控着君莫笑,在挑战赛可以同时对上孙翔+邱非两个人,那时候自然有一定的原因是大家对散人君莫笑不熟悉,而现在大家对
叶修的节奏大致有了一些了解了,所以会更好应对一些,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一的状态下滑太明显了。
再加上孙翔现在的水平也超出了嘉世时期。
所以即便叶修状态全开,借着散人的优势,依然没能在孙翔手里讨到半点好处。
但是,在最后关头,叶修躲开了孙翔的龙回头,然后反击一个枪炮师大招,将孙翔直接带走。
擂台赛第一局,叶修胜!…
孙翔想要翻过叶修这座大山,还是不得行啊!
尽管叶修的血量也只剩下了不到10。但输了就是输了,哪怕叶修只剩下01的血量,输了还是输了。
如果是真正的战场,只有赢的人可以存活下来,输掉的,直接埋骨他乡。
在电竞赛场,虽然不会真正的死人,但是输掉比赛,就是输掉比赛,只有赢的人可以触碰最高点荣誉。
孙翔下场后,江波涛不得不派出楚云秀上场。
楚云秀的元素大招,去收叶修的残血是很适合的。
但叶修不会让楚云秀轻易得手,他开局就躲起来回血,当楚云秀找到他的时候,他的血量已经从9恢复到了12。
虽然只回复了3的血量,但这点血量能让他抗住楚云秀一个大招技能而不死。
叶修借助着散人的优势,不断地跟楚云秀打消耗战,最终在被楚云秀杀死时,成功的耗掉了楚云秀将近20的血量。
这样的优势对兴欣战队来说,还是挺有希望的。
面对轮回战队的楚云秀,段煜没有亲自上场,而是安排了莫凡。
能不能击败轮回战队,能不能在轮回战队的主场拿下一场胜利,全看莫凡今天的发挥了。
段煜对莫凡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击败楚云秀,那么就算完成任务。
100血量击败80血量的楚云秀,这个任务对莫凡来说,应该不难,只要他能正常的发挥,就可以达到这样的成绩。
不过,段煜没有想到,今天的莫凡状态奇好,他的大神杀手称号再次被激活。
莫凡不仅击败了楚云秀,还剩下了将近25的血量!
如果按照血量比来算,莫凡是打败了楚云秀,打赢了楚云秀!
这个出乎了段煜的意料,也是意外之喜。
只要莫凡等下消耗一下周泽楷的血量,那么他有很大的信心拿下擂台赛。
不过莫凡虽然击败了楚云秀,却在面对周泽楷的时候,突然变得不会打了,25的血量,居然才消耗了周泽楷不到6的血量。
简直就是把神一场鬼三场的属性,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这也不能怪莫凡,周泽楷他太狡猾了,战斗经验太丰富了,莫凡对上周泽楷的确不是对手。
好在莫凡还消耗了周泽楷5的血量,这倒也给段煜创造了一点点的优势。
别看5的血量不多,在他们这种级别的选手来说,5的血量优势,很可能成为胜败的关键。
只要段煜能一直把这个5血量的优势保持下去,那么对周泽楷来说,就会是一个无形的压力。
而周泽楷作为神枪手,除了那招巴特勒狙击,其他招式的伤害都不强。
莫凡下场,段煜上场。
擂台赛迎来了终极对决。
当今的联盟第一人和连忙历史最强新人的对决,其实在两三年前,具有人拿出来对比了。
特别是去年兴欣战队夺冠之后,就有很多人说段煜已经是连忙新的第一人了,周泽楷要退位让贤了。
但这样的言论并没有得到很大的响应。
今天周泽楷再次和段煜对上,如果这次的对决段煜能战胜周泽楷,并且踩着轮回战队夺得冠军的话,那么明年的荣耀第一人,很可能要改朝换代了。
比赛开始,段煜和周泽楷都打得很直接,没有垃圾话,没有过多的走位,都是直接在地图中心对上。
两人都是现今联盟最顶尖的好手,两人的战斗比起先前叶修对上孙翔的时候,还要更加的激烈。
首先开始的,依然是双方的枪法对射。
但对射一波后,段煜借着对射的机会靠近周泽楷,去和周泽楷近身肉搏。
段煜使用的是从苏沐秋那里学来的枪战术,然后融入到了拳法家的技能中,变成了他自己的枪拳术,
而周泽楷的枪体术,也是从苏沐秋的枪战术演变而来,两种打法各有千秋。
在枪术上,周泽楷更胜一筹,但在拳脚输出上,周泽楷远不如段煜的拳法家犀利。
最终两人在持续长达八分多钟的对决后,段煜用一招目前暂时无解的猛虎乱舞,将周泽楷一拳一拳的轰杀。
擂台赛,兴欣战队胜! 此战胜利,上半场的比赛,兴欣战队成功的将轮回战队剃了光头!3931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