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乡僻壤的,不受魔物待见也很正常吧?
“很奇怪!”泰西肯定的点头,抬手抓住他的那蓬大胡子挠了挠,“我到现在为止,也只发现了走路菇和史莱姆两种魔物,这很不正常!”
“为什么这么说?”阿尔方斯更觉得迷糊了。
确实,这阵子,除了圈养了史莱姆,泰西也就是再拿出了走路菇这种新菜肴。
走路菇是一种比普通蘑菇更粗壮得多,但在根茎下长着脚的植物系魔物,大概能到普通人的小腿高,接近了就会暴起伤人,就算逃走,它也还能追上一小段路。
但也不是什么强大的魔物,平民又不常进山岭间,只有猎户会进山狩猎,远远的在林子里看见一棵大蘑菇,自然也懂得要避开些,拉远了距离用弓箭来射,用放风筝的办法射死它。
这样伞顶呈五彩斑斓颜色的大蘑菇,一看就有毒,平民哪会去抓来食用。
只有泰西会滤除毒性,把走路菇当作食材,烹煮成道美味佳肴。
走路菇切片烤来吃,或者加入土豆洋葱煮成浓汤,都是挺美味的,很鲜,它那两只脚还特别爽脆好吃。
泰西给出了答案,“如果有走路菇生长的地方,就肯定会有它的天敌大角兔,可我到处逛了圈,都没找到大角兔,而大角兔是种很敏锐的魔物,这种魔物竟然不敢在这片山岭里生活,山里的魔物种类又那么少,就只有一个解释,我怀疑在山上,还有着更强大的魔物,才会让其他种类的魔物回避这个地方。”
阿尔方斯一怔,“还有更强大的魔物?你会不会搞错了?”
泰西又抓了抓胡子,摇了摇头,“以我这么多年来,研究魔物的经验,不会错!只有史莱姆跟走路菇这种智慧低下的魔物,不会管那么多,能有个生存繁殖的地方就行!”
“对了!之前寒风领曾出现了头巨齿魔狼,会不会就是那头魔狼的关系?”阿尔方斯瞬即想到了与老男爵同归于尽的巨齿魔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