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三十九章 绿树阴浓夏日长(三十七)(2 / 2)

正因如此,他才赶忙关停了学校,并找来了沃德莱德工程团队,把学校彻底拆除了。

可就算这样,他也不放心,因为爱德华一家对他来说就是个定时炸弹,什么时候都有爆炸的可能,所以他最终决定对尼格玛夫妇痛下杀手。

没错,席勒怀疑,爱德华父母的死就和尼格玛先生有关,很可能是尼格玛先生怕自己罪行暴露,不得不杀人灭口。

那么按理来说,他应该把一家三口全杀死,但是人类都是贪婪的。

尼格玛一家小有家资,不但有不动产,还有能够持续赚钱的生意,尼格玛先生很有可能是看中了这些遗产,才留下了小爱德华。

这源自于新泽西州的一则财产继承法律,如果死者遗嘱中指定的继承者死亡,那么并不可以无代价的平行继承,也就是说并不是爱德华死了,唯一有血缘关系的尼格玛先生就可以顺利继承所有财产。

相反的,他将不能继承或是必须缴纳巨额遗产税才能够继承。

但是如果指定的继承者活着,且暂无能力继承财产,那么财产就可以放在指定亲属那里托管。

这个无能力继承并不是指未成年,而是无完全行为能力,最常见的无完全行为能力者就是精神病人。

所以尼格玛先生很有可能是为了财产才杀了尼格玛夫妇,留下了爱德华,还逼疯了他,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没有了尼格玛夫妇的社会影响力,未成年的爱德华根本没有发声渠道,再加上确诊了精神疾病,说些什么也不会有人信的。

尼格玛先生既消除了威胁,又获得了尼格玛夫妇的大笔遗产,同时还让那个破坏自己好事的小子进了疯人院备受折磨。

只是他没想到,曾经如同地狱一般的阿卡姆疯人院在经过改造之后,已经成了一所真正的精神病医院,有布兰德这样负责的医生,爱德华不但没有遭受虐待,还得到了良好的治疗,现在都快痊愈出院了。

然后席勒又想到,威廉姆斯和尼格玛是什么关系呢?

在毁灭证据的时候,尼格玛选择了沃德莱德工程团队来帮他拆除中学和小学部,这可不是简单的拆房子,这两所学校当中一定有一些见不得光的证据需要毁灭。

这证明尼格玛信任沃德莱德工程团队,换句话说,他们是一丘之貉。

正是在这个时间点,威廉姆斯投资了沃德莱德工程团队,还把鲍勃弄成了经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两个应该都对尼格玛所做的事了如指掌,三人狼狈为奸。

组织结构的脉络在席勒的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

威廉姆斯是个有钱的商人,尼格玛继承了尼格玛夫妇的社会影响力,他们两个完全可以政商勾结,威廉姆斯用钱为尼格玛开路,尼格玛则给威廉姆斯提供诸多便利。

至于鲍勃,就是他们两个一起扶持起来的黑手套,专管沃德莱德工程团队,负责给他们两个毁灭那些邪恶的证据。

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事就有了解释,比如,威廉姆斯的地产公司到底是怎么拿下席勒房子周边的那块地的,能买得起那个社区的房子的人非富即贵,到底谁会冒着得罪那么多有钱人的风险,非要把地批给地产公司建度假村?

再比如,濒临倒闭的沃德莱德工程团队怎么就突然接单接到手软,蒸蒸日上了这么多年,没出过任何问题?

又比如,原本只是个中学校长的尼格玛先生到底怎么摇身一变,成了金融大鳄,还成为了哥谭市长的热门候选人?

他们三个一定有所勾结。

但也同样,席勒并不觉得他们三个是诚心诚意的合作,甚至都不能说是互利互惠,虽然他们可能有共同的变态癖好,但绝对在某些方面是有冲突且互相掣肘的。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在犯罪和消灭犯罪证据的过程当中搞出了这么多自相矛盾的事。

他们所有人都想把对方的罪行当成把柄,指望对方罪行暴露,身败名裂,这样就能把犯的罪推到同一个倒霉蛋身上,自己独善其身。

这其中很多破绽都是他们自己留下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有人开始调查这件事的时候,把对方当做突破口,自己就有充足的反应时间,不论是毁灭证据也好,潜伏出逃也好,总还有机会。

在搞清楚了这一点之后,席勒就知道自己的动作必须要快,否则剩下两个人联系不上威廉姆斯,一定会意识到他出事并采取行动。

从他们发现联系不上威廉姆斯开始,他们就会进入一种心理博弈。

天平的一边是把所有事栽赃污蔑到威廉姆斯身上,但他却突然回归之后,自己要付出的代价,另一边是把所有事栽赃污蔑到威廉姆斯身上后,他回不来并且警察真的在调查后,自己所能获得的收益。

失踪时间越长,回归的可能性就越小,后者的分量自然就越重,据席勒判断,后者完全压倒前者,并促使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而现在已经是夜里2:15,天亮之时,尼格玛一定会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