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和卫生防疫部门鉴定,这次食物中毒的主要成份是稀饭中有大量的亚硝酸钠。</P>
亚硝酸钠是一种腐蚀性有害二级毒品,食用不当,它可以破坏人的血液组织,致人窒息死亡。</P>
那么,稀饭中怎么会有亚硝酸钠呢?</P>
毫无疑问,是有人故意放入而为。</P>
那么谁会在杨家的稀饭中放毒呢?他的目的是什么?</P>
专案组通过反复研究,分析案情,决定要想早日破案,必先查清毒源。</P>
为此,专案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兵分四路:一路继续勘查现场,走访群众,获取有价值的信息。</P>
一路走访医疗卫生部门,摸清亚硝酸钠的销售、保管、使用情况,为案件提供有用线索;一路安抚病员,搜寻情报;一路围绕杨某展开辐射,排查嫌疑。</P>
当晚十时,各路人马汇集到指挥中心。</P>
案情反馈如下:</P>
中毒人员已基本排除生命危险,毒源是杨某出售的稀饭中被人投入的亚硝酸钠,已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300倍。</P>
据推算,稀饭中至少被人投放80余克亚硝酸钠,同时,销售亚硝酸钠的商人提供了近日内购买亚硝酸钠的20余人的名单。</P>
杨某煮稀饭的锅棚在中医治疗室东院墙外,棚边的过道医院职工上下班的必由通道。</P>
杨某是16日凌晨5时10分磨好糊浆,烧好稀饭的时间为凌晨5时55分,出售时间是6时左右,发现中毒是7时15分,故而推断,下毒时间应为凌晨5时10分至7时15分之间。</P>
通过调查排除了杨某因个人对现实不满而投毒的可能性,案件性质是他人故意投毒。</P>
案件调查的重点放在与杨某熟悉且有矛盾的人员上。经排查,案件很快有了进展,在杨某邻边开饭店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核查,案情逐渐明朗清晰。</P>
杨、张两家同开饭店,因相邻很近,所以经常因争顾客而吵架。</P>
案发前一周,张与杨又因争顾客而发生争吵,张某之子张义曾扬言要报复杨家。</P>
案发后,公安干警在现场调查时,张义神情慌张。</P>
据知情者反映,张义曾于8月14日购买亚硝酸钠100克,说是煮熟食用,其实他开的早点,很少自己煮熟食,购买的亚硝酸钠用向可疑。</P>
通过综合分析,张义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胡居桂当即下令:捉捕张义,查清嫌疑。</P>
可是当公安干警赶去抓捕张义时,张已逃跑,去向不明,专案组虽然四处撒兵,多方明查暗访,设点布控,但罪犯始终不见踪影,侦破陷入僵局。</P>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把“8·16”案件作为必破必捕双挂案件。</P>
胡居桂局长亲自挂案,命令有重大案件侦破经验,在抓逃犯破大案中屡建奇功的运河派出所,于1996年7月20日前必须抓获罪犯。</P>
运河派出所所长彭士华接到任务后,这位从事公安工作20多年、有勇有谋、办事干练、善打硬仗的警官变压力为动力,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破案方案。</P>
副所长李长安,这位年方三十、思维敏捷、办事认真、能征善战的年轻警官主动向所长请缨担当破案重任,并立下军令状,7月20日前不破此案,甘愿受罚。</P>
所长彭士华给李长安配备了2名精干民警,并拨出专门经费,同时配备了办案车辆。</P>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三人跃马出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