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平回到通达市不久,工作有所调整。连续下派几年,太过分了说法。他被调整到当地司法局工作。司法局的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郑平也有了更多的时间进行律考复习。</P>
律师考试当时的指定教材有7本书,所有的考试内容都会在这7本书里来出。可以说那个时代还没有超纲一说,几乎所有的考生都天真地相信出题老师会遵守这一规则。然而,每年都有一些争议题出现,好在就算是偶有争议题,也是个别题目。</P>
郑平参加的培训班除了组织现场学习外,还把整个现场学习的过程录了下来。然后发给学生录音带。当时律考培训班还是一个新兴事物,还没有什么知识产权一说。于是参加培训班的考生,很多人把录音带翻录转卖,这也让培训班的组织者大呼不妙,就动了停发录音带的想法。</P>
然而很多培训班的组织者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现象,那就是律师考试每年都有新的内容,录音带的内容也有所不同。转卖的录音带事实上并不影响第二年培训班的组织,甚至还有一些广告的作用。至于如何将录音带的副作用降到最大吗,组织者也是脑筋一转,以内部消息为名,对个别课次不录音不提供录音带。再就是录音带的提供采取了分批次的办法,录制后,分批次邮寄给考生。而谁买录音带不可能只买几科,等到录音带配齐了,只怕是你复习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P>
当然最狠的一个组织者,更是在录音带的录制上加上了自己特有的记录。如果市面上出现大面积流行的录音带,他只要一听,就知道来源于谁,从而展开后续的法律行动。</P>
郑平没有想过通过卖录音带赚钱,也就没有了许多烦恼。每天看看书,听听录音,对于郑平来说也是非常充实的。一个法盲通过律师考试,这在当时多数人看来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P>
以通达市为例,每年通达市参加律考的人数能够达到上千人,考过的只有十几人。这十几人中,很多人还只是在通达市考试而已。考试的残酷程度,让所有人都不相信一个法盲,会通过无数专业人士都失败的律师考试。</P>
有的时候存在差距并不可怕,怕的是对这种差距没有知觉。郑平知道自己参加律考有较大的难度,这也让他下定决心去更加努力。反复看教材,反复听录音,反复记笔记,反复做例题,最后又加上一个反复记考点。</P>
反复看教材,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翻出大学的法学教材来,你就会看到内容差异还是很大的。每所大学的法学院都会按照自己的学术观点出教材。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大学嘛,就是研究学术的地方。</P>
可是律考不行。这是全国性的考试,不可能采取有争议的学说,不能考察有争议的学术问题。所以,律师考试教材的撰写都是邀请全国知名的法学家,并且尽量避免进行有争议性的学术观点内容。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争议内容是无法避免的,那就要求你严格按照教材的内容来考试,答案也会与教材内容保持一致。这也是为什么考生一定要看教材。</P>
郑平觉得,律考的这种特质倒是适合自己这种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的。他不需要刻意回避曾经学到过的知识,只是单纯去记忆教材的内容就好了。也许教材写的并不完美。郑平又不是学者,他对于这一点并不关心,当然这事情也轮不到他关心。他只需要把考试考好就行了。</P>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学习方式,郑平的学习方式就是做笔记。不同于其他人做笔记,是按照课程内容来做,郑平则是按照考试的考点来进行专门笔记。</P>
第一遍笔记,郑平是通过划书来进行的。一个个概念被分解成不同的考点,然后进行考点对考点的记忆,之后再整合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概念。这样教材的内容就与考试的考试进行完全的融合,郑平一次性记忆。</P>
按理说郑平的这种方法还是非常有效率的。可律考的内容太多了,一个考点一个考点记忆,往往记住了这些,前面就忘记了。把前面的巩固一下,后面的印象又不深了。对于这种结果,郑平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先不管。</P>
以前学过的考点就是忘记了,再看到时也会有一些印象。相对来说,那些没有学过,没有看到的考点,你根本就不掌握,就算是再去理解,也是不知道。所以郑平首先要做的是,把整个教材的考点内容都先通读一遍。记住多少是多少,至少现在还没有到了记忆的时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