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乡村爱情13(2 / 2)

本来想说律师和律师对的,但是谢永强这边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找律师。</P>

这就不关她的事了,可不是她不让找的,人家自己不愿意找呢。</P>

中途时候,瑞秋出去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听这进度,聊完得到夜里了,赶不上回去吃饭。</P>

晚饭是瑞秋从山庄那边叫的餐。</P>

果园这边也有食堂。但是瑞秋就是不乐意吃这儿的饭。</P>

凌晨两点,最后一条达成一致,瑞秋提出再加一条,“要是孩子选择跟着爸爸,也行,但是得保证我的探视权。”</P>

就谢广坤那个为人,瑞秋是真不放心,“要是我正常的探视权得不到保证,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转交给我。”</P>

“要是孩子的爸爸选择再婚,孩子的抚养权也必须转交给我。“</P>

谢永强笔一摔,“我不同意!“</P>

“哪条你不同意?“</P>

都不同意!</P>

这两条都是针对他的,他感觉自己受到了冒犯。</P>

按照这个说法,即使孩子愿意跟着他,那也是暂时性的。</P>

孩子早晚会回到妈妈那边,那他费半天的劲要孩子的抚养权干什么?</P>

“不同意是吧?行,关于孩子这一条咱们打官司就行。“</P>

“另外,请归还我当初借给你的原始资金十万,以及你当初建果汁厂的时候从我这里借走的一百五十万。“</P>

这两笔款子,瑞秋是可以索要的。</P>

十万是在他们结婚之前,当时确实是原身的自愿赠与。</P>

但是一没有签字,二没有明确说明,瑞秋现在说这笔钱是借款,完全能够成立。</P>

第二笔款子是公对公的,是豆制品厂直接划到果汁厂的账户上。</P>

需要注意的是,豆制品厂是在王老七名下,且在两人结婚之前,厂子就已经成立。</P>

原身这些年都是在给她爸打白工来着。</P>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笔钱是属于王老七的,它不算是婚后财产。</P>

要是瑞秋决定要回,谢永强是必须得还的。</P>

谢永强一脸不可置信,“你让我还钱?”</P>

“欠债,还钱,不应该吗?”</P>

不想还?“选择权在你手里,不想还钱就签字啊。”</P>

难不成一个都不想选?倒是要看看这人脸皮能有多厚。</P>

何律师带着的助理,看着像是刚毕业的新人,看向谢永强的眼神带了一丝丝唾弃。</P>

何律师不动声色的在桌子底下给了那助理一脚,看他眼神收敛,才默默的收回脚。</P>

结果在瑞秋的意料之中,谢永强选择签字。</P>

借着谢永强这里的打印机,瑞秋和谢永强正式签订了“分家”的相关条款,协议正式生效。</P>

离婚的进度条过半,最后只剩告知孩子和领离婚证两件事了。</P>

三更半夜的上路不安全,瑞秋开车把何律师带到了宋晓峰民宿,给他们开了两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