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旧社会,充满着虚伪的世界(1 / 2)

虚之的时劫 鹏鲲Rokh 2773 字 9个月前

2004年3月14日,下午,香港市立第十三小学。(洪锐金)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星期五最后一节课便随着铃声的响起而结束。虽然不少主科老师都会拖堂十来分钟,然而幸运的是在六年级四班的课程表上周五的最后一节课是学生都非常喜欢的美术课。背上了挂着口哨的红色帆布制书包后,我和其他人一样唯恐教学楼要倒塌一般飞速地冲出了教学楼走到了学校门口的街道上。

虽然说学校有校车来接送我们上下学,然而因为我所住的地方距离学校并不是非常远而没有专门前往那里的班车。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孩子的爸爸妈爷爷奶奶,应该会开汽车或者骑自行车来接送。然而和这类学生不太相同,因为我的父亲母亲并没有接送我的打算,我便只能花上二十分钟穿越四个街区独自徒步走回自家的公寓。

不过因为是周五,所以今天的我离开学校以后并不打算直接回家。

一个几乎没有自卫能力的小孩,要独自行走那么远的距离很显然会增加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可是独自走走路回家也并不是一件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

正是因为父母给予我的关照并不多,为了补偿这方面的缺陷,他们便会给我比一般小孩更多的零花钱来让我打法自己无聊的时间,一个星期一千港元的零花钱对于班上其他的同学而言是一个天文数字。尽管不知道我的家里究竟从事着什么样的行业,但是我的家庭的确是非常富裕的。

然而一个星期一千港元,这样的资金来源并不足以满足我的日常开销。

要问我为什么平时进行消费的数量连大部份成年人都比不上,那并不是因为我将这些看似平淡实则宝贵的钱砸进了有去无回的赌场。因为在香港,赌博是犯法的。我也并不是一个有着抽烟或者吸药之类糟糕生活习惯的坏小孩,而即便是粉末贩子也不会做出将毒品卖给我这样小孩的丧尽天良的事情。

“快看,就是那个小孩子欸。”因为我在无意之间让同班同学得知了自己挥霍金钱的行为,这样具有震惊性的新闻很快就在我所居住的这片街区扩散开来。不仅是老师三番五次前往我家与我的父母进行会面,就连这些平时在街上因为退休无所事事而喜欢八卦的太婆都对我的事情投来了好奇与关注的目光。

尽管自己犯下了为自己家里丢脸的错误,然而在那天老师进行了家访以后,客厅里坐在沙发上看着综艺节目的母亲在我回来的时候却也丝毫没有生气的意思。在走过她跟前的时候,母亲仅仅是告诉我以后要注意在外的行为举止,她便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所喜欢的电视节目了。

虽然在大人看来我并不是一个调皮惹是生非的小孩,然而是人就总会有犯错的时候。即便是班上那些美貌如公主一般的小女孩在犯下了错误,她们的监护人即便舍不得去进行体罚,也至少都会厉声责骂一下不知所措的小孩。

责骂,他们从来没有对我做过那样的事情。仅仅如同饲养一条不会说话的猫狗一般,我的父母就是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我的。所以无论我拿着他们每星期给我的一千元究竟做了什么,即便是染上赌瘾甚至是毒瘾他们也完全不会在乎。只要再花上七年把我抚养成年,他们在法律上所要尽到的义务也就算是完成了。

因为责骂或者体罚而讨厌自己父母的人,他们真的不明白自己正身在福中不知福。

或许是因为我的内心尚未成熟,在这些容易融入情感的问题上我很容易陷入深思。一边发着呆一边行走着的我钻入了一条不起眼的小巷,不知不觉之间,自己就已经来到了目的地前。

“你来了吗,这一周在学校过得怎么样啊?”老城区的小巷之中基本上都是比较有历史的老住户,这些住在小巷里的老人们有时候喜欢搬出一把竹椅,拿着扇子坐到外面闲聊。可现在正在招呼着我的这个人却有所不同,身穿深紫色西装的他并不年长,虽然说从我的视角里都可以被成为成年人,然而他脸上所展现出的那副气质却与这周围的所有人都截然不同。嘴里叼着一根对身体并不健康的香烟,他在咧嘴露出笑容的时候,一颗用黄金所做的门牙也露了出来:“你要的东西昨天已经到货了,把最后一笔钱付给我,你就能把那本书拿到手了。”

“进去再说吧,我最近惹上了一些不好的传闻,不想被可能出现的熟人或者同学在这条小巷里被看到。”不想再在门口逗留下去,我拉着这名男人的袖子便走进了这座已经再熟悉不过的院子。

我将书包里装满钞票的信封递给了他,这个在陌生人看起来有些咄咄逼人的男子犀利地将信封直接撕得粉碎后取出了装在其中的钞票。在仔细地点清了数额以后他便走进了院子内一件小屋子里,将一本用牛皮纸和棉线所包裹的书籍递给了我。

在小心翼翼地拆开了封线还没有等翻开包裹在上面的牛皮纸,一股腐烂一般的恶臭便从其中飘散了出来。在闻到了这股几乎让我把午饭从胃里呕吐出来的味道以后,我发誓无论其中的内容究竟有多么重要,我都要把这本不知道被尘封了多少年的书先拿到自家阳台上晒一晒再开始。

“750块,这样一来的话加上先前你付的钱我就不至于会被房东从这里赶出去了。”收下我的钱款以后,他替嫌臭而不愿意碰触这本书的我将包裹在外面的牛皮纸取了下来。在带上了一副白色的棉质手套以后,他轻轻地拿起了这本书并开始翻阅了起来:“先前大英图书馆在迁址的时候书籍的管理出现了一点混乱,而这些长期被放在书架上无人翻阅的‘歪邪之书’便在松散的管理下被资深书贼们拿走了一部分。因为过去的管理人员就没有对这些知识黄金加以重视,所以即便现在的人想以文物的角度出发来整理这些书籍,他们也根本找不到一页完整的列表来进行清点。正因如此,这些魔法书籍即便是被盗走,也不会有人察觉。”

“我付给你的五万块里只有三万是用来购置这本书籍的费用,剩下的两万则是你给我进行翻译并且传授我知识的学费。按照先前的约定,从下周开始每周一二三的早上十点到晚上十点都是你必须要教授我的时间。”因为已经提前把所有的款项都交给了他,所以我非常怀疑这家伙会在收了钱以后就立刻跑路。若他真的就这样消失地无影无踪,我即便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抓住他并且狠狠地把他揍一顿:“拉克拉斯先生,希望你不要违背自己的承诺。”

“怎么会呢,叫做约翰阿尔斯通拉克拉斯的人全世界仅我一个。若是因为这点小生意的失信就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我要成为维新会首脑的梦想岂不是彻彻底底破灭了吗。”对于我的质疑,拉克拉斯显得非常自信。他放下了手中的书籍后走到了我的跟前,用那翻阅了肮脏不堪的书籍后的双手触碰到了我的肩膀:“直白地告诉你,身为一个商人我与你接触的目的就在于要赚取你身上的金钱。既然是赚取,那么我就不会做出类似于偷盗的行为来。”

“你给我放手!!”我想一般人在看见他人接触了肮脏物品以后却不洗手就来碰自己的行为肯定会非常反感,我毫不犹豫地握住了拉克拉斯的双臂并且狠狠地扭住了他:“不要把碰了那本书的手套搭在我身上!!”

“哎哟!!小学六年级,刚才那一下你真的没有使用什么特别的能力吗?”因为我下力不分轻重,所以拉克拉斯先生即便是躺在地上也依然抱着自己的左肩哀嚎道:“对于小孩的行动,如果防御过度就是过度伤害,但是你们对于大人还真是一点都不留情啊。”

谁叫这个家伙一点都不注意自己的行为。虽然说他是个外表上有点让人反感的大叔,不过想到他是那个曾经把我从恶魔手中救出的人,我对于自己所做出的事情还是感觉到了些许的愧疚。为了不让他看出我内心的想法,我尽量装作漫不经心地朝着躺在地上的他慢慢走去:“喂,你没有骨折吧?”

“锁骨摸不到,看样子是断了。。才怪呢!!”因为在接近拉克拉斯先生的时候我放松了警惕,直到他突然如同眼镜蛇一般动作迅速地抓住了我的大腿以后我才意识到这厮一直都在装蒜:“敢对自己的老师出手,看我不好好地收拾你一番。。”

。。。

时间不知不觉就已经是晚上六点,尽管我的父母并不像关照小孩一样关照我,然而即便是猫猫狗狗,到了吃饭的点他们也还是会向我提供无需付款就能够吃下的晚餐。虽然说拉克拉斯两个多小时的书籍讲解让我内心的郁闷稍微好了一点,可是到该离开的时候我也不得不到此为止。

“锐金小朋友,其实有一个事情我瞒了你很久。虽然说有可能会影响我们之间接下来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在这里跟你说出来。”正当我背上书包打算离开时,脱下了手套的拉克拉斯先生拉住了我的书包上的哨子扯住了我:“那天你在黑天遇到的那个妖怪,只是我用幻术制造出来的假象。。目的嘛,说好听一点就是为了给自己拉一笔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