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午夜惊魂(1 / 2)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津野晃司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退租。

请了假,去找了房屋中介。

可签租约前,还热情无比的房屋中介,此时却是变得异常的冷漠,“津野先生,租给你的这间公寓,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异常事件,也从没有租客受到过伤害,按合约,是不能退租的,如果你执意要解除租约的话,中介费跟你已经支付给房东的头金敷金,都是不会退的。”

在霓虹这租房子,可不止交个押金这么简单。

头金一般包括了首月的房租,以及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礼金,这礼金代表是租客对房东的谢礼,在退租时不需要返还给租客。

但,津野晃司租这间公寓,房东并没有收礼金,只是收了首月房租。

此外还有保证金,租房一般需要中介的会社担保来保障房东的利益,如果遇到租客拖欠房租,中介就需要承担责任把租客拖欠的费用补交给房东,普遍为半个月-1个月的房租。

除此之外,还有火灾保险,钥匙更换费等杂项费用。

敷金也就是押金,大多为1-2个月的房租,大多情况下退租时会扣除维护维修,清洁的费用,剩下的金额返还给租客。

津野晃司是毫不犹豫的交了两个月。

这会,房屋中介拿出了合同,指点给津野晃司看上面的条款,在租赁合同上注明了一条“敷金偿付”。

也就是说,合同没有到期前,解除租约押金不予退还。

津野晃司深深的感到了后悔,只顾着房租便宜,房东又不收礼金,还以为捡到了大便宜,都没仔细看合同,没想到居然还有陷阱在上边。

再三央求,房屋中介都只是摇头,“如果津野先生你对我们会社的服务有不满的话,可以找律师起诉,我们只是按合约办事,并没有违反。”

这哪能找律师,聘请律师的费用可是高昂得很。

津野晃司是无计可施,找警察也没用。

警察根本不会调解民事纠纷,这一点在法律中被称为“民事不介入”。

就算去找,他们也只会告诉你,去找律师解决。

他们的工作范围只包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又找上了房东,哀求了一通,可房东也是油盐不进,直接撂了句话,“早就提醒过你不能开门了,你要么继续住,要么就解除租约。”

要是就这么解除租约,交了的费用就全部损失了。

津野晃司是真没钱再换租屋了。

无可奈何,也只能去了上班,晚间又回到了公寓。

心里抱着点侥幸心理,只要不开门,渚凉香或许只会来骚扰下,并不会伤害自己。

公寓里还住着好几个人呢,不都没事吗。

当晚,渚凉香又来了敲门,津野晃司提心吊胆的缩在被子里,根本不敢搭理。

确实也没出现意外,除了桌上又多了碗热气腾腾的肉丸,并没有其他事情发生。

津野晃司当然是不敢吃的,到了早上就丢了出去。

转眼又到了半夜时分,近凌晨一点的时候。

叩叩叩!

叩叩叩!

敲门声伴着渚凉香娇嗲的呼唤声,一并响起。

津野晃司满心恐惧的盯着,过了一会,就听到了渚凉香的自语声,“今天也不在吗?好可惜喔!人家真的好想让他吃我做的肉丸呢”

又熬过去了!

津野晃司松了口气。

却没料到,渚凉香这次没有离开,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敲在门上的力道也渐渐变大。

“晃司,你在对吧?开门啊!”

“快点!开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