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春雨头一次出国,便去往遥远的英伦三岛。在她的想象中,那是个阴冷潮雨连绵的国度,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就是灰色--就像笼罩在伦敦上空的雾,或许还有生于伦敦的希区柯克,以及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们的哥特式。她曾经那么喜欢勃朗特姐妹,爱米丽的《呼啸山庄》读了两遍,夏洛特的《简≈iddot;爱》读了四遍。
当她沉浸在对罗切斯特伯爵城堡的想象时,却被英国空姐的问候打断了,没有那阴暗的夜晚,也没有古老的荒原,只有那一脸灿烂的微笑。春雨迅速把思维的频道调到英文,原来还是供应饮料,她只要了杯热咖啡。
小心翼翼地越过邻座老头的白发,春雨接过暖和的咖啡杯,脑子里有些恍然若失,似乎瞬间忘掉了所有英文单词,宁愿背着降落伞跳下飞机回家,尽管飞机底下可能是俄罗斯。
后悔了吗?
春雨喝下一口咖啡,低头默默问自己。
她是几个月前突然决定要去英国读书的,用最快的速度联系留学中介,七拼八凑了一大笔费用。至于英文水平完全没问题,她能熟练地与老外对话,语言考试也早就过关了。中介联系的学校在伦敦切尔西区,很快办妥了签证等一切手续。
谁都不能理解,她为何在这个时候出国读书?她并非出身小康人家,筹集留学费用绝非易事,许多钱还是借来的。今天的海归不比以往,岁出国读书有很大风险。当然,一门心思想要绑老外的女孩除外,但春雨绝不是这样的人。
是因为那本以春雨为女主人公的畅销书吗?虽然那确实打乱了她的生活,让她在许多人眼中成为了不可接近的女孩,但她出国的念头却在那本书之前就有了。
原因只有一个:她深爱过的那个人。
他们在去年的深秋相遇,在S大图书馆的书架中,她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眼睛,那双地中海式的迷人眼神。
从相遇的第一眼起,她就被这双眼睛诱惑了。
他也是。
她曾经想要抗拒,但无能为力。
短信电波在校园中潜行,她坐在他的画架前,成为油画中的美人。当他们一同闯过所有险恶的关口,知道了地狱的第19层是什么时,她却面临了生离死别的选择。
绝望中的呻吟,是暗夜里绽放的花骨朵。
他说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但永远有多远?
终于,他永远离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