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怪异的罪犯**必看(2 / 2)

华宇航带着干警把将重点放到荞麦乡,他们决定将荞麦乡的青年一个一个的排查。</P>

就在华宇航排查期间,3月13日在芦苇镇辖区一废弃的炸药房内,又发现一具无名男尸。</P>

华宇航带着干警们立即到案发现场,吴亦飞鉴定,死者面部朝下全身赤裸,尸体已经高度腐败,颅骨有多处塌陷,判断是被砖头重击致死。</P>

更让人气愤的是墙上还刻着“杀人!别惹我”的字样,很明显凶手在挑衅警方,如果不尽快抓住此人,恐怕后面还会有受害者。</P>

于是大家开始没日没夜的工作,走访超过上万人,通过目击者了解到,在3月13日,一个衣着较为整齐的男青年从芦苇火车站附近临卖场离面。</P>

13日早上两人进入飞机炸药房里面,后来只有男青年坐在库房门口。</P>

华宇航对大家说:“通过研究侦查后,我们发现凶手侵害的对象基本都是痴呆人员。”</P>

吴亦飞:“是的。”</P>

华宇航:</P>

“作案手段也大致相同,都是将死者脱光衣服之后进行侵犯,然后将地点选在没有人居住的房屋里面,一般都是先带着受害者运动一番,才展开行动。</P>

可见他警惕性很强。”</P>

华宇航带着干警们先后排出重点嫌疑人员十多个。</P>

但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再加上死者身份不明,全部都是流浪者,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很难确定凶手的身份。</P>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恐怖的噩耗接踵而至,面对这种情况,警方一时显得不能为力。</P>

1999年4月6号警方在大雾县荞麦乡西南水塘内,发现一具裸体男尸。</P>

被发现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尸体上的蛆虫几乎将肉体啃食殆尽,走访调查着跟前几次案件相同,也是全身赤裸,被人侵犯后掐晕并推入水中,致其死亡。</P>

1999年4月11日,在荞麦乡一个区附近发现一个只剩腰部以下的男士,在腰部的断口处被烧的痕迹,警方找到的另一半经认定凶手是将人拦腰斩断之后进行焚烧。</P>

4月13日,警方在闹店乡贾寨村南半区内发现一具全身赤裸,高度腐败的尸体,吴亦飞鉴定,“死者也是一名流浪乞讨者。”</P>

华宇航:“根据我们前面的调查,凶手几乎每次作案都会点火,其目的应该不仅仅是毁灭尸体,他的目的应该是焚烧流浪汉的衣物,这样警方就不会重点关注流浪汉。</P>

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一个怪异的杀人犯居然口味重到可以侵犯流浪汉,可见凶手反侦查意识较强。”</P>

案件迟迟没有被侦破事情,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舆论的压力下,华宇航带着干警们只能加大力度破案。</P>

华宇航将重点放在患有精神病的流浪者身上,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在日常乞讨中注意发现问题。</P>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凶手闫啃谷终于被华江省警方抓获。</P>

一个时尚青年闫啃谷,手里拿着一节树枝,边走边骂,男青年带着痴呆人向玉米地方向行走,便衣民警悄悄一路尾随。</P>

他们走到一个玉米地里面,走着走着,闫啃谷命令痴呆者坐下,接着就将痴呆男青年三角裤头扒了下来。</P>

还没等自己脱完衣服。华宇航鸣枪示警,闫啃谷当即提着裤子就往玉米地里跑,可他哪里跑得过华宇航?</P>

华宇航快步冲上去,闫啃谷没几步就被华宇航按倒在地上了,华宇航把他带到大雾县公安局,经连夜审讯,闫啃谷对自己的恶行供认不讳。</P>

更离谱的是他就是曾被列为重点监视对象,还多次被警方带走调查,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一直没有定案。</P>

闫啃谷交代他因为在家中经常看一些相关的影碟,所以对男性身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第一次跟人发生关系,是跟同村一个单身老光棍,从那之后他就爱上这种感觉。</P>

但是他与老光棍的事情被村里人知道后对他指指点点,老光棍死后,闫啃谷就没有了发泄的对象。</P>

闫啃谷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人,他只是迷恋男性人员的身体,每当他向男性离别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P>

他将目标放在流浪者身上,是因为他们听话,很容易就相信自己,就算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重视。</P>

经调查,闫啃从1995年作案10起,杀9人,唯一的幸存者就是最后这次。</P>

如果不是及时被公安局发现,这名痴呆人员早已见了西天。</P>

闫啃谷作案都是先奸后杀,有的还将其残忍分尸,实在是在罪大恶极。</P>

闫啃谷这个怪异的杀人犯也依法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