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要从1998年开始说起。</P>
在那一年,已经被南河省振州市警方通缉了五年的董拨涛决定伙同一个叫黄州旺的人一同南下捞钱,两人来到建浪省夏海市沙滩区。</P>
正是在这里董拨涛开始了他一系列的绑架杀人抢劫的疯狂作案。</P>
在此之前,他为什么会被振州警方通缉五年呢?</P>
1993年2月8日,董拨涛和两名混混在振州市山药街23号台球室内,和人打架斗殴将一人刺死,两人刺伤。</P>
事后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3年的有期徒刑,而董拨涛却潜逃了。</P>
在潜逃的五年期间,他到振州市,因为案件的另外两人已经被处理了,警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他屡次逃脱警方的追捕。</P>
这期间他遇到了臭味相投的黄州旺,两人相约去捞钱,怎么捞呢?</P>
肯定不是勤勤恳恳地打工赚钱,两人都受不了那个苦,他俩的捞钱就是抢劫那里的有钱人。</P>
他俩选的目标要有两个特点:有钱且在当地社会关系少,选来选去就选定了当地的性工作者,也就是所谓的“小姐”。</P>
两人花了很长时间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名叫孙艳芳,这个姑娘打扮得很时尚,一看就是很有钱的样子。</P>
两人商定不能在自己现在住的出租屋内绑架她,因为房东有黄州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孙艳芳事后报警,警察肯定会顺藤摸瓜找到两人。</P>
那么只能重新再租一个房子,就在那里绑架孙艳芳。</P>
于是两人在自己出租屋的旁边小区又租了一间房子,然后以“买卖”的名义将孙艳红约到了这个房子里。</P>
一进屋子孙艳红就被两人给绑住了,两人拿出刀来吓唬孙艳红让她把钱给拿出来,这个孙艳红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也很爽快地就交出了存折和密码,里面有十万元。</P>
取了这十万元,两人乐坏了,但是两人并没有杀害孙艳红。</P>
因为这次的作案两人只认钱,并不想杀人。</P>
孙艳红脱险后马上就报警了,而此时这两人早已将佛山所有的房子都退了,回西江省了。</P>
两人认为这起案件做得这么“干净”,警方一定查不到,但是他们没想到很快警方就找上门了。</P>
警方在听完孙艳红的描述后知道这两人一定不是佛山本地人,而是已经来了有一段时间的外地人。</P>
既然是外地人肯定要租房子,作案用的房子是前一天刚刚租的,这两人肯定有另外租住的房子。</P>
于是警方把案发附近小区的所有有出租房子的房东集中起来开会,并在会上公布两人的长相和特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