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信不信我关你们个半年?(2 / 2)

是不是挺符合你们三个人平日的一贯行径?”</P>

贾张氏和傻柱等三人被张所长说的条例给吓到了。</P>

现在大家都是文盲的多,</P>

即便不是,</P>

最多也是小学念过几年,</P>

初中生都算是知识分子了。</P>

众人看向了贾张氏和傻柱,</P>

这平日里贾张氏可没少辱骂他人啊,</P>

而且四合院更是公共场所吧?</P>

按照里面的条例,</P>

傻柱几乎打遍了四合院不少年轻人。</P>

傻柱关个十年都不为过吧?</P>

傻柱结结巴巴道:“张所长,你说的是真的?”</P>

张所长没搭理傻柱,继续说道:</P>

“我国的司法,专门有个司法解释的。”</P>

“你们院里乱起八糟的,我给你们普个法!”</P>

“记住,你们院子里这里算公共场所了!”</P>

“我们有个司法解释,</P>

**</P>

是《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

里面有提到几个专门针对寻衅滋事的问题解释。</P>

傻柱、贾张氏、贾东旭,你们好好听听!</P>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P>

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P>

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P>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P>

借故生非,</P>

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P>

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P>

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P>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P>

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P>

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P>

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P>

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P>

张所长看着院里众人,高声问道:</P>

“你们认为我刚才解释的明不明白?”</P>

“平日里傻柱、贾张氏、贾东旭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P>

贾张氏和贾东旭听了脸色发白,</P>

因为刚才张所长可是阻止过她们,</P>

她们还在辱骂,</P>

甚至骂到了工安的头上。</P>

至于傻柱,</P>

他是听进去了。</P>

不过此前他打人;</P>

已经被处理过了。</P>

不用担心再被抓,</P>

而且他打人,</P>

也是因为这些人算邻里纠纷。</P>

众人听了张所长的解释。</P>

频频点头,</P>

一起指责其贾张氏和贾东旭来。</P>

至于傻柱,</P>

众人则用怪异的目光看向了傻柱.</P>

傻柱虽然打不过许家两兄弟,</P>

但这两年也没少欺负院里其他人家。</P>

按照张所长解释,</P>

以后他们绝对会创造机会报警,</P>

让傻柱再关进去,还要赔点钱出来。</P>

这时候,</P>

许大强也带着娄晓娥、娄父娄母三人,</P>

他们抱着两个孩子,</P>

来到了中院。</P>

张所长到了中院;</P>

第 一 时间让人去后院找许大强过来的</P>

张所长看到许大强他们也过来了,</P>

于是朗声道:</P>

“大家先安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