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节 后手(2 / 2)

“你想去雷角城,想要面见大王,然后用这张比粪坑还臭的烂嘴颠倒黑白,从大王那里骗取军队。”

天浩抬起脚,毫无怜悯踩在雄奎另一个儿子的尸体上:“其实你很蠢。你觉得我会放过你,白白留下这么大的一个安全隐患,等到你恢复了实力,再回来找我报仇?”

一个个音节,仿佛一颗颗钉子狠狠捶打砸入雄奎的心脏。恨意与疯狂从他的眼睛里退去,惊骇与恐惧成为了新的主导。他终于彻底明白,眼前这个年龄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容易对付。

“……你是故意的?”雄奎的声音在发抖。

天浩平静地低头注视他:“我要让所有人看到你平平安安离开了磐石寨。从环车寨过来的人很多,想要让他们安分守己留在我的寨子里,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好头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不会杀,又有什么理由去对付他们?只要他们在磐石寨待上几个月,吃上几顿饱饭,谁也不会记得环车寨,不会记得你这个曾经的寨子头领。”

他随即换了低沉森冷的语气:“但是你必须死。在这里,离开所有人的视线,我会亲自动手。”

明白了一切的雄奎面色灰白,连一丝挣扎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脸上闪过绝望的阴影,苦苦哀求:“饶了我吧……我……我不会去雷角城,我不会找你报仇……求求你,饶了我吧……”

凄苦卑微的话语无法打动天浩。他冲着站在雄奎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抡起钢斧,锋利的金属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银线,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落下,雄奎的脖颈当即被砍断,头颅夹杂着鲜血滚落在地,在白色积雪上染出一条不规则红线。

天狂弯下腰,把战斧在尸体表面来回蹭了蹭,抹掉血迹。旭坤等人也纷纷动手,他们搬起雪地上的三具尸体,放在滑撬上,用绳索捆牢。

做完这一切,天浩走到天狂面前,低声叮嘱:“快去快回,别耽误太久。”

身量巨大的天狂笑了笑:“放心吧,我会办妥的。”

从这里往北走十多公里,就是暴鬃熊的群居区域。这些不会冬眠的野兽在寒冷季节总是饥肠辘辘,它们不挑食,什么都吃,而且吃得很干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剩下。

杀了人,就要毁尸灭迹。

这是天浩从文明时代学到的经验。

……

蒙香寨位于磐石寨南面,距离左所寨约二十公里。

三千多人的大型寨子,百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昆炜是其中之一。

他有着圆圆的脸庞,那并非天生,而是长时间保持微笑致使肌肉扭曲的结果。

微笑是一种本领,尤其是无论对着谁都能保持微笑。昆炜用这种方法赢得了一个好人缘,成为了百人首,还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仓库主管位置。