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局长:“对,要对宋丽娜的社会关系开展调查,看是什么原因要杀害她?”</P>
经了解,宋丽娜在云东的梦幻岛歌舞厅做“三陪”小姐,随即由云东分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林凯带队前往该歌舞厅进行走访。</P>
一开始宋丽娜的“小姐妹”们还支支吾吾不肯说,最后在“你们干的事情是什么性质自己心里清楚,不配合工作就跟我们到局里走一趟”这种“劝说”下终于开始配合调查。</P>
据了解,宋丽娜从1月19日晚上被人点了“出台”后就再也没来过歌舞厅上班,那一天后歌舞厅的所有人都再也没有见到过宋丽娜。</P>
此外,侦查员还了解到,宋丽娜自从四年前来到太海后就一直在这家歌舞厅当三陪小姐。</P>
因为她长得漂亮,身材娇小婀娜,说话细声细气还自带“嗲”音,很受客人们的喜欢,因此她接触的人员非常复杂,再加上“同行是冤家”,各“三陪小姐”之间互看对方像“撬行仇人”,就算是好姐妹也不大会共享客户。</P>
因此宋丽娜认识多少“客人”,“小姐妹”们也说不上多少,只能凭借记忆向侦查员提供了十几个。</P>
但是通过核实,这十几个客人全部都排除了嫌疑。</P>
正当案件陷入到僵局的时候,宋丽娜一个十分要好的“小姐妹”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2月19日下午她在家睡觉,大约17时15分的时候宋丽娜打电话给她。</P>
说她现在在天济医院,她的父亲患肝癌住院,问自己现在身上有多少钱,她想借6000元钱给父亲看病。</P>
“小姐妹”表示她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只有3000元,宋丽娜表示3000元也行。</P>
“小姐妹”问是不是自己替她送到天济医院来。</P>
宋丽娜立即表示不用,会有朋友来上门取钱的。“小姐妹”问:</P>
“你那朋友我认识吗?”袁某芳回答:“你不认识。”</P>
“小姐妹”这下急了:“你朋友我不认识那我怎么把钱给他?”</P>
袁某芳说:“那个人年纪蛮轻的,穿着条子纹的衣服。你待会等在好客家大酒店门口就行了。”</P>
17时40分的时候,一名穿着条纹衣服的男子乘坐出租车来到好客家大酒店门口,从“小姐妹”的手里拿走了那3000元钱,此后“小姐妹”就再也没有宋丽娜的消息了。</P>
而2月19日,正是法医尸检得到的宋丽娜的被害时间段。</P>
3月2日,专案组和杨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太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六支队以及云东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们一起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此案进行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