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捞田螺(1 / 2)

“华子?”</P>

就在林羡华随便逛逛的时候,就遇到了自己儿时的死党陈东。</P>

现在的陈东,18岁。</P>

也是当初跟林羡华一起辍学的死党之一。</P>

只不过,后来的陈东被陈爸带着一起去干工地了。</P>

按陈爸的话来说,书可以不读,但钱肯定是要赚的,想躺着养老,不行。</P>

林羡华很清楚陈东的未来。</P>

眼前这个憨厚的小子,在自己27岁生日那一天,因为一次失误,从工地的高楼上掉了下去,直接就让陈爸白发人送黑发人。</P>

所以。</P>

林羡华听到陈东喊自己名字的时候,还差点有点认不出来。</P>

当然。</P>

这个时候,他看陈东也有点认不出来。</P>

也不知道是不是干工地太久了的缘故,此时的陈东皮肤也是黝黑黝黑的,人看上去也比同龄人老了好几岁。</P>

林羡华拍了拍陈东的肩膀:“东,好久不见啊!\"</P>

陈东立马就甩开了林羡华拍在他肩膀上的手,嫌弃的说道:”你丫的在这里搞什么伤感啊?还好久不见,he…tui!昨天分开而已!“</P>

林羡华笑笑不说话。</P>

过了一会。</P>

“你想好了吗?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工地干?”</P>

陈东没有开玩笑,昨天他确实是来找林羡华了,在得知林羡华到现在还在家里面啃老的时候, 他就觉得,自己有必要拉自己这个好兄弟一把。</P>

在家无事混混算怎么一回事啊。</P>

传出去,名声也不太好听是不是。</P>

刚好。</P>

陈东的工地这段时间也缺人,所以他就来找林羡华了,准备让林羡华去跟他一起干。</P>

有些时候,陈东也在感慨。</P>

这个时代变化真的是太快了。</P>

以前读书无用论很流行。</P>

那会,他跟林羡华还有几个差生,基本上在学校里都是出了名的混子,整日不学习的那种。</P>

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P>

可在社会混了几年之后,他们就发现这个社会远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残酷,现实很多。</P>

一句话总结就是:没有钱万万不能。</P>

钱是王八蛋。</P>

但人人都爱王八蛋。</P>

跟陈爸一起去干工地,也是陈东向现实妥协的结果。</P>

没办法。</P>

没文化,哪里都不想要他们。</P>

也是在工地,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轻松。</P>

林羡华摇了摇头说道:“东子,我有一个更好的赚钱点子,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来干?”</P>

“哈?”</P>

陈东表示自己有点懵逼。</P>

明明自己是想找林羡华来跟自己一起干了,结果林羡华居然跟他说要不要跟他一起干。</P>

看着林羡华一脸认真的样子,陈东问道:“华,你准备去做什么?”</P>

作为好兄弟。</P>

对于林羡华有几斤几两,陈东表示自己还是很清楚的。</P>

在他看来,林羡华肯定是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的。</P>

林羡华转身,指了指街上那些摆夜摊的摊子说道:“我想去摆摊。”</P>

陈东:???</P>

陈东一听立马心里面一阵无语。</P>

“你丫的还去摆摊,你懂得算数吗?到时候连收钱都不知道收多少。”陈东这话自然不是在嘲讽林羡华,毕竟他也不识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