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鲲前世终究不是奢侈行业的资深从业者,加上他是钢铁直男,所以他只是作为一个旅游业国家的相关企业主、为了奢侈品免税购物带货的生意,草草了解过伯纳德阿诺特和德索雷之间的恩恩怨怨。
上辈子他也只知道“貌似从99年开始,LVMH集团和古驰打了好几年官司,裁定要约方是否属于恶意收购、被要约方是否可以依荷兰证券法定向增发新股稀释恶意收购。官司和收购并行持续了好几年,一直到02年LVMH终审败诉、确认收购失败”。
更细致的细节,顾鲲原本是一概不知的。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因为如今这一世,前面那些纠纷也已经事实上发生了。此时此刻,跟德索雷亲自面谈了一会儿,顾鲲很快就掌握了其中恩怨关窍。
看名人自传哪有让名人当面跟你讲述来得高效,到了顾鲲这个江湖地位,当然要善用后一种方式快速获取咨询了。
在佛罗伦萨的百花大教堂里聊这些生意场上的江湖往事,外面站着一堆黑西装维持秩序,除了顾鲲之外估计也没谁了,颇给人几分《教父》的既视感。
“……我知道了,所以,你定向增发新股的法律问题,目前初审之后已经不存在了?你属于根据初审裁定依法增发?”
搞明白情况后,顾鲲简明扼要地确认了一句最关键的要点。
“是的,我可以给你看相关的初审裁定文书、和节选出来的《荷兰证券法》、相关荷兰方面司法解释。”德索雷的回答也非常干脆。
“索菲雅,干活。”顾鲲拍了拍手,把自己的御用女律师喊了过来。这次来欧洲,顾鲲是有心理准备要再搞一些并购大事的,所以他当然会带着索菲雅一起。
索菲雅低调地从阴影中出现,然后帮顾鲲很快确认了一下相关文件。
她本来就是法裔荷兰人,当年在海牙搞那些国际海事拍卖的法律服务起家的,对于金融投资公司并购,最初并不是很专业,不过被顾鲲全职包下来之后,这几年也补足了不少。关键是她本来就是荷兰人,对荷兰法当然更熟了,没几分钟就看完了。
索菲雅朝顾鲲微微点头,轻声附耳汇报:“没有瑕疵。”
顾鲲掐灭手上最后一根雪茄,玩味地问:“你都可以那么容易判断,阿诺特的人当初怎么就猪油蒙了心、留下那么大的漏洞?”
索菲雅微微耸耸肩:“我现在是事后诸葛亮,放放马后炮当然容易了。另外,阿诺特之所以疏忽,可能跟他过于迷信大洋国法律的国际霸道程度有关——古驰从96年开始,就不止在荷兰交易所上市,也分出了一小部分流通股去纽交所上市。
阿诺特应该是自信地以为,只要一家公司在多个交易所上市、其中包含大洋国的交易所,那么适用的证券法就一定以大洋国为准。看不起我们荷兰,才只请了大洋国那边最顶尖的律师团队了事。
可是,后来的发展出乎了他的意料,没想到在古驰这个案子上,大洋国居然尊重了‘先上市优先原则’,认为古驰的股票是在荷兰最早上市的,所以所有关于该公司收购手段合法性和反制措施合法性问题的裁定,都应该适用荷兰法,阿诺特这才吃瘪的。”
顾鲲非常虚心地听取了专业人士的详细解释,大致搞明白了这个案子。
古驰公司最初是在荷兰上市的,在荷兰股市上流通的筹码,大约占总股本的接近30。但是,后来它又去纽约上市了,但是放出的筹码比较少,估计就十几个点。
“双股市上市”这种情况,华夏内地的看官,如果是2018年以前,或许会比较懵逼:一家公司怎么能同时在两个股市两个交易所上市?
不过2018年之后的内地小散们,对此应该也不陌生了,因为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后世阿狸巴巴的股票,就有同时在纳斯达克和港交所上市。
古驰的荷兰上市加纽交所上市的先后双上市模式,就跟阿狸巴巴的纳斯达克港交所双上市性质差不多,荷交所在先。
所以,这个案子里,阿诺特严格来说也不是省律师费省出来的麻烦,而是太小看了那些小国的法律。他在纽约那些大律所身上是很肯花钱的,律师费也几乎都给纽约佬了。
但因为在一场跨国并购中自大留下了盲区,没把涉及到的所有国家的法律都看全、涉及到的所有国家的高端律师都请遍,终于吞下苦果。
顾鲲虚心理解了这里面的原理后,对索菲雅的专业素养略表嘉许,然后转向德索雷,微笑着示好:“索雷先生,看起来,这也是天助你,才有今天的缘分。那我们就谈谈具体增发新股的份额吧。”
“这么爽快?你已经确信除了开价之外,其他条件你能出得比弗朗索瓦皮诺先生更高?”索雷也半开玩笑地怼了一句。
弗朗索瓦皮诺就是前文所述的开云集团老板,原本历史上那个“白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