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到大家都心心念念的西域三十六国的时候,他更是滔滔不绝,语言精练、简洁,表达准确明了:
“古代西域据称有三十六国,其疆域基本都在今天的新疆。新疆这片地方,有沙漠、戈壁、雪山、草原,地形复杂,环境恶劣,稍不注意就会吞噬人的生命。据说,张骞出使西域,因为第一次走,找不到路线,就是顺着前人的遗骨前行的,可见在这路上有过多少人倒毙荒野。就是今天,一些山峰也还没有人敢于涉足,塔克拉玛干沙漠还被称为‘死亡之海”,神秘莫测的罗布泊还吞没了科学家彭加木、户外专家余纯顺等人。固然古今生存条件有所不同,但是相差也不会太大……。”
“哇!是真的。余纯顺我听说过,他是一个人去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据说是夜里在帐篷里睡觉被冻死的,好久才被人发现。”
“嗯,还有楼兰古国,历史上也有提到过这个国家,光听名字都像诗一样的美,在古代也应该是喝非常美丽的国家吧?”
“还有还有,还有那个张骞,是汉朝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出使西域的使臣……”
大家七嘴八舌地抓住一些细节有的没的一通嘀咕。
叶泽笙被这些人也带动了起来,她兴致勃勃地说道:“其实说起西域这个地方,我最想说的是汉朝的大将军卫青和少年将军、冠军侯霍去病。他们的丰功伟绩即使经过再漫长的历史潮流,也是不可磨灭的。没有他们,中国哪有今天西域这片广袤的土地?”
她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得一干人又开始围绕着卫青和霍去病唠唠叨叨个没完。
林晨雨拍了拍她的肩,调侃道“你可以呀,要么不说话,一出口就石破天惊。看样子我们叶大美女对英雄也是情有独钟的嘛!”
众人一阵大笑。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找了个地方休息之时,那穆厝才想起来要检查一下每个人的装备。
检查完,他就皱起了眉头。
“咋了?”一名叫周顺的男生不解地问道。
那穆厝:“还差生火用的打火石和刀。”
“刀?”
“打火石?”
众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张大了嘴巴。
林晨雨“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用刀防身吗?你咋不说差把枪呢?枪可比刀好使多了。至于打火石嘛!更是无稽之谈,高科技的现在生火的方法没有一千种也不少于八百种了吧?为什么还有‘打火石”一说?
这几乎是在场所有的人都想开口问的问题,林晨雨正好替大家问了出来。
一行人静静地等待着那穆厝的解释。
一听这话那穆厝一张黑里透红的脸显得非常严肃,他顿了顿才开口说道:“你们不要小看这两样东西,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这片地方,地形复杂,环境恶劣。虽然现在旅游条件已经非常完善,但还是难免有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打火石带着是以防万一,而刀的用处就大了。”
不言而喻,大家也都是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说完,那穆厝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几块黑色的石头,分发给大家,三四个人一块。
“打火石,我这里倒还有几块。只是这刀?唉!算了,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也没地方去买,大家多加小心点就是了。”
听那穆厝这么一说,叶泽笙朝林晨雨眨了眨眼睛,调皮地做了个鬼脸。
因为在这之前,叶泽笙早就买了一把匕首放在旅行箱里。这匕首是她在乌鲁木齐的两天里,从一个古玩市场的地摊上买来的。匕首外套是牛皮做的,但是做工却非常粗糙,刀柄上雕刻着的花纹样式倒是古朴典雅,看上去挺好看的。抽出刀身看了一下,刀锋却黑漆漆的黯淡无光,叶泽笙用手指轻轻试了试,没想到看着毫不起眼的刀锋居然锋利无比,一下子就把叶泽苼的手指给割破了。
当时叶泽笙也只是随意拿起来在手里把玩了一下,没并没有要买下来的意思。可是摊主一个劲地死缠烂打,说自己的这把匕首是传了多少多少代人的传家之宝,因为家里现在等着用钱,才不得不拿出来卖的,姑娘你又是如何如何的有慧眼之能云云。
说得叶泽笙好像不买都不好意思了,加上她确实也有点喜欢,于是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只花了三百多块钱便买了回来。然后扔进旅行箱里,准备拿回去权当此次旅行的纪念品。当时林晨雨还骂了她一句猪头,说你见过谁家的家传之宝几百块就买得到的?
没想到现在她却成了一行人中除那穆厝之外,唯一一个有刀的人。
叶泽笙想到这里,突然记起自己背上还背着个沉甸甸的背包。里面不光有各种吃的喝的,还有手电筒、有打火石、有匕首。
人在身心受创的情况下,真是会失去正常思维能力的,叶泽苼算是真正体验了一把。
背包还算结实,尽管这几天摸爬滚打,磕磕绊绊地在这渺无人烟的沙漠丘陵里乱闯。就算累得快吐血了,这背包仍然完好无损,没有被自己给扔了。
摸索着打开背包,在一大推乱七八糟的物件里开始摸索匕首和手电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