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崇高的敬意(2 / 2)

英伦文豪 员在 1427 字 10个月前

陆时从文字中抬起头来,沉思片刻,摇摇头,

“应该没有。”

即使是重生前,他看这类作品也不多,所以了解得并不深刻。

他向对方介绍戏剧名:

“在汉语体系里,这个对堂会老大的称呼其实来自方言,也就是粤语。”

古德曼好奇,

“怎么念的?”

“啊这……”

陆时张嘴试了试,最后还是无奈地摊手,

“我就不演示了吧。”

他粤语不标准,实在说不出口。

其实,“大佬”这个词在普通话中的流行并不久,是港片在大陆遍地开花后才普及的。

到后来,普通话将其吸收,意思也扩展了,用以描述在某个方面或专业在某种程度上有话语权的人,或对一些强人表示钦佩或尊敬。

古德曼继续往后看,

戏剧第一幕开头,

——

“我信仰美国。”

“是美国让我发了财。”

大幕拉开。

——

在这两句话之后,才是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

古德曼好奇道:“那两句是画外音吗?类似《是!首相》里的‘大英在不当人这方面,向来是不当人的’。”

陆时摆手,

“不,这就是角色对话。”

古德曼诧异,

“伱的意思是,这两句话是在幕布拉开前说的?”

陆时说:“你看过《镜报》的漫画吧?里面有分镜的概念。我认为,戏剧也应如此。这种没有画面,声音先到的方式,只是最简单的此类技巧运用。”

其实,很多小剧场已经在运用了,

只是还未成体系。

古德曼试着在脑海中搭建舞台,展开想象,

随后他说:“这种方式,能迅速吸引观众的注意力,确实有些门道。陆爵士不愧是戏剧大家。”

说完他便继续读了。

戏剧第一幕,是大佬正在处置纠纷。

剧情展开很快,

唐人街某公寓楼发生命案,一名华人女子被谋害,

而发现尸体的正是女子的丈夫。

面对警察的问讯,丈夫轻而易举地便指认出了凶手——

另一个华人男性。

按理说,事件应该能很轻易地解决,只要警察按图索骥地收集证据即可。

但现实远比想象的难缠,

苦主和凶手,竟然分属于唐人街不同的堂会。

……

看到这儿,古德曼变得兴奋了,

“哦豁!”

陆时:“……”

“你干嘛这么兴奋?”

古德曼回答:“我毕竟是律师嘛,也算见多识广。无论是俄裔还是意大利裔的帮派,只要遇到类似的事,最终定然会变得不可收拾,双方大打出手。”

陆时说:“看来,你也是身经百战了。”

古德曼颇有些无奈,

“你知道的,我以前混得并不好,难免在泥地里打滚。”

言外之意,他以前有过混迹帮派的客户。

陆时说:“那正好,你帮我参谋参谋,看看哪里写得与现实有出入。”

古德曼遂继续看向剧本。

剧情比想象复杂,

受害女子年幼时被父亲卖掉,后来辗转离开中国,到了旧金山,跟着凶手生活了几年,但并不是结婚。

结果,正是这种非正式的关系引来了后续变化,

当地一个慈善机构认为,女子是被拐卖的,并设法把她从凶手身边救走。

女子在慈善机构生活了几个月,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丈夫。

丈夫的堂会在纽约唐人街,遂带着妻子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