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H国队贿赂段煜!(1 / 2)

亚洲赛总决赛的首战,H国队可以说是完败。

但这场失利让他们认清了现实,他们放下了高傲的头颅,把Z国队当成了一个真正的对手去看待。

所以他们开始认真地研究Z国队在这个系列赛的G2,是Z国队的主场,他们再一次败给Z国队,但这次他们拿到了12分,总比分是Z国队22:12,尽管还是输,但比第一局24:6,他们进步了很多,得分翻了一倍!

到了系列赛第三场,H国队终于扳回了一局,以22:19的成绩,赢了第三局,把总比赛扳回到了1:2。

但第四场的天王山之战,又是Z国队的主场,他们最终还是没能贡献Z国队的主场,再一次输掉了比赛,总比分1:3,H国队陷入了危机!

如果再输一场,他们就与冠军无缘了!

于是第四场比赛打完之后,H国队的领队金正五打算来点阴招。

他们现在已经知道正面作战,很难拿到胜利了,毕竟1:3落后,太难翻盘了。即便他们拿下主场,把比赛拖到2:3,但第六场又是Z国队的主场,他们还没有在Z国队主场拿到过胜利。

金正五想到的阴招和曰本队的阴招不一样,曰本队是主办方,他们可以通过工作人员来作弊,但他们不行。

而且那种做法,不是他们大H民族的风格。

他们有自己的骄傲,他们做不出那种龌龊的事情,他们有更加好用的阴招。

那就是他从孙子兵法学的,用兵之道,攻心为上,他要从敌人内部瓦解敌人!

攻心战!反间计!

而Z国队的这群人中,只有段煜年纪最小,最容易被策反!

于是,H国队的人找到了Z国队的天才新人选手:段煜。

段煜不仅是新人,年纪小,容易策反,而且他们打听过段煜所在的战队也是一个新队伍,在他们队伍里还没有多高的薪水。

面对一个年轻又穷的选手,他们有很多办法可以搞定。

金正五派了一个传话的人,来到Z国队的住宿,说H国队的领队找段煜有点事商量,请段煜先生去一趟他们H国的宿舍。

这个传话的人故意把这句话说给Z国队的所有人听。

“他们什么意思?叫我过去干什么?”收到H国队的传话,段煜一脸懵逼。

“他们还有一场比赛就要输了,肯定要搞名堂,别上当。”方锐好心提醒。

“果然和小日子同出一脉,同根生,H国队的人也想学小日子,跟我们玩阴谋诡计!”江波涛鄙视道。

“切~!绝对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渣渣!”黄少天却是不屑。

“小段你就去会会他们,看看他们能玩出什么把戏!”楚云秀说。

“这个”段煜看了眼叶修和喻文州,这次的世邀赛带队的是他俩,段煜必须要遵循这俩人的意思。

“去也行,免得被他们小看我们,两个赴约都不敢。”感受到段煜的目光,叶修说道。

“故有刘备、刘邦不惧鸿门宴,咱们身为炎黄子孙,自然也是不惧,你去探探他们口风也好,但你万事小心,别给他们留下什么把柄。”喻文州表态道。

“那行,我就去看看他们想玩什么。”两位领队的开口了,段煜自己不会推脱,他也想看看这些H国人想搞什么玩意!

于是段飞离开了Z国队的住宿,去了H国队的住宿。

在H国队的住宿,金正五早已经等候多时。

“段先生,久仰大名。”看到段煜来赴约,金正五立马笑脸相迎,说着蹩脚的汉语,和段煜来了一个亲切的握手。

“金队长,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段煜开门见山的问。

“段先生果然直爽,我就喜欢跟直爽的人打交道。”金正五说着拍了拍手,顿时只见一个穿着黑西装黑墨镜的男人,提着一个密码箱走了出来。

西装男把密码箱提到了段煜面前,然后当着段煜的面打开密码箱,顿时一箱子钞票映入段煜眼帘。

“金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看到一箱子钱,段煜眉头立马皱起。

“段先生去年才出道,一年的薪水也没多少,现在手里应该也不宽裕吧?这里是五百万,如果不嫌弃,它就是你的了。”金正五把箱子朝着段煜身边推了推。

看和一箱子钞票,段煜立马明白了。

H国队打算贿赂他!

虽然一箱子钞票摆在眼前,但段煜依然气定神闲:“在我们Z国有一句俗话,无功不受禄,不知道金队长听说过没有?”

金正五哈哈一笑:“哈哈,那没事,段先生只需要帮我们做点事情,那不就是有功受禄了吗?”

“哦?不知道金会长想让我帮你做什么,居然能值这么多钱的酬劳。”段煜饶有兴趣地看着金正五。

“其实也不需要做什么,就只需帮我做一个简单的任务。”金正五面带微笑。

“那你说说,什么简单的任务价值五百万?”段煜同样面对微笑。

“段先生只需要在比赛的时候,稍微的放点水,故意输给我们大H国的选手,这五百万就是你的了。”金正五对此信心十足,段煜现在的年薪不过百来万,这五百万够他辛苦五年了!

“金队长,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另外一句话,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让我在赛场上作弊,这有违我们电竞选手的职业精神,这可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段煜看着金正五说道。

“当然,对于段先生的职业精神,我倍感尊敬,不过你们Z国也有句俗语,任何东西都有他的价值,只要价钱到位,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售卖的,包括信仰和灵魂。”

“没错,不管什么东西,都有其价值,但有些东西的价值是无限的,简称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