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对方索要证据,博良说道:</P>
“在监控画面中,你做了一个弯腰的动作,你解释成在捡打火机,其实那不是打火机,而是凶器。</P>
也不是捡起,而是放下。</P>
你把淬毒的针头插进香烟末端,刺过死者后,用口香糖包裹着,口香糖外面又包一层锡箔纸。</P>
接着把口香糖朝上,放置在地面。</P>
做完这些后,只要有人经过,自然会踩到凶器,然后带离游戏厅。”</P>
听完博良的推理后,卢卡斯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笑了,</P>
“这么说,一切都是你的推理,你根本没有证据是吧。”</P>
博良摇了摇手指,</P>
“如果锡箔纸被无关人员踩到,然后带离现场,这就是一出完美犯罪。</P>
但大概这就是柯学的巧合吧,踩到锡箔纸的人,就是服务员小哥。</P>
你们都没注意到,小哥他走路的时候,总是发出金属声吗?</P>
那就是锡箔纸摩擦地面的声音啊。”</P>
博良指了指服务员小哥,也就是【米花的派特拉】。</P>
小哥抬起了他的脚,上面果然沾着一张锡箔纸。</P>
目暮小心的取下锡箔纸,上面果然有口香糖,还有香烟末端插着一根针。</P>
目暮将证据小心的移交给鉴识科的人,说道:“原来如此,只要在上面检测出指纹,就是决定性的证据了。”</P>
啪、啪、啪!</P>
杯户的卢卡斯忍不住鼓起掌来。</P>
“真不愧是名侦探博良,想象力真是丰富。不过遗憾的是,上面并不会有我的指纹。</P>
没想到吧,博良侦探的首个错误推理,被我【杯户不败的卢卡斯】拿下了。</P>
我甚至都能想到,媒体采访我时候的画面了。”</P>
目暮看向卢卡斯,问道:“这么说,你否认上面有你的指纹?”</P>
“当然。”</P>
卢卡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P>
“请仔细看看,我抽的香烟,和作案用的香烟不是一个品牌。</P>
另外,口香糖也是。</P>
物证上的口香糖是白色的,而我嚼的口香糖是粉色的。</P>
因为我对粉色情有独钟。”</P>
说到这里,杯户不败的卢卡斯笑了,</P>
“我想,应该是有谁想把罪名嫁祸给我吧。</P>
毕竟我比赛前喜欢吃口香糖,用来消除紧张这一点,被杂志登过很多遍了。</P>
你们警方可以尽管去查,我保证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我的指纹。</P>
而且不管是口香糖,还是香烟,上面的唾液也都不是我的。”</P>
目暮警部陷入了沉默,他望向博良。</P>
“哎呀哎呀,你这人真是讨厌呢。”</P>
博良看了看表,</P>
“非要耽误我的晚饭时间。这个很容易解释,因为香烟和口香糖是你在游戏大厅里随便捡的。”</P>
说到这里,博良还忍不住吐槽了一把,</P>
“你可真是重口味呢,卢卡斯先生。”</P>
然后又继续说道:</P>
“在捡到嚼过的口香糖,和吸过的香烟后,你到厕所去,把东西用锡纸包裹起来,放进烟盒里。</P>
实施犯罪的时候,只要在香烟盒底端用力,把毒针弹出,刺入死者手臂就行了。</P>
至于没有留下指纹,是因为你用食指和中指的侧边夹住香烟,这样就不会留下指纹了。”</P>
听完这段推理,卢卡斯摇头苦笑,</P>
“说了半天,这些还不都是你的推理而已。”</P>
反正你没有决定性的证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