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妍对着丑丑问道:“你刚刚说的跑过来十几个人,是朝咱们这边儿方向过来的吗?要不要去堵他们,把他们拿下?”
一百多人她一个人拿下说不过去,也没办法带到县城去,拿下十几个人总是没问题的吧。
“到时候咱们可以比王副将他们晚一点往那边走,带着这些人去县城,说不定还可以领到赏金呢。”
丑丑斜睨了她一眼,“何必这么麻烦,之前你还说不在熟人面前露面呢,现在上赶着往上凑了?
要我说,带着十几个人多麻烦,几十里地呢,还不如直接杀了,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人,把他们身上带的财务抢了,比起两个劳什子赏金不多的多?”
倾妍:竟然觉得很有道理呢。
不过,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儿。
想了想才道:“那咱们不就等于是黑吃黑了?可那些财物是镇上百姓的,咱们不用还回去吗?”
丑丑不以为意的道:“你竟然想还回去,你知道那些财物是谁的吗?我跟你说,这里是古代,可不像是后世,抓住贼了赃物还会返回失主。
就是王副将他们,把这些人抓住得到的财物也是不可能还回去的,数量巨大的话大头会交公,小头自己分了。
若是赃物不多,都是直接就分了,这是那些官兵和差役心照不宣的规矩。
出来剿匪都是有生命危险的,你当他们为什么那么积极?你以为是因为那些事军饷,是一颗丹心保家卫国呀?
我跟你说,在乱世,相比土匪山贼百姓其实更害怕官兵,兵匪一家亲,由来已久,俗话说贼过如梳,兵过如篦。
古代当兵的行径不比匪好多少,而且可怕的是,土匪烧杀抢掠是非法,而军队烧杀抢掠是合法的。
大头兵们为了统治者的权益出生入死,不可能就拿一点薄薄的军饷吧?匪为什么怕兵,就因为兵比匪更加凶残可怕,一个个从战场上下来,非常草菅人命。
也就是后世才会有那为人民服务和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在古代可没有。”
倾妍觉得自己真是长见识了,在她的认知里,当兵的就是正义的,之前丑丑也说,哪怕是杀敌无数,那身上也没有怨气缠身不沾因果,可现在又完全颠覆了。
当然,就算如此,那也是保家卫国的热血男儿们,她还是讨厌不起来。
算了,既然如此,那就随大流呗。
她虽然觉得自己不是坏人,但也从来没有以善人自居,黑吃黑这种事又不是没干过,那些马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干了!
“现在那些人到哪儿了?他们身上有武器吗,财物多不多?”
丑丑神识一直放在那边,听她问随口就道:“离这边还有个两三百米,咱们现在可以往路口那边走了,去那边等他们。
那些人还挺聪明,知道沿着大路跑,在大路上跑是对的,速度更快一些。
反正那些官兵离这边还远,他们继续往西跑,找个村子或是找一座山里面藏起来,那些官兵未必能找到他们。
要是那荒地里面跑的话,有高高的杂草不说,还有收割完庄稼留下的茬子,一不留神摔倒,就得扎个满脸花。”
倾妍一边听着丑丑说,一边伸手拍了一下大熊的屁股,让它往前走。
大熊慢走了几步又被拍了一下就小跑了起来,他们现在离之前的路口差不多有一百多米,那些人要是跑得快的话,说不定能走个对头。
“丑丑,你之前收的大刀给我一把,省的一会儿手忙脚乱的。”
丑丑直接拿出一把带有皮革刀鞘的大刀,“呶,这是我刚刚收的那土匪首领的,这刀不错,刀口锋利刀背厚实,材质好,一看就是经常被保养的。”
除了两个首领的刀把手,其余的那些它又扔回去了,反正那些土匪已经四散逃走了,扔在那里也没事,镇子里面的百姓都不敢捡,估计最后会被那些官兵收走。
这两个首领的刀它没舍得扔回去,就是准备给倾妍用的,这刀锋利又有分量,一刀砍下去才能一招一刀毙命,就像那斩骨刀似的,哪个斩骨刀也不会像普通的菜刀一样是薄片的。
只不过这刀对使用之人力量的要求也更高一些,一般力气不够的可能挥两下就没有力气了,那也是不行的。
这点对倾妍来说完全不是事儿,毕竟她的力道不同于常人,只会比那些人更合适。
倾妍接过大刀,就见皮革制成的刀鞘上竟然还刻了三个字,郑云松。
“这难道是那其中一个头领的名字?这名字取的还怪好听的,没想到竟是个恶人。”
当然,也不能说恶人的名字都会符合他们凶残的本质,但这名字听着确实挺误导人的。
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取的,不是对方的爹妈有文化,就是家里面有读书人,才能取出这么好听的名字。
在古代来说,家里面若是有读书人,很少会有人落草为寇的。
毕竟古代将就宗族之间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族里出了个读书人,那整个家族都会万分注意自己的言行,就怕行差踏错,影响对方仕途。
能给他取名字的,绝对不是远亲,应该是近亲爷爷父亲一类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家里老太爷一类的,或许已经去世了,或是被害得家破人亡官逼民反什么的,这就说不好了。
丑丑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又把另外一把刀也拿出来。
“你看那电视上演的,名字好听的大反派有的是,有的越好听的越坏。你用这把吧,这把刀鞘上面没有刻名字。”
倾妍点点头,确实是,对方是什么人跟他们也没太大关系了,还是顾现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